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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為什麽組建應急管理部

發稿時間:2018-04-02 15:43:34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宋勁鬆

  在國內(nei) 外經驗的基礎上,此次機構改革明確提出組建應急管理部,有利於(yu) 解決(jue) 災害風險信息孤島的問題,提高突發事件的風險管理能力;有利於(yu) 優(you) 化我國的應急預案體(ti) 係和推動預案演練,提高應急準備能力;有利於(yu) 整合消防、各類救災武警和安全生產(chan) 等應急救援隊伍,提高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政府高度重視防災減災工作,並成立了相應的機構。在自然災害領域,1950年我國成立中央防汛總指揮部,1992年更名為(wei)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1987年大興(xing) 安嶺森林大火後,我國成立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1998年取消),2006年成立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1989年我國成立了中國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hui) ,2000年更名為(wei) 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hui) ,2005年更名為(wei) 國家減災委員會(hui) ;2000年成立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在安全生產(chan) 方麵,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製訂了“安全為(wei) 了生產(chan) ,生產(chan) 必須安全”原則,並形成了以《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工人職員傷(shang) 亡事故報告規程》為(wei) 核心的預防事故的“應急預案”;2003年成立國務院安全生產(chan) 委員會(hui) 。在公共衛生領域,1952年成立中央防疫委員會(hui) ,1957年改稱為(wei) 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hui) 。十年動亂(luan) 期間,愛國衛生運動遭遇了挫折,1978年重新成立中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hui) 。

  隨著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特別是工業(ye) 化、信息化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災害災難等突發事件的衍生影響超出了傳(chuan) 統以部門為(wei) 主導的應急管理體(ti) 製的應對能力。在經曆了2003年的“非典”事件後,我國在充分利用現有政府行政管理機構資源的基礎上,一個(ge) 依托於(yu) 政府辦公廳(室)的應急辦發揮樞紐作用,協調若幹個(ge) 議事協調機構和聯席會(hui) 議製度的綜合協調型應急管理新體(ti) 製初步確立。2006年4月,設置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國務院總值班室),承擔國務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國務院總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007年1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明確規定,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wei) 主的應急管理體(ti) 製,並把突發事件主要分為(wei) 四大類,規定了相應的牽頭部門:自然災害主要由民政部、水利部、地震局等牽頭管理,事故災難由國家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總局等牽頭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衛生部牽頭管理,社會(hui) 安全事件由公安部牽頭負責,由國務院辦公廳總協調。各部門、各地方也紛紛設立專(zhuan) 門的應急管理機構,完善了應急管理體(ti) 製,專(zhuan) 業(ye) 應急指揮與(yu) 協調機構也進一步完善。

  當前,我國應急管理麵臨(lin) 新的形勢。一是新型風險在增加。特大高樓事故風險、新技術風險、城市地下空間風險等不斷出現。二是事件複合性加強。一個(ge) 小範圍的傳(chuan) 染病,可以形成世界性的傳(chuan) 染事件,並使宏觀經濟衰退;一次冰凍災害,可以導致大規模停電,而一次大規模停電,可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整個(ge) 城市與(yu) 區域社會(hui) 的癱瘓;一次大雨,可以讓城市變成海洋;一次安全生產(chan) 事故,可在一定條件下中斷整個(ge) 產(chan) 業(ye) 鏈等。三是突發事件由境內(nei) 擴展到境外。隨著我國“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我國出入境人數快速增長,2017年達到5.98億(yi) 人次;境外突發事件影響境內(nei) 化,例如馬航MH370事件和利比亞(ya) 撤僑(qiao) 事件,不僅(jin) 需要在境外進行處置,而且境內(nei) 處置任務也非常繁重。四是應急管理由應對向防範轉變。由於(yu) 技術的快速發展,社會(hui) 形態不斷變化,人類社會(hui) 已經進入了風險社會(hui) ,更加自覺地防範各種風險已經成為(wei) 應急管理的重要內(nei) 容。

  麵對這些新的挑戰,我國在以往的應急管理中存在著如下幾個(ge) 方麵問題:一是在風險防範中,數據“部門牆”和“行業(ye) 牆”比較嚴(yan) 重,風險信息不全,風險防範能力較弱。二是在應急準備中,各種應急資源存在著部門分割、低水平重複建設的問題,在專(zhuan) 業(ye) 化部門管理與(yu) 屬地化區域管理之間也存在著協調不足的問題。三是應急預案體(ti) 係建設針對性、實操性不足,尤其是預案銜接比較難。四是在事件處置中,以往牽頭部門管理單災種的體(ti) 製難以應對事件的複合性,雖然在各部門內(nei) 部上下指揮暢通,獨立完成任務能力強,但部門之間協調不足,協同不夠;權責配置不夠明晰,職責交叉和管理脫節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力量條塊分割,事件處置指揮協調不夠順暢。如在抗擊南方雨雪冰凍災害和汶川地震等事件的應對中,我國應急管理能力明顯與(yu)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極不平衡,在新時代需要更加統一的應急管理體(ti) 製。

  從(cong) 國際視角看,發達國家目前主要有三種應急管理體(ti) 製。一是獨立統一的應急管理部門。如美國在“9·11”事件後,成立了獨立、專(zhuan) 門、綜合性的“捆綁式聯邦應急機構”——國土安全部,不僅(jin) 整合了海岸警衛隊、運輸安全局、秘書(shu) 保衛處等40多個(ge) 聯邦機構,而且還接管了聯邦與(yu) 州、地方政府的協調職責。1994年俄羅斯成立緊急情況部,屬於(yu) 聯邦執行權力機構,是俄羅斯處理突發事件的核心組織,是與(yu) 國防部、內(nei) 務部、司法部和外交部齊名的五大強力部門之一。

  二是半強權部門。如法國內(nei) 政部公民保護與(yu) 危機管理局負責法國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具有協調各部委的職責,並擁有消防、警察和憲兵等應急管理骨幹力量。德國內(nei) 政部負責德國的危機管理和災難救助,與(yu) 災難救助相關(guan) 的是危機管理司、公民保護與(yu) 災難救助署和技術救援署。危機管理司主要負責國家危機管理領域的政策事務,公民保護與(yu) 災難救援署是應急管理和災難救助的日常管理機構,技術救援署主要負責國際國內(nei) 的現場救援。

  三是綜合協調型應急管理體(ti) 製。例如,英國沒有專(zhuan) 門負責應急管理的中央政府部門,應急管理實行地方主導、多部門協調配合的分級負責製。在中央層麵,首相是應急管理的最高行政首長,相關(guan) 機構包括內(nei) 閣緊急應變小組、國民緊急事務委員會(hui) 、國民緊急事務秘書(shu) 處和各政府部門。其中,內(nei) 閣緊急應變小組是政府危機處理最高機構,但隻有在麵臨(lin) 非常重大的危機或緊急事態時才啟動;國民緊急事務委員會(hui) 由各部大臣和其他官員組成,向內(nei) 閣緊急應變小組提供谘詢意見,並負責監督中央政府部門在緊急情況下的應對工作;國民緊急事務秘書(shu) 處主要負責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和在緊急情況下協調跨部門、跨機構的應急行動,為(wei) 內(nei) 閣緊急應變小組和國民緊急事務委員會(hui) 提供支持;政府各部門負責所屬範圍內(nei) 的應急管理,衛生部等相關(guan) 部門設立了專(zhuan) 門的應急管理機構。

  與(yu) 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在體(ti) 製方麵,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比西方的議會(hui) 製或聯邦製國家天然具有應對突發事件的體(ti) 製優(you) 勢,但由於(yu) 我國應急能力分散在各部門,體(ti) 製優(you) 勢沒有得到彰顯;在社會(hui) 發展程度方麵,西方發達國家已經完成了城鎮化,社會(hui) 轉型基本完成,而我國仍處於(yu) 城鎮化進程中,人與(yu) 人、人與(yu) 自然的矛盾還比較突出,各類人為(wei) 的、自然的和技術的突發事件麵臨(lin) 高發、頻發的風險,需要集中統一的應急管理部門進行風險防範與(yu) 應對;我國人口世界第一,經濟總量世界第二,國土麵積遼闊,但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由於(yu) 仍是發展中國家,事故災難也時有發生,保護人民群眾(zhong) 的生命財產(chan) 任務異常繁重,因此更需要統一的應急管理體(ti) 製。

  在國內(nei) 外經驗的基礎上,此次機構改革明確提出組建應急管理部,有利於(yu) 解決(jue) 災害風險信息孤島的問題,開展綜合災害風險管理,提高突發事件的風險管理能力;有利於(yu) 優(you) 化我國的應急預案體(ti) 係和推動預案演練,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chu) 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ti) 係建設,提高應急準備能力;有利於(yu) 整合消防、各類救災武警和安全生產(chan) 等應急救援隊伍,成為(wei) 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提高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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