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實領導責任 確保安全生產
——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就《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製規定》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8-04-20 09:25:04 來源:人民日報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chan) 責任製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界定了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chan) 的職責、考核考察、表彰獎勵、責任追究。參與(yu) 文件起草的應急管理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有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安全生產(chan) 形勢仍然嚴(yan) 峻,要抓住“關(guan) 鍵少數”、落實政治責任
問:這是我國第一部安全生產(chan) 領域的黨(dang) 內(nei) 法規,為(wei) 什麽(me) 要製定這樣一個(ge) 針對專(zhuan) 項工作的黨(dang) 內(nei) 法規?
答: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對安全生產(chan) 高度重視。“黨(dang) 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ye) 必須管安全、管業(ye) 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chan) 經營必須管安全”等重要批示指示,對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的安全生產(chan) 責任提出了明確要求。製定下發這一《規定》,意在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屬地管理,完善體(ti) 製機製,是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安全生產(chan) 重要思想落實到黨(dang) 內(nei) 法規層麵,作為(wei) 推進安全生產(chan) 領域改革發展的重要製度性安排,是新時期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重要舉(ju) 措。
問:《規定》的出台,對於(yu) 當前安全生產(chan) 工作,以及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來說,有怎樣的意義(yi) ?
答:當前安全生產(chan) 形勢比較穩定,但仍然嚴(yan) 峻,重特大生產(chan) 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chan) 仍然是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薄弱環節。而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是安全生產(chan) 工作的“關(guan) 鍵少數”,他們(men) 安全生產(chan) 紅線意識強不強、責任清不清、落實嚴(yan) 不嚴(yan) 、問責到不到位,直接影響一個(ge) 地區的安全生產(chan) 形勢是否穩定。《規定》準確抓住“關(guan) 鍵少數”,壓實領導責任,推動落實“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對於(yu) 剛剛組建的應急管理部來說,強化安全管理,做好事前預防,將突發事件苗頭和隱患及時化解,就是對改革最有力的支持,也是最有效的應急管理。
問: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的安全生產(chan) 責任主要有哪些?
答:按照抓關(guan) 鍵少數、權責對等原則,《規定》對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的主要安全生產(chan) 職責進行了明確界定,力求科學定位、合理分工、協同一體(ti) 。
地方黨(dang) 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安全生產(chan) 第一責任人,要牽頭抓總。在這一部分,《規定》首次提出,要把安全生產(chan) 納入黨(dang) 委議事日程和向全會(hui) 報告工作的內(nei) 容,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nei) 容,要在政府有關(guan) 工作部門“三定”規定中明確安全生產(chan) 職責。
黨(dang) 政領導班子中分管安全生產(chan) 的領導幹部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加強對安全生產(chan) 綜合監管和直接監管工作的領導,履行好統籌協調責任,要抓組織落實、抓統籌協調、抓風險管控和依法治理、抓應急和事故處理、抓基礎保障。
黨(dang) 政領導班子中其他領導幹部則要按照職責分工承擔支持保障責任和領導責任。要組織分管行業(ye) (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chan) 責任製,將安全生產(chan) 工作與(yu) 業(ye) 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要組織開展分管行業(ye) (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chan) 經營行為(wei) 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製。
安全生產(chan) 工作必須是“一把手工程”,將安全生產(chan) 績效與(yu) 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
問:依據《規定》,黨(dang) 政一把手是地方安全生產(chan) 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原則上由擔任本級黨(dang) 委常委的政府領導幹部分管安全生產(chan) 工作,這兩(liang) 條硬性規定的用意是什麽(me) ?
答:這兩(liang) 條硬規定是針對當前安全生產(chan) 工作中突出矛盾製定的,是強化安全生產(chan) 領導機製的重要抓手,意在彰顯安全生產(chan) 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
長期以來,有的地方黨(dang) 政主要領導政績觀錯位,安全生產(chan) 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往後靠”;有的地方黨(dang) 政班子中,長期是排位最後的分管安全生產(chan) 。這直接導致當地對安全生產(chan) 不重視、不研究、不投入,安全生產(chan) 工作組織領導和支撐保障不到位。特別是麵對GDP誘惑時,就把安全拋在腦後,紅線失守、底線不保。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訓告訴我們(men) ,安全生產(chan) 工作必須是“一把手工程”,必須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
問:對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的安全生產(chan) 履職情況,《規定》從(cong) 哪些方麵進行考核考察?
答:《規定》將安全生產(chan) 績效與(yu) 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製定了“三項製度”,實行“三個(ge) 納入”。“三項製度”分別是:巡查製度,要加強對下級黨(dang) 委和政府的安全生產(chan) 巡查;考核製度,要對下級黨(dang) 委和政府安全生產(chan) 工作情況進行全麵評價(jia) ,將考核結果與(yu) 有關(guan) 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履職評定掛鉤;公開製度,要求定期采取適當方式公布或通報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chan) 工作考核結果。“三個(ge) 納入”分別是納入督查督辦內(nei) 容,納入相關(guan) 考核內(nei) 容,納入幹部考察內(nei) 容。
既問責追責也表彰獎勵,鼓勵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更高質量地履職盡責
問:在問責追責方麵,有哪些新舉(ju) 措?
答:《規定》除了界定了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外,還提出了五種問責新舉(ju) 措:
一是“一票否決(jue) ”,對因發生生產(chan) 安全事故被追究領導責任的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在相關(guan) 規定時限內(nei) ,取消考核評優(you) 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不得晉升職務、級別或重用任職。二是從(cong) 重追究,對工作不力導致生產(chan) 安全事故人員傷(shang) 亡和經濟損失擴大,或造成嚴(yan) 重社會(hui) 影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應當從(cong) 重追究責任。三是補救從(cong) 輕,對主動采取補救措施,減少生產(chan) 安全事故損失或挽回社會(hui) 不良影響的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可以從(cong) 輕、減輕追究責任。四是盡職免責,對職責範圍內(nei) 發生生產(chan) 安全事故,經查實已經全麵履行了規定職責,並全麵落實了黨(dang) 委和政府有關(guan) 工作部署的,不予追究相關(guan) 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的領導責任。五是終身問責,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對發生生產(chan) 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且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後果嚴(yan) 重的,不論是否已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yan) 格追究責任。
問:除了問責追責,《規定》還列出了安全生產(chan) 履職表彰獎勵的條件,這是出於(yu) 什麽(me) 考慮?
答:獎懲結合,是所有健全完善的責任製度的必要特征,製定表彰獎勵條件,能夠鼓勵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更高質量地履職盡責,加快推動安全生產(chan) 工作開創新局麵。這次《規定》明確了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chan) 履職情況的兩(liang) 種獎勵方式:一是及時獎勵,也是專(zhuan) 項獎勵,對在加強安全生產(chan) 工作、承擔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項重要工作、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麵作出顯著成績和重要貢獻的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上級黨(dang) 委和政府應當按照有關(guan) 規定給予表彰獎勵;二是定期獎勵,也是綜合獎勵,對在安全生產(chan) 工作考核中成績優(you) 秀的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上級黨(dang) 委和政府按照有關(guan) 規定給予記功或嘉獎。這些表彰獎勵,都將嚴(yan) 格按照黨(dang) 和國家有關(guan) 榮譽表彰條例進行。
問:應急管理部對貫徹落實規定,有哪些要求?
答:壓實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責任,是安全生產(chan) 責任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製定出台《規定》,是為(wei) 了充分發揮地方黨(dang) 政領導幹部這一“關(guan) 鍵少數”的作用,強化黨(dang) 對安全生產(chan) 工作的領導,推進安全生產(chan) 依法治理,最終促進企業(ye) 落實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對於(yu) 貫徹落實《規定》,應急管理部要求各級有關(guan) 部門認真學習(xi) 領會(hui) ,在地方黨(dang) 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更加積極地履職盡責,主動謀劃、主動作為(wei) ,當好參謀助手,推動安全生產(chan) 工作邁上新台階、開創新局麵。(記者 丁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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