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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尚希:把財政改革放到公共治理的核心位置

發稿時間:2012-12-10 00:00:00  

  現在改革發展進入新的曆史時期,“十二五”時期的改革包括了經濟、政治、社會(hui) 等方麵,是多位一體(ti) 的全麵改革。十八大報告指出,到2020年要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不僅(jin) 要實現國民生產(chan) 總值和城鄉(xiang) 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標,而且要實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和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ti) ”協同推進。這對當前的財政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以財政改革來全麵推動政府改革、社會(hui) 改革、經濟改革,不僅(jin) 具有必要性,而且是當前約束條件下最具有可行性的切入點

  在過去的經濟改革中,財政改革是“先行官”。而到今天,無論是政府自身的改革,還是社會(hui) 改革,財政改革依然要先行。財政不隻是簡單地收錢和花錢,而是涉及到市場運行,更涉及到政府運行和社會(hui) 運行,關(guan) 係到整個(ge) 國家的安危。例如,作為(wei) 財政核心的預算,其本身就是約束政府活動範圍和方向的最重要工具,預算改革同時構成了政府改革的一部分。公共服務的提供,不隻是財政花多少錢這樣一個(ge) 核算問題,而是構成社會(hui) 利益關(guan) 係的一部分,與(yu) 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直接聯係在一起。如果社會(hui) 欠缺公平正義(yi) ,那隻能是說國家財政製度存在缺失。而這種缺失,恰恰與(yu) 對財政改革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到位有關(guan) 。

  新時期的財政製度,不隻是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基礎,也是建設服務性政府、構建和諧社會(hui) 的基礎。就此而言,財政改革也是政府改革、社會(hui) 改革的基礎。以財政改革來全麵推動政府改革、社會(hui) 改革、經濟改革,不僅(jin) 具有必要性,而且是當前約束條件下最具有可行性的切入點。

  從(cong) 係統論觀點來看,新時期財政改革為(wei) 社會(hui) 改革服務,也可以說是換一種方式在為(wei) 經濟改革服務,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健全創造社會(hui) 條件

  如果說過去的財政改革主要是為(wei) 經濟改革服務,那麽(me) ,新時期的財政改革則應定位到主要為(wei) 社會(hui) 改革服務。概括起來,社會(hui) 改革包括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政府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的改革,二是社會(hui) 與(yu) 市場關(guan) 係的改革。經濟改革的指向是經濟效率,社會(hui) 改革的指向則是社會(hui) 平等。經濟改革是屬於(yu) 生產(chan) 方式的改革,解決(jue) 財富創造的動力問題,或者如經濟學中所講的私人激勵問題。社會(hui) 改革屬於(yu) 利益分配方式的改革,解決(jue) 社會(hui) 財富支配、使用和消費中的公共性問題,或者說個(ge) 人、組織和利益群體(ti) 的公共激勵問題。整體(ti) 看,社會(hui) 改革比經濟改革更複雜,難度更大,而又無現成的模式可尋。資本主義(yi) 從(cong) 早期到現在,社會(hui) 財富支配和使用中的公共激勵至今未解決(jue) 好,社會(hui) 財富消費的差距不斷擴大。而這恰恰是社會(hui) 主義(yi) 的內(nei) 在要求——共同富裕,即社會(hui) 財富的基本消費平等化。我國社會(hui) 財富總量已經大大增加了,但在社會(hui) 層麵卻反映出社會(hui) 財富消費嚴(yan) 重不平等,消費差距擴大,並已經大於(yu) 收入差距。公共消費是縮小社會(hui) 差距的重要途徑。社會(hui) 改革的目標,一方麵,是增強政府在公共消費中的作用,尤其在健康消費、教育消費、環境消費、生存性消費等方麵歸位;另一方麵,是發揮社會(hui) 組織在公共消費中的作用,讓社會(hui) 組織在健康、教育和環保等方麵發揮更大的作用,不僅(jin) 通過政府,而且通過社會(hui) 自身來縮小社會(hui) 財富支配和使用中的差距,促進消費權利的社會(hui) 平等。

  公共消費的作用,不隻是有助於(yu) 社會(hui) 平等與(yu) 社會(hui) 和諧穩定,還為(wei) 經濟改革的深化和經濟增長提供直接動力。所以,從(cong) 係統論觀點來看,新時期財政改革為(wei) 社會(hui) 改革服務,也可以說是換一種方式在為(wei) 經濟改革服務,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健全創造社會(hui) 條件。

  財政改革需要社會(hui) 各界的參與(yu) ,把財政改革放到國家公共治理的核心位置中來

  政府改革或政府職能的轉換,是我國“十二五”期間各項改革能否推進的關(guan) 鍵。過去以經濟改革為(wei) 主,通過放權、分權和減稅讓利,政府改革實現了政府經濟職能的調整和轉換,盡管還不徹底,畢竟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而隨著社會(hui) 改革成為(wei) 新時期改革的重點,政府的社會(hui) 職能轉換則成為(wei) 新時期政府改革的主要內(nei) 容。財政改革也相應體(ti) 現在社會(hui) 領域,為(wei) 政府改革服務。財政對政府活動發揮基礎性作用,也發揮著約束性作用。也正因為(wei) 這一點,財政改革對政府改革具有雙重性:既可以促進政府改革,也可以拖曳政府改革。如果我們(men) 看不到我國新時期改革的總體(ti) 要求和改革主次交替的變化,財政改革產(chan) 生的作用就會(hui) 拖後腿,滯緩政府改革。

  因此,財政改革的主動性就顯得十分重要。推動財政改革要超脫部門觀念,要站在國家的立場上來看待財政改革的意義(yi) 和作用。顯然,財政改革需要社會(hui) 各界的參與(yu) ,既需要社會(hui) 大眾(zhong) 的推動,更需要高層決(jue) 策機構的高度重視,把財政以及財政改革放到國家公共治理的核心位置中來。

  (作者為(wei)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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