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看待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
發稿時間:2018-04-03 16:45:09 來源:經濟日報
應該充分認識到,當前我們(men) 麵臨(lin) 的主要問題並不是對外開放過度,而是對外開放不足、金融業(ye) 競爭(zheng) 力不足、金融抑製過多,這恰恰也是我國金融業(ye) 改革發展中諸多問題的症結所在。值得一提的是,中國金融業(ye) 對外開放並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在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加強金融監管、提高金融市場透明度前提下的穩步有序開放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有序開放銀行卡清算等市場,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限製,放寬或取消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金融資產(chan) 管理公司等外資股比限製,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擴大金融業(ye) 對外開放體(ti) 現了我國深化改革開放的決(jue) 心,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甚至是各種懷疑論和陰謀論,這些觀點往往高估對外開放的風險而低估了益處,表麵上是缺少“四個(ge) 自信”的表現,實質上是對我國40年改革開放成果的變相否定。
對此,應該充分認識到改革開放並沒有給中國金融業(ye) 帶來係統性負麵衝(chong) 擊,反而推動了整個(ge) 金融體(ti) 係的發展與(yu) 國際競爭(zheng) 力的提高。當前我們(men) 麵臨(lin) 的主要問題並不是對外開放過度,而是對外開放不足、金融業(ye) 競爭(zheng) 力不足、金融抑製過多,這恰恰也是我國金融業(ye) 改革發展中諸多問題的症結所在。值得一提的是,中國金融業(ye) 對外開放並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在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加強金融監管、提高金融市場透明度前提下的穩步有序開放。下一步,我們(men) 要根據黨(dang) 中央和國務院工作部署,堅定“四個(ge) 自信”,積極推進金融業(ye) 對外開放,進一步增強金融體(ti) 係的國際競爭(zheng) 力,推動新時代金融業(ye) 改革發展再上新台階。
一、從(cong) 前期改革曆程來看,對外開放並沒有給中國金融業(ye) 帶來係統性負麵衝(chong) 擊,反而推動了整個(ge) 金融體(ti) 係的發展與(yu) 進步
改革和開放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改革必然要求開放,開放也必然要求改革。開放包括兩(liang) 個(ge) 層次的內(nei) 容,一是將外資機構引進來或國內(nei) 機構“走出去”;二是根據金融市場發展規律發展國內(nei) 金融市場,尊重並適應國際市場規則和慣例,這是更高層次的開放。
中國金融業(ye) 能夠在短期內(nei) 取得長足發展與(yu) 進步,很大程度上得益於(yu) 以對外開放來推動國內(nei) 改革。回顧金融業(ye) 改革開放40年的曆程,同樣是通過對外開放,引入競爭(zheng) ,優(you) 化資源配置,實現整個(ge) 行業(ye) 進步與(yu) 繁榮的過程。一是提升了金融機構的競爭(zheng) 力和穩健性,從(cong) 根本上降低了金融風險。金融業(ye) 開放不僅(jin) 能吸引資金,而且能促使金融企業(ye) 產(chan) 權和公司治理結構改革向縱深推進。亞(ya) 洲金融危機爆發時,我國大型國有商業(ye) 銀行通過果斷引入外部戰略投資者、財務重組、股改上市等方式,競爭(zheng) 力和穩健性得以提升。
二是促進了金融市場的結構優(you) 化和產(chan) 品創新,服務實體(ti) 經濟的效率得到明顯提升。不同類型的非居民均可以在銀行間市場發債(zhai) 融資。股票市場在2002年就先於(yu) 債(zhai) 券市場引入境外投資人(QFII),且逐步擴大至RQFII、滬港通、深港通等方式。銀行間債(zhai) 券市場已完全對合格境外投資者開放,境外機構入市與(yu) 境內(nei) 機構實行統一的準入標準,沒有額度限製。離岸市場的規模和地域不斷拓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有序推進。
三是推動了金融體(ti) 係製度建設,增強了我國在國際事務中的話語權。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製度立足國情,與(yu) 國際標準接軌,探索構建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建立存款保險製度,股市、債(zhai) 市、衍生品和各類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等“四梁八柱”都已搭建完成。全麵深化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增強市場配置資源的決(jue) 定性作用,提高國內(nei) 國外兩(liang) 種資源的配置效率。人民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子,我國參與(yu) 國際經濟金融治理地位不斷提升。
二、中國金融業(ye) 目前主要問題是對外開放水平不足,而不是對外開放過度
與(yu) 國際相比,我國金融業(ye) 對外開放程度與(yu) 我國的大國地位和國際影響力嚴(yan) 重不匹配。作為(wei) 全世界第二大經濟體(ti) 和第一大出口國,我國金融業(ye) 開放程度的國際排名不僅(jin) 遠落後於(yu) 主要發達經濟體(ti) ,甚至近年來被諸多發展中國家超越。即便是不同行業(ye) 之間的橫向比較,金融業(ye) 開放程度也相對較低。外資金融機構在我國的市場份額總體(ti) 不高。即便是開放程度最高的債(zhai) 券市場,其開放的廣度和深度還遠遠不夠。
然而,影響我國金融業(ye) 對外開放程度的一係列體(ti) 製根源,恰恰是未來一段時期內(nei) 我國金融體(ti) 係改革的攻堅領域。一是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不夠完善。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重形式輕實質、形似而神離問題突出,形式上“三會(hui) 一層”內(nei) 部製衡機製形同虛設,信息披露嚴(yan) 規製寬執行,激勵約束不到位、大股東(dong) 操控、管理層控製和外部幹預等問題嚴(yan) 重,距離現代企業(ye) 製度目標存在較大差距。
二是市場創新缺乏動力,產(chan) 品開發和服務能力薄弱。與(yu) 國外成熟市場的創新大多由市場主導不同的是,我國金融市場創新機製不夠靈活,準入門檻過高,創新動力不足,導致市場開發水平較低,部分金融產(chan) 品還處於(yu) 對國外同類產(chan) 品的初步模仿階段,未能與(yu) 中國消費者的消費習(xi) 慣、文化觀念以及購買(mai) 能力相結合。
三是監管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會(hui) 計、審計、稅收、法律等製度環境以及金融市場的基礎設施製度安排與(yu) 國際接軌程度不高,製約了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發展。我國對金融機構特定業(ye) 務資格和牌照的申請程序仍存在不公開、不透明等問題。我國會(hui) 計準則和審計機構的選擇、稅收政策透明度和法律製度的完善程度與(yu) 國際標準仍有差距。
三、當前一些錯誤認識主要是源於(yu) 缺少“四個(ge) 自信”,本質上是對前期改革開放成績的變相否定
近年來,在推進金融業(ye) 對外開放的進程中,出現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甚至是各種懷疑論和陰謀論。總體(ti) 來看,這些錯誤觀點大致可以分為(wei) 以下幾種類型:
第一類屬於(yu) 未能正確認識金融業(ye) 對外開放與(yu) 金融安全之間的辯證關(guan) 係。一些觀點認為(wei) 金融業(ye) 開放勢必會(hui) 帶來金融風險大幅提升,進而導致金融不安全,甚至金融危機。還有一些觀點認為(wei) 保持相對較低金融業(ye) 開放水平,更便於(yu) 做好風險防控工作,有利於(yu) 金融安全。甚至還有觀點認為(wei) 中國之所以能夠成功抵禦亞(ya) 洲金融危機和本輪國際金融危機,都是拜中國金融業(ye) 相對封閉孤立所賜。事實上,對外開放本身不是金融風險的根源,與(yu) 之相反,擴大對外開放有助於(yu) 提升金融機構的競爭(zheng) 力,從(cong) 根本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與(yu) 穩定。更值得一提的是,金融業(ye) 不開放反而更容易造成風險累積,威脅金融穩定。為(wei) 確保不發生金融危機和金融風險而采取不開放的政策,不僅(jin) 會(hui) 削弱本國金融部門的效率和競爭(zheng) 能力,導致其喪(sang) 失應對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衝(chong) 擊的能力,而且會(hui) 帶來金融市場功能的喪(sang) 失和金融資源配置的低效,致使整個(ge) 經濟金融的全球競爭(zheng) 力落後於(yu) 國際同業(ye) 。
第二類屬於(yu) 未能正確認識我國金融業(ye) 對外開放的利與(yu) 弊、主動與(yu) 被動之間的辯證關(guan) 係。一些觀點認為(wei) 擴大金融業(ye) 對外開放弊大於(yu) 利,本身不符合中國金融業(ye) 的發展規律。更有甚者鼓吹陰謀論,指出所謂開放不過是西方國家精心構建的“話語權陷阱”。事實上,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既是金融業(ye) 發展的內(nei) 在要求,也是主動防範化解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必然選擇。
一方麵,金融業(ye) 本身就是競爭(zheng) 性行業(ye) ,需要通過充分競爭(zheng) 來不斷提升金融業(ye) 的效率和活力。某種程度上,擴大對外開放意味著引入新的競爭(zheng) 者和新的競爭(zheng) 機製,市場競爭(zheng) 將更為(wei) 充分,更有利於(yu) 金融創新的發展和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反之,缺乏競爭(zheng) 會(hui) 滋生懈怠,導致高杠杆、低資本、不良貸款等現象,反而容易產(chan) 生金融危機。對於(yu) 發展中國家而言,擴大對外開放可以引入國際上先進的管理理念、技術和模式,提高金融體(ti) 係的運行效率,維護金融穩定。
另一方麵,以開放促改革是有效化解金融深層次矛盾,確保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是一種主動而為(wei) 的結果。融入全球經濟金融體(ti) 係的過程也是參與(yu) 全球競爭(zheng) 的過程,這本身就麵臨(lin) 一定的市場風險,特別是與(yu) 國際金融市場更緊密的聯係將使得貨幣資本等金融要素流動更加頻繁,受國際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也更大。對此,應正視金融風險的存在,適當的風險暴露就是有效降低係統性風險的重要措施。在擴大對外開放過程中,通過參與(yu) 國際市場競爭(zheng) ,促使我國金融業(ye) 在引進中縮小差距、在開放中提高競爭(zheng) 力,進而提升整個(ge) 金融體(ti) 係的風險管理水平和危機應對處置能力。
第三類屬於(yu) 誤將對外開放等同於(yu) 一放了之。一些觀點認為(wei) 金融業(ye) 開放力度過大,將造成國家宏觀調控能力下降。還有一些觀點將放寬或取消金融機構的外資股比限製視為(wei) 禍水,認為(wei) 不僅(jin) 可能造成國民財富的流失,甚至在非常時期可能會(hui) 導致經濟金融的全麵失控。事實上,對外開放並不等於(yu) 一放了之,而是結合自身改革目標,以對外開放促進國內(nei) 改革,在對外開放過程中不斷提高國家宏觀調控能力,從(cong) 體(ti) 製根源上促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從(cong) 前期改革實踐來看,我國金融市場體(ti) 現出漸進式改革探索的特征。隨著相關(guan) 配套改革的推進,才開始推動金融市場的全麵深入開放。同樣,對於(yu) 外資股比限製有所放寬但並非是一放到底,監管方麵也沒有過度寬鬆,而是與(yu) 民資、國資一視同仁。近年來,有關(guan) 關(guan) 聯交易、股東(dong) 資質、宏觀審慎等方麵的要求也進一步增強,但這些變化是與(yu) 現行監管改革相關(guan) 聯的,是對包括外資、民資、國資等在內(nei) 所有資本的監管安排,並非僅(jin) 僅(jin) 針對外資。
四、當前堅持金融業(ye) 對外開放是開創我國改革開放新格局的重要一環
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金融業(ye) 對外開放相關(guan) 工作。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推動形成全麵開放新格局,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擴大服務業(ye) 對外開放。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hui) 議上指出,要積極穩妥推動金融業(ye) 對外開放,合理安排開放順序。擴大金融業(ye) 對外開放,既是多年來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寶貴經驗,也是中國未來始終堅持的基本原則。下一步,應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的方向不動搖,明確金融業(ye) 對外開放並不代表一放了之,而是在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加強金融監管、提高金融市場透明度的前提下穩步有序開放,形成對內(nei) 改革和對外開放的良性格局。
第一,以三大原則為(wei) 導向,抓緊製定金融業(ye) 開放時間表和路線圖。金融業(ye) 對外開放的基本原則應包括以下三點:金融業(ye) 作為(wei) 競爭(zheng) 性行業(ye) ,應遵循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麵清單原則;金融業(ye) 對外開放須與(yu) 匯率形成機製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進程相互配合,共同推進;金融業(ye) 開放須與(yu) 防範金融風險並重,金融開放程度要與(yu) 金融監管能力相匹配。未來,將以三大原則為(wei) 導向,協同推進擴大金融業(ye) 開放、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製和提升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程度“三駕馬車”。一是繼續放寬市場準入,按照內(nei) 外資一視同仁原則,進一步放寬對外資持股比例、業(ye) 務範圍、股東(dong) 資質等方麵限製。二是繼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製,豐(feng) 富外匯市場投資者結構,提升人民幣匯率彈性和靈活性。三是進一步推動金融市場開放,提高人民幣可自由使用程度,有序推進資本項目開放。
第二,在對外開放過程中逐步解決(jue) 中國金融市場的結構性問題。與(yu) 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相比,中國金融市場還存在顯著的結構性問題,主要體(ti) 現在:一是直接融資比重過低;二是影子銀行擠壓債(zhai) 券市場;三是債(zhai) 券市場自身的結構有待改善;四是股權融資不足,投資者以散戶為(wei) 主;五是衍生品發展不夠。未來,應繼續尊重並適應國際市場規則和慣例,在開放和完善金融監管框架的基礎上,深化國內(nei) 金融市場改革,實現直接融資與(yu) 間接融資、股權融資與(yu) 債(zhai) 務融資、基礎產(chan) 品與(yu) 衍生品協調發展,建設形成與(yu) 大國開放經濟地位相適應、種類齊全、結構合理、服務高效、安全穩健、更具包容性和競爭(zheng) 性、支持實體(ti) 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現代金融市場體(ti) 係。
第三,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建立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製度,更好保障國家金融安全。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hui) 議強化了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係統性風險防範職責。未來要繼續健全針對外債(zhai) 和跨境資本流動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進一步提高可兌(dui) 換條件下的風險管理水平。此外,還可效仿歐美的做法,在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同時,建立並完善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製度,保障我國國家安全正當權益。
第四,完善金融內(nei) 外部製度環境,為(wei) 金融業(ye) 改革開放創造更好的條件。完善現代企業(ye) 製度,深化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改革,厘清“三會(hui) 一層”的邊界和責任,強化內(nei) 部激勵約束,理順政府部門、監管機構與(yu) 金融機構之間的管理邊界。逐步縮短金融業(ye) 負麵清單,以審慎監管代替準入限製,激發外資參與(yu) 我國金融市場建設的積極性,提升我國金融機構的國際競爭(zheng) 力。進一步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ti) 穩定。加快完善支付結算基礎設施,完善金融企業(ye) 財務製度。加強金融投資者教育和保護,關(guan) 注對境內(nei) 投資者在境外投資的保護,探索構建涉外投資者保護體(ti) 係。補齊製度短板,推動會(hui) 計、審計、稅收、法律等製度建設,打造開放、包容、與(yu) 國際接軌的金融市場。(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 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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