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如何監督一把手
發稿時間:2018-04-12 14:28:50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張凱寧
漢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漢武帝“始巡郡國”,這是一次不太愉快的“旅行”。4年之前,漢武帝就曾派遣特使巡查郡國,當時主要調查三件事情,一是是否有人私自鑄幣;二是各地土地兼並的程度;三是官員是否遵紀守法,這些本質上都是調查中央政令的落實情況。這一次,漢武帝要親(qin) 自走一走,看一看。
漢武帝敏銳地發現,不少郡守嚴(yan) 重失職瀆職,更可怕的是,作為(wei) 監督地方官的監禦史,居然沒有上奏這些問題。原因無非有兩(liang) 個(ge) ,一是監禦史的工作能力不足,沒有發現問題;二是監禦史已經發現了問題,但是囿於(yu) 利益糾葛,沒有如實上奏。不管出於(yu) 何種原因,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發展,就會(hui) 威脅到國家的核心利益,畢竟七國之亂(luan) 殷鑒不遠。
震驚之餘(yu) 的漢武帝嚴(yan) 懲了一大批地方官員,並深入思考監禦史製度的問題。監禦史雖然設在各個(ge) 郡國,但是隸屬不明,職責不明,各自為(wei) 政,已經無法適應大漢崛起的國家形勢。於(yu) 是,元封元年(前110年),漢武帝廢除監禦史製度,“禦史止,不複監”,大漢需要重構一種高效統一的監察體(ti) 係,為(wei) 國家集中發展保駕護航。
經過通盤考慮,精心謀劃,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在漢武帝的強力推動下,刺史製度正式代替了監禦史製度。中央政府將全國分為(wei) 十三部,即十三個(ge) 監察大區,分別是:冀州、幽州、並州、兗(yan) 州、徐州、青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交趾、朔方。每州派遣刺史一人,十三部刺史由中央統一直接管轄,由禦史中丞具體(ti) 領導。同時,漢武帝親(qin) 自規定刺史職責,以極其簡要的規條界定了刺史的日常監察內(nei) 容,這就是著名的“六條問事”。
解決(jue) 問題的關(guan) 鍵是要抓主要矛盾,“六條問事”列出的負麵清單針對性強,其核心要義(yi) 就是聚焦監督地方“一把手”,嚴(yan) 管地方“一把手”。根據“六條問事”,刺史主要監管“兩(liang) 千石”的地方長官,其實就是一郡的最高長官郡守以及各國諸侯王,對於(yu) 其他地方官員一概不問。監管對象不多,但是並不意味著任務輕鬆,因為(wei) 這六條是對“一把手”是否有這些問題的全方位立體(ti) 監督。
這六條是:一條,強宗豪右,田宅逾製,以強淩弱,以眾(zhong) 暴寡;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shu) ,遵承典製,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wei) 奸;三條,二千石不恤疑案,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刻薄,剝截黎元,為(wei) 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訛言;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托所監;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正今。
“六條問事”高度聚焦“一把手”的日常工作生活,條條說在節骨眼上。第一條,看似和“一把手”無關(guan) ,其實直指地方和中央關(guan) 係。打擊豪強不法,就是為(wei) 了從(cong) 根子上鏟除山頭主義(yi) ,防止“一把手”和地方利益集團相互勾結。如果地方上豪強橫行鄉(xiang) 裏,“一把手”要負全責。第二條,是監督“一把手”是否嚴(yan) 格執行中央政令,是否違法亂(luan) 紀、以權謀私。第三條,監督的是“一把手”是否為(wei) 官不為(wei) 、為(wei) 官亂(luan) 為(wei) ,是否能夠保持地方平穩和諧。第四條,是監督“一把手”選人用人是否公道正派,嚴(yan) 禁任人唯親(qin) ,嚴(yan) 禁搞小圈子。第五條,是針對“一把手”的身邊人,要求“一把手”嚴(yan) 管家人,一家不治,何以治一方。第六條,是嚴(yan) 防“一把手”搞貪汙受賄和利益輸送,破壞地方經濟發展。
察吏是治國之本,監督“一把手”是重中之重。如何有效監督地方“一把手”,曆來都是希望有所作為(wei) 的中央政府需要麵對的重大問題。隻有將有限的力量聚焦在明確目標上,才能發揮出事半功倍的效果。“六條問事”集中精力監督、管理那些位高權重的封疆大吏,不糾纏於(yu) 細枝末節,達到了綱舉(ju) 目張的效果。
刺史不隻是坐在辦公室裏等舉(ju) 報、等報告。每年秋分時節,刺史必須帶領工作小組在其監察大區內(nei) ,對各郡各國開展巡查,考察地方長官和諸侯王的工作業(ye) 績和社會(hui) 評價(jia) 。這是點麵結合,考察官聲政聲和社風民風,從(cong) 工作鏈條的末端了解地方長官治民理政的嚴(yan) 謹程度和工作水平。刺史的產(chan) 生,可由禦史推薦,皇帝任命,和地方沒有太多利益瓜葛,地位較為(wei) 超脫。“六條問事”和刺史製度,無疑大大加強了中央政府權威,保證了中央政令暢通,開啟了大漢發展的新階段。
大漢開國之初,百廢待興(xing) ,推崇無為(wei) 而治,社會(hui) 經濟得到恢複。“剛不可久,柔不可守”,中央政府控製力消減之後,內(nei) 憂外患逐漸暴露出來。七國之亂(luan) 後,大漢為(wei) 了保持政局穩定,重視地方長官的長期任職,有的郡守在一地工作十數年,宗族、故吏、門生等各種關(guan) 係交織在一起,漸漸形成了盤根錯節的利益團體(ti) ,選擇性執行中央政府大政方針,甚至發生“政令不出長安”的情況。問題到了漢武一朝,變得更加棘手了。漢武帝外擊匈奴,內(nei) 頒推恩令,顯示出振興(xing) 家國的強烈願望,大漢發展必須升級轉型。
大國發展,尤其是從(cong) 大國到強國的蛻變期,離不開科學的治理體(ti) 係和高效的官員隊伍,中國古代的曆朝先賢,在這個(ge) 問題上進行了不少嚐試和探索,盛世的背後必定是鐵的紀律、嚴(yan) 密的監察體(ti) 係和明確的中央權威。漢武一朝對於(yu) 監督體(ti) 係進行深度整合,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初置丞相司直;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初置司隸校尉。這些措施和刺史製度、禦史製度一起形成了內(nei) 外結合、覆蓋較全的監督體(ti) 係。更重要的是,這些監督措施有相互製約的關(guan) 係,推動有形監督轉化為(wei) 有效監督。這種監督壓力也通過“一把手”層層傳(chuan) 導到整個(ge) 官員隊伍。
找準了支點,才能撬動製度變革,促進體(ti) 係提升。“六條問事”言簡意賅,聚焦主要矛盾,解決(jue) 主要問題,使監督變得有形有力有效,為(wei) 漢朝的集中發展提供了保障,也對後世的監察工作產(chan) 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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