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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有序推進金融開放

發稿時間:2018-05-15 11:15:38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吳黎華

  2018年是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也是決(jue) 勝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guan) 鍵一年。改革開放是決(jue) 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guan) 鍵一招,也是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關(guan) 鍵一招。其中,金融市場的開放既是我國展示一以貫之的對外開放態度的現實需要,也是增強金融業(ye) 國際競爭(zheng) 力和服務實體(ti) 經濟能力的必由之路。

  近一階段以來,隨著征信、支付和券商等領域對外開放實質性舉(ju) 措的落地,中國金融業(ye) 對外開放進入全新階段。4月27日,銀保監會(hui) 發布《關(guan) 於(yu) 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的通知》,正式放開外資保險經紀機構經營範圍。4月28日,證監會(hui) 發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允許外資券商控股合資證券公司。5月2日,央行收到世界第一公司(WORLD FIRST)關(guan) 於(yu) 申請支付業(ye) 務許可的來函,第一家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邁出進入中國市場的第一步。除此之外,包括“滬倫(lun) 通”等在內(nei) 的金融市場開放舉(ju) 措也在準備之中。

  如何認識這一階段中國金融業(ye) 的對外開放?筆者認為(wei) ,首先,我國的對外開放是主動的、有序推進的,不受外界壓力的影響。從(cong) 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hui) 議到十九大報告再到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對於(yu) 金融業(ye) 的對外開放均有明確的部署。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hui) 議指出,要積極穩妥推動金融業(ye) 對外開放,合理安排開放順序,加快建立完善有利於(yu) 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有利於(yu) 增強金融有序競爭(zheng) 、有利於(yu) 防範金融風險的機製。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有序開放銀行卡清算等市場,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限製,放寬或取消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金融資產(chan) 管理公司等外資股比限製,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

  其次,金融是實體(ti) 經濟的血脈,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擴大金融業(ye) 的開放,是中國實現高質量增長的客觀需要,也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客觀需要。高質量發展的根本在於(yu) 激發經濟的活力、創新力和競爭(zheng) 力,從(cong) 而使資源得到最優(you) 配置,這也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內(nei) 涵所在。這樣一個(ge) 體(ti) 係,需要實現實體(ti) 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從(cong) 而使現代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的能力不斷增強。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來說,擴大金融業(ye) 的對外開放,其核心是充分使用國際國內(nei) 兩(liang) 個(ge) 金融市場資源,同時在市場化的競爭(zheng) 中進一步提升中國金融機構的競爭(zheng) 力和服務水平,以開放促改革。

  再次,擴大金融業(ye) 開放是打贏金融防風險攻堅戰的重要舉(ju) 措。化解金融係統的潛在重大風險,有必要加強政府監管,但關(guan) 鍵還是要通過開放來推動中國金融業(ye) 的自身改革。相對於(yu) 其他行業(ye) 而言,中國金融領域的開放有一定滯後性,國內(nei) 金融機構一直處於(yu) 不完全市場化競爭(zheng) 的環境。這樣的一種保護,對於(yu) 改革開放初期競爭(zheng) 能力較弱的中國金融業(ye) 來說,是有必要的,但是,隨著中國金融業(ye) 的發展,長期的相對封閉使得自身風險不斷積累,金融係統出現了脫虛入實、自我繁榮等亂(luan) 象。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來說,擴大金融業(ye) 開放,提高行業(ye) 的競爭(zheng) 水平,引入新的競爭(zheng) 者,有利於(yu) 推動金融機構自身改革,提升治理能力。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證明,越開放的領域,越有競爭(zheng) 力;越不開放的領域,越容易落後,而且還可能不斷累積風險。擴大金融業(ye) 的對外開放,有利於(yu) 我們(men) 主動化解風險。

  最後,擴大金融業(ye) 的雙向開放有利於(yu) 增強中國金融業(ye) 的國際競爭(zheng) 力。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從(cong) 曆史經驗來看,無論是17世紀的荷蘭(lan) 還是之後的倫(lun) 敦和紐約,每一個(ge) 大國都會(hui) 形成一個(ge) 與(yu) 之相匹配的國際金融地位乃至全球金融中心,以便於(yu) 在全球範圍內(nei) 進行資源配置,而這樣一個(ge) 國際金融地位和全球金融中心的形成,隻有在開放的格局下才能做到。

  有觀點認為(wei) ,擴大金融業(ye) 對外開放,特別是取消或者放寬一些金融機構的外資持股比例,可能危及我國的金融安全。其實,這種擔憂完全是杞人憂天。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的金融機構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ye) ,中資金融機構都具備了一定的競爭(zheng) 實力。放寬這些行業(ye) 的外資準入,短期內(nei) 不會(hui) 對行業(ye) 產(chan) 生重大影響,從(cong) 中長期來看,則有利於(yu) 進一步改善其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提升競爭(zheng)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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