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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征房產稅還需三項準備

發稿時間:2012-10-30 00:00:00  

  國家房地產(chan) 調控已經搞了幾年,效果是明擺著的,各大中城市房價(jia) 不再瘋狂上漲,有些城市甚至有所回落。但是現在不漲,不等於(yu) 以後永遠不漲;今年回落,明年還可能再漲上去,甚至漲得更瘋狂!政府和百姓心裏都清楚,沒有治本之策,調控稍有鬆動,房價(jia) 肯定還得上漲!

  怎麽(me) 辦?國務院一次次召開常務會(hui) 議,溫總理一次次重申並強調:國家調控政策絕對不能放鬆!可話說回來,調控啦、限購啦、二套三套啦,這些個(ge) 政策當然可以堅持,但是這些畢竟都是帶一定行政色彩的強製性、臨(lin) 時性非市場措施,堅持得了一時,堅持不了永久。如何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問題?“治標又治本,開征房產(chan) 稅”的呼聲,近些日子已經越來越強烈。

  開征房地產(chan) 稅,茲(zi) 事體(ti) 大,因而爭(zheng) 議亦大。在2011年重慶上海試點征收時,學術理論界和房地產(chan) 業(ye) 界便有不少人堅決(jue) 反對,其基本論據有二,一是我國房屋土地所有權屬於(yu) 國家,居民最多隻有70年使用權,無產(chan) 權而征收房產(chan) 稅,於(yu) 情於(yu) 理於(yu) 法律,都說不通;二是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居民收入雖然有所增加,但增幅遠低於(yu) 國家經濟增長和稅收增長,新開征一項普遍針對民眾(zhong) 的稅種,憑空要從(cong) 百姓腰包中再掏出一筆錢來,既不利於(yu) 調動積極性,又不利於(yu) 大局穩定。

  房產(chan) 稅到底該不該征?此一問題,永遠不可能統一認識。從(cong) 西方發達國家經驗看,應用房產(chan) 稅這一市場手段調節房價(jia) ,確實有成功先例在。所以筆者以為(wei) ,隻要政府真下決(jue) 心,該開征還得開征,也一定會(hui) 開征!問題症結在於(yu) ,不是可不可以開征,而是如何開征?怎樣盡可能減小阻力,取得比較好的效果?

  開征之前,起碼,應該做好以下三方麵準備。

  一是輿論準備。開征房產(chan) 稅是件事關(guan) 幾乎每個(ge) 城鎮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情。如此大事,當然要在輿論上做好工作。沒錯,你可以由國務院或某省市發個(ge) 文件,下個(ge) 通知,從(cong) 某年月起,開征房產(chan) 稅。但是,為(wei) 什麽(me) 要開征?其利何在?其弊何在?其法律和政策依據何在?房產(chan) 稅的開征,對於(yu) 調控房價(jia) 可以起什麽(me) 作用?對於(yu) 廣大普通百姓,其自身利益如何才能才盡可能多地得到補償(chang) ?這一係列問題不讓老百姓心裏明白,你這阻力能小得了嗎?

  二是法律準備。我國是一個(ge) 法治國家。政府任何一項大政方針的推出,前提之一,必須符合現行法律。如果不符,要麽(me) 暫緩推出,要麽(me) 修改法律。一些專(zhuan) 家學者之所以咬定不能開征房產(chan) 稅,法律依據便是這房產(chan) 本不屬於(yu) 百姓,即使有使用權,亦僅(jin) 70年而已。無產(chan) 權而征稅,顯然違背法律。怎麽(me) 辦呢?其實很好辦,人大開會(hui) 時,列一項議程,將這或遲或早也要摘掉的“70年使用權”大帽子,幹脆現在就痛痛快快給摘了算了!

  三是政策準備。房產(chan) 稅是針對居民房產(chan) 而征收的特殊稅種,哪些房產(chan) 可以征,哪些房產(chan) 不用征?標準定得低了,打擊麵太大;定得太高,又起不了作用。正因此,試點之一的重慶市,最終將其定義(yi) 為(wei) “高檔房產(chan) 稅”。然而何為(wei) 高檔,何為(wei) 低檔?恐怕一時說不清楚。城裏的高檔與(yu) 遠郊的高檔,價(jia) 格相差甚遠,根本是兩(liang) 碼事,你怎麽(me) 區分?如何計算?重慶上海已試點近兩(liang) 年,到底有哪些經驗教訓?真值得好好研究,認真總結。

  九九歸原一句話,房產(chan) 稅不是不能開征,而是要慎之又慎,做好充分準備。基於(yu) 此,我估計,此事必在十八大之後,大約兩(liang) 到三年,方可全麵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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