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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更大、門檻更低、要求更寬、流程更優
—— 自主創業農民也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發稿時間:2018-04-03 16:47:14   來源:經濟日報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和中國人民銀行2日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創業(ye) 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cong) 擴大貸款對象範圍、降低貸款申請條件、放寬擔保和貼息要求等方麵,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並優(you) 化申請辦理程序。

  在擴大貸款對象範圍方麵,除原規定的創業(ye) 擔保貸款對象(城鎮登記失業(ye) 人員、就業(ye) 困難人員、複員轉業(ye) 退役軍(jun) 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ye) 生、化解過剩產(chan) 能企業(ye) 職工和失業(ye) 人員、返鄉(xiang) 創業(ye) 農(nong) 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外,將農(nong) 村自主創業(ye) 農(nong) 民納入支持範圍。將小微企業(ye) 貸款對象範圍調整為(wei) :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ye) 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ye) 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ye) 達到15%)、並與(yu) 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ye) 。

  在降低貸款申請條件方麵,個(ge) 人創業(ye) 擔保貸款申請人貸款記錄的要求調整為(wei) :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wan) 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ye) 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同時,放寬擔保和貼息要求。對已享受財政部門貼息支持的小微企業(ye) 創業(ye) 擔保貸款,可通過創業(ye) 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形式支持。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ye) 能力強、創業(ye) 項目好的借款個(ge) 人和小微企業(ye) ,可繼續提供創業(ye) 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財政部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簡化流程、提高效率,為(wei) 符合條件的創業(ye) 者辦理創業(ye) 擔保貸款提供便利化服務,探索將申請受理、材料審核、征信查詢等貸款手續和擔保手續一次性辦結。有條件的地方,應積極探索電子化審批流轉模式,優(you) 化貸款申請、審核、發放各環節,保障服務的快捷優(you) 質。

  同時,鼓勵各地聚焦第一還款來源,探索通過信用方式發放創業(ye) 貸款,在不斷提高風險評估能力的基礎上,逐步取消反擔保。對獲得市(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ye) 人員、創業(ye) 項目、創業(ye) 企業(ye) ,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ye) 、商戶、農(nong) 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ye) 者等特定群體(ti) 原則上取消反擔保。

  《通知》規定,符合中央規定標準的貸款產(chan) 生的貼息資金支出,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按規定比例共擔,中央財政負擔部分按照普惠金融發展專(zhuan) 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guan) 規定在年度預算規模內(nei) 核定。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地區,執行西部地區分擔比例。除貧困地區外的其他地區,對個(ge) 人貸款按2年(第一年、第二年)全額貼息執行。

  在加強績效評價(jia) 方麵,地方財政部門要設定創業(ye) 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績效目標和相應績效指標,對資金實際產(chan) 出和效益進行評估,加強對績效目標的審核和下達,強化績效目標執行監控,確保目標如期落實。可委托第三方開展績效評價(jia) ,不斷優(you) 化資金分配和使用。

  近年來,國家采取一係列措施支持小微企業(ye) 、“三農(nong) ”的發展,鼓勵創業(ye) 創新、促進經濟轉型升級。除了上述創業(ye) 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日前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定,由中央財政發起、聯合有意願的金融機構共同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首期募資不低於(yu) 600億(yi) 元,采取股權投資、再擔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區、市)開展融資擔保業(ye) 務,帶動各方資金扶持小微企業(ye) 、“三農(nong) ”和創業(ye) 創新。(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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