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7省份環保督察整改:493項任務完成357項
發稿時間:2018-05-15 14:44: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經黨(dang) 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於(yu) 2016年11月至12月組織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dong) 重慶陝西甘肅等7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於(yu) 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饋。督察反饋後,7省(市)黨(dang) 委、政府高度重視,將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wei) 政治責任來擔當,作為(wei)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抓手,建立機製,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取得明顯整改成效。
截至2018年4月底,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確的493項整改任務已完成357項,其餘(yu) 正在推進中。通過督察整改,一批長期難以解決(jue) 的環境問題得到了解決(jue) ,一批長期想辦的事情得到了落實。目前7省(市)督察整改報告已經黨(dang) 中央、國務院審核同意。
其中,北京市應於(yu) 2017年完成的41項整改任務已全部完成,其餘(yu) 6項整改任務均按計劃推進。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為(wei) 58微克/立方米,優(you) 良水體(ti) 比例提高到48%左右,劣Ⅴ類水體(ti) 比例下降到28%左右,土壤環境質量總體(ti) 良好,完成國家下達的標誌性任務指標。根據有關(guan) 法規規定,北京市對2個(ge) 黨(dang) 組織、98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其中局級幹部17人、處級幹部47人、科級及以下幹部34人;給予黨(dang) 紀政紀處分63人、誡勉談話28人、通報7人。問責情況已通過媒體(ti) 正式公開。
上海市根據反饋意見梳理出的46個(ge) 具體(ti) 問題,計劃於(yu) 2017年9月完成的36個(ge) 具體(ti) 問題已按期全部整改,水環境質量改善、工程項目等10個(ge) 具體(ti) 問題整改完成2017年節點目標。2017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為(wei) 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主要河流劣V類斷麵占比18.1%,同比減少15.9個(ge) 百分點;全市生產(chan) 總值同比增長6.9%,經濟運行總體(ti) 平穩、穩中向好、好於(yu) 預期;環境信訪投訴同比下降11.5%,市民滿意度、獲得感持續提升。環保部門2017年全年查處環境違法案件4477件,罰款47689.0萬(wan) 元,分別比上年增加35.0%和90.2%;水務部門立案1498件,罰款4125.5萬(wan) 元,分別比上年增加5.5%和193.4%。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湖北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省4個(ge) 方麵18項84個(ge) 整改任務已基本達到整改目標,其中2017年底前要完成的56個(ge) 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49個(ge) ,基本完成整改7個(ge) ,56個(ge) 整改任務涉及的477項具體(ti) 問題已完成460項,整改完成率為(wei) 96.4%;2018年及以後要完成整改的28個(ge) 整改任務、共388項具體(ti) 問題,已提前完成整改201項,其餘(yu) 187項均達到序時進度要求。針對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8個(ge) 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省紀委、省監委組織18個(ge) 工作專(zhuan) 班743人,深入現場開展調查取證,談話4530人次,收集證據資料萬(wan) 餘(yu) 份,共問責221人,其中廳局級26人,縣處級113人,鄉(xiang) 科級及以下82人,並按要求向社會(hui) 公開。
廣東(dong) 省全省43項整改任務中,按要求2017年底前須完成的7項已全部完成,其他各項依時序全力推進。2017年,全省共處罰環境違法案件20348宗,處罰金額10.65億(yi) 元,運用環保法配套措施實現了“縣區全覆蓋”,形成了嚴(yan) 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wei) 的高壓態勢。在整改工作中,紀檢監察機關(guan) 和檢察機關(guan) 同步介入,倒查案件責任,實施一案雙查、一查到底。針對督察組交辦的16個(ge) 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根據核查事實,依據有關(guan) 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決(jue) 定,對20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
針對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重慶市迅速製定全市整改方案,明確37項整改措施和115個(ge) 具體(ti) 問題的整改任務,落實細化舉(ju) 措2735條。從(cong) 嚴(yan) 從(cong) 實調查處理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8個(ge) 追責問題,問責79人(涉及廳級28人、處級19人、鄉(xiang) 科級以下32人),其中問責一把手28人(市管一把手16人)。截至2017年底,總體(ti) 整改進度超過93%,其中37項整改措施2017年需完成30項,實際完成32項;115個(ge) 具體(ti) 問題2017年需完成88個(ge) ,實際完成91個(ge) ,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環境保護壓力傳(chuan) 導、水環境保護、自然生態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等三方麵主要問題得到切實整改。
截至2018年3月底,陝西省59個(ge) 具體(ti) 整改問題有48個(ge) 已基本完成整改,剩餘(yu) 11個(ge) 涉及工程方案調整和中長期整改問題正在加緊推進,均已取得明顯進展。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15個(ge) 責任追究問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由省紀委統一審核把關(guan) 、精準量責,共對154名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其中,廳級26人(正廳級11人,副廳級15人),占16.9%;處級74人(正處級48人,包括縣委書(shu) 記、縣長9人,副處級26人),占48.1%;科級以下54人,占35%。給予黨(dang) 紀、政務處分共113人(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6人,黨(dang) 內(nei) 警告20人,行政記大過9人,行政記過37人,行政警告41人),占到總人數的73.4%;誡勉談話35人,占22.7%;通報6人,占3.9%。
甘肅省經過近一年的集中整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出的62項具體(ti) 整改問題中,計劃2017年完成的46項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務,2018年應完成的6項和2020年應完成的10項整改任務正在按進度推進,並取得階段性進展。全省立案查處案件1140件,處罰金額7543.89萬(wan) 元,其中查封扣押389件,限產(chan) 和停產(chan) 整治218件,移送行政拘留85件,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30件。
7省(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一是少量整改任務進度有所滯後。部分自然保護區內(nei) 風電、煤礦等違規項目拆除、關(guan) 停進度滯後,一些地區治汙基礎設施建設、尾礦庫治理和生態環境恢複等整改任務沒有達到序時進度要求。
二是個(ge) 別地區整改力度仍需加大。一些區域流域環境整治、產(chan) 業(ye) 和能源結構調整、違建項目清理等整改任務進入攻堅階段,整改難度加大,工作力度有所減弱,個(ge) 別地區環境質量改善效果不理想,甚至呈現惡化趨勢。
三是一些群眾(zhong) 舉(ju) 報環境問題出現反彈。一些地方在督察整改過程中沒有舉(ju) 一反三,全麵排查,導致部分同類型環境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因跟蹤問效不及時,部分群眾(zhong) 投訴問題沒有真正整改落實到位,出現重複投訴現象。
目前7省(市)督察整改報告已經黨(dang) 中央、國務院審核同意,但整改工作還未結束。7省(市)對外公開督察整改情況,就是要進一步強化社會(hui) 監督,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更好地做好後續各項整改工作。下一步,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將繼續對各地整改情況實施清單化調度,並不定期組織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壓實整改責任,不達目的決(jue) 不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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