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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就《關於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答問

發稿時間:2018-04-16 14:56:23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2018年4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證監會(hui) 六部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wei) 了更好地便於(yu) 市場了解《意見》出台的有關(guan) 背景和政策導向,針對社會(hui) 各界關(guan) 心的主要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guan) 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出台的背景。

  答: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創新對外投資方式,促進國際產(chan) 能合作,形成麵向全球的貿易、投融資、生產(chan) 、服務網絡,加快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這為(wei) 當前和今後一個(ge) 時期更好地開展對外投資指明了方向。對外投融資基金是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資金融通的重要渠道,是促進國際產(chan) 能合作產(chan) 融協作的有力抓手,是金融支持企業(ye) 創新開展對外投資的有效方式。近年來,我國各類主體(ti) 設立的一批對外投融資基金按照市場化、專(zhuan) 業(ye) 化、國際化原則,充分發揮自身優(you) 勢,靈活運用多種投融資方式,有效支持了巴基斯坦卡洛特水電站、埃塞俄比亞(ya) -吉布提石油天然氣輸送、巴西朱比亞(ya) 和伊利亞(ya) 水電站等一批重點合作項目,為(wei)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促進國際產(chan) 能合作、深化我與(yu) 相關(guan) 國家和地區互利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我國對外投融資基金發展也存在不少突出問題。一是一些基金缺乏募資來源,首期規模難以落實,基金無法正常運作;二是一些基金治理結構和決(jue) 策機製不完善,盲目決(jue) 策,後續經營困難,造成較大損失;三是一些基金投資行業(ye) 領域、國別區域過於(yu) 集中,容易導致無序競爭(zheng) 、風險積聚;四是對外投融資基金統籌管理力度不足,監管製度、獎勵懲戒機製、服務保障體(ti) 係等方麵有待完善。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部署,針對當前我國對外投融資基金的發展態勢,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證監會(hui) 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研究起草了《意見》,旨在促進對外投融資基金合理有序開展業(ye) 務,引導各類對外投融資基金為(wei)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促進國際產(chan) 能合作提供長期、穩定、可持續、風險可控的資金來源。

  問:製定《意見》的總體(ti) 考慮是什麽(me) ?

  答:對外投融資基金是創新對外投融資方式的重要載體(ti) ,既能拓寬募資渠道,通過靈活多樣的運作模式為(wei) 境外合作項目投融資注入新鮮血液;又能盤活社會(hui) 資本、通過市場化運作實現中長期財務可持續和合理投資回報。同時,中國資本通過對外投融資基金直接參與(yu)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促進國際產(chan) 能合作,也有助於(yu) 中國更好適應國際經濟競爭(zheng) 與(yu) 合作需要,加快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推動形成全麵開放新格局。在製定《意見》過程中,我們(men) 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將創新對外投融資基金設立和運作方式、提高對外開放的質量和水平分別作為(wei) 出台《意見》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重點提出了優(you) 化募資方式、提升運行效率、完善監管體(ti) 係、強化服務保障4個(ge) 方麵共12項政策措施,多措並舉(ju) 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

  問:《指導意見》提出的12項政策措施中有哪些亮點?

  答:優(you) 化募資方式方麵,《意見》重點對拓寬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渠道、支持國內(nei) 各類機構參與(yu) 出資、加強與(yu) 國際金融機構合作等方麵提出了相關(guan) 意見。其中,《意見》按照分類施策的原則對主權財富基金、商業(ye) 性金融機構、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出資參與(yu) 對外投融資基金提出了明確要求,指導國內(nei) 各類機構依法合規通過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境外投融資業(ye) 務;同時,《意見》提出不得以信貸資金等方式違規出資、地方各級政府不得以財政性資金在境外出資設立對外投融資基金,旨在厘清對外投融資基金的募資來源,加強對地方財政性資金使用投向的引導,提升各類資本參與(yu) 對外投融資基金的規範化程度。

  提升運行效率方麵,《意見》重點對推動基金業(ye) 務創新、鼓勵按政策導向開展業(ye) 務、提升專(zhuan) 業(ye) 化管理水平等方麵提出了相關(guan) 意見。其中,《意見》結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人民銀行 外交部關(guan) 於(yu) 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若幹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以下簡稱74號文)要求,提出鼓勵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有利於(yu)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國際產(chan) 能合作,帶動國內(nei) 優(you) 勢產(chan) 能、優(you) 質裝備、適用技術輸出,提升我國技術研發和生產(chan) 製造能力,彌補我國能源資源短缺,推動我國相關(guan) 產(chan) 業(ye) 提質升級的業(ye) 務;嚴(yan) 格限製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與(yu) 國家外交方針、發展戰略以及宏觀調控政策不盡相符的業(ye) 務;禁止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等的業(ye) 務。上述做法有效銜接了74號文提出的“鼓勵發展+負麵清單”的管理模式,有利於(yu) 引導和規範對外投融資基金業(ye) 務發展方向,合理防範和應對境外投融資風險。

  完善監管體(ti) 係方麵,《意見》重點對加強統籌管理、完善監管製度、建立健全激勵懲戒機製等方麵提出了相關(guan) 意見。其中,《意見》明確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證監會(hui) 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統籌做好對外投融資基金管理工作,提出境內(nei) 投資者赴境外設立對外投融資基金,境內(nei) 設立的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對外投融資,應按有關(guan) 規定履行相關(guan) 手續;有關(guan) 職能部門通過事前和事中事後監管製度及時掌握境外設立的對外投融資基金運作情況。我們(men) 將根據《意見》要求,充分履行各監管部門職責,做好對對外投融資基金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依法合規開展境外投資活動。

  強化服務保障方麵,《意見》重點對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作用、大力培育管理人才、切實做好風險防範工作等方麵提出了相關(guan) 意見。其中,《意見》把主動防範化解對外投融資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針對當前一些對外投融資基金經營管理不善、內(nei) 控合規監管缺位等問題,在完善全麵風險管理框架、強化合規風險管理、加強法律和社會(hui) 風險管理等方麵提出了明確要求,旨在提升對外投融資基金的風險防範意識,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

  問:如何使《指導意見》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答:《意見》是完善對外投融資基金管理和服務的重要文件。下一步,發展改革委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的決(jue) 策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切實做好《意見》落實工作,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一方麵加強宣介引導。發展改革委等有關(guan) 部門將充分利用傳(chuan) 統媒體(ti) 渠道和新媒體(ti) 平台,對《意見》的重要意義(yi) 、主要內(nei) 容、重點舉(ju) 措等進行持續解讀,同時及時回應輿情、解疑釋惑,引導各類市場主體(ti) 準確把握政策導向,形成合理預期。另一方麵抓好督促落實。發展改革委將與(yu) 各地方、各有關(guan) 部門按職責分工密切配合,根據《意見》共同做好對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各類業(ye) 務的指導協調、跟蹤監督工作。我們(men) 也十分歡迎社會(hui) 各界對有關(guan) 工作多提意見建議,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hui) 發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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