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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曉亮:緩解地方債務分稅製責任權限要明確

發稿時間:2012-10-10 00:00:00  

  近日,財政部連發兩(liang) 個(ge) 文件充實地方財力,引發大家對中央“讓利”地方的關(guan) 注。先是確認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ye) 稅收入,改征後仍全部歸屬試點地區;接著,提出鐵道部集中繳納的鐵路運輸企業(ye) 營業(ye) 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由中央收入調整為(wei) 地方收入。

  不過有關(guan) 專(zhuan) 家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讓利”並非治本之策,未來需要在規範分稅製的基礎上依法明確責任與(yu) 權限,多種思路改善地方財政,有效地擺脫地方債(zhai) 務困擾。

  地方吃緊中央馳援

  今年下半年以來,中國經濟走勢仍然疲軟,這使得以經濟增速為(wei) 主要目標的各地方政府焦急不已,不斷推出規模宏大的投資計劃,以期刺激本地經濟增長。據不完全統計,僅(jin) 7月和8月,部分省市發布的經濟刺激計劃所涉總額就超過10萬(wan) 億(yi) 元。僅(jin) 發改委9月份集中公布的60個(ge) 項目批複公告,投資規模預計就達上萬(wan) 億(yi) 元。

  麵對地方巨大的資金缺口,中央的“讓利”被部分媒體(ti) 認為(wei) 是杯水車薪,難以緩解地方財政困境。有的媒體(ti) 甚至表示,由於(yu) 地方財政乏力,隱患較多,或陷債(zhai) 務泥潭。

  “1994年分稅製的時候財政收入隻不過約5000億(yi) ,難以兼顧中央地方兩(liang) 方利益,如今的財政收入過10萬(wan) 億(yi) ,有條件同時照顧兩(liang) 方麵利益。這僅(jin) 是開始,未來逐漸會(hui) 有更多的稅種參與(yu) 調整,地方將獲得更多權力。”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中國財政稅收研究所教授劉玲玲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說。

  不過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經濟學家李煒光對本報記者表示,受製於(yu) 經濟環境和結構性減稅,中央財政目前本身壓力很大,對地方的支援能力有限,地方政府未來債(zhai) 務危機的隱患很大。

  長江商學院金融學教授、資產(chan) 定價(jia) 研究中心主任陳龍曾對2011年至2015年的地方綜合財力狀況進行了估算和預測,從(cong) 2011年到2015年,在樂(le) 觀假設下地方綜合財力累計收入為(wei) 88.98萬(wan) 億(yi) 元,在悲觀假設下累計收入為(wei) 74.3萬(wan) 億(yi) 元。2010年地方綜合支出總額為(wei) 10.96萬(wan) 億(yi) 元。假設2011年到2015年,地方綜合支出鎖定在2010年的水平上,那麽(me) 在樂(le) 觀假設下,地方政府可用於(yu) 還債(zhai) 的收入為(wei) 34.17萬(wan) 億(yi) 元,在悲觀假設下地方政府可用於(yu) 還債(zhai) 的收入為(wei) 19.48萬(wan) 億(yi) 元。

  “政府不能再增添負擔了,靠投資刺激的規模越大未來的壓力越大,經濟恢複健康很難依賴投資解決(jue) 。債(zhai) 務隱患釀成財政危機,那風險就大了。”李煒光說。

  劉玲玲表示,前幾年財政分配體(ti) 製改革步伐太慢,都是麵對困難的被動改革,這限製了地方政府改善經濟狀況與(yu) 投入民生建設的精力。

  分稅製還需要規範

  針對分稅製要在地方政府的債(zhai) 務壓力麵前被迫調整的預測,專(zhuan) 家們(men) 認為(wei) ,稅製重在規範、完善。

  劉玲玲指出,“十二五規劃”已經明確公共服務均等化調整思路,將在2020年基本實現,這是調整中央地方財權關(guan) 係的重要線索。需要一次大的變革,中央與(yu) 地方的稅種體(ti) 係、稅種結構、發展思路都要明確,通盤考慮建設、基金、基本運作等各種預算的協調,地方應具有知情權,轉移支付的過程需透明公開;現行的體(ti) 製無法做到地方預算的超前性。

  李煒光則認為(wei) ,分稅製重在法製化的規範這個(ge) 體(ti) 係,做到權責明確,確定清權力界限;地方隻有具備了自己的權力,地方財權才能真正形成,才能談財權事權分配的問題。

  財政部數據顯示,8月份全國財政收入7863億(yi) 元,同比增加317億(yi) 元,增幅僅(jin) 4.2%。此前,多個(ge) 省份的財政收入增幅大幅下降,甚至出現負增長。“調控經濟要注重市場要素,在7月、8月,企業(ye) 、公司的債(zhai) 券就發行很快,形成較大規模,市場潛力很大。而現今M2按92萬(wan) 億(yi) 來算,那民間掌握資金的總數可能高達46個(ge) 億(yi) 。能調動民間資本,就不需要地方政府負擔這麽(me) 多了。除關(guan) 係核心利益的長期和重大項目,應動用市場化手段調用更多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劉玲玲說。

  “如今中央地方責任不明確,地方財權是中央給予,責任也模糊,這影響了法製化和經濟學化的財權分配使用,無法達成社會(hui) 共識,也就無法建立對公共服務質量的追責機製。”李煒光表示。

  給社會(hui) 資本解壓

  “要避免債(zhai) 務泥潭,除了要建立厘清中央地方權責和經營範圍、專(zhuan) 門建立各級債(zhai) 務預算的規範分稅製外,還必須開拓發展思路,多利用市場原則優(you) 化投資結構、提高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度。此外,結構調整中通過升級換代、開拓市場生存下來的企業(ye) ,未來對經濟的貢獻會(hui) 逐漸發力。”劉玲玲說。

  李煒光認為(wei) ,發展地方經濟是重中之重,地方好了經濟也就根本好轉了,因此需要繼續給社會(hui) 減壓、鬆綁,堅決(jue) 推進減稅政策,讓社會(hui) 有更多的資金投入市場和消費。

  據商務部監測,9月30日至10月7日,全國重點監測零售和餐飲企業(ye) 銷售額8006億(yi) 元,比2011年國慶黃金周期間增長15%左右。全國各省市統計結果也紛紛出爐,大都有超過兩(liang) 位數的增長百分比。

  劉玲玲認為(wei) ,這說明民間有充分的消費意願和資金儲(chu) 備。目前在項目投資領域,民間資本的市場準入度和地位還不夠,未來政府不需要自己衝(chong) 在前麵投資,而需要讓民間資本清楚投資方向,給予其政策保護、維護其效益。投融資手段應多樣化,政府起引導作用,讓民間資本參股調動其積極性,地方債(zhai) 務將大大緩解,而效率卻不一定低。

  針對拉動消費的策略,劉玲玲表示應考慮中、高、低端收入群體(ti) 不同狀況,針對不同人群調整產(chan) 品種類、結構、數量,鼓勵各群體(ti) 消費。對進城務工和城鎮化地區新生成的非農(nong) 業(ye) 人口,需通盤考慮,從(cong) 主體(ti) 上解決(jue) 他們(men) 的基本民生問題,能較好的挖掘該群體(ti) 的消費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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