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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體製改革的新篇章

發稿時間:2018-03-23 14:48:59   來源:宣講家網   作者:周丹

  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標誌著對我國監察工作起統領性、基礎性作用的首法誕生,標誌著我國的反腐敗鬥爭(zheng) 在法治化的軌道上蹄疾步穩、行穩致遠。

  探索、推動、深化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的曆程是一部黨(dang) 和國家的奮鬥史。2016年1月,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hui) 明確提出,“形成全麵覆蓋國家機關(guan) 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ti) 係”,為(wei) 監察法的出台埋下了伏筆;2017年1月,山西成立全國第一個(ge) 省級監察委員會(hui) ,邁出改革試點的第一步;2018年3月11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hui) 議通過《憲法修正案》,確立了監察委員會(hui) 作為(wei) 國家機構的憲法地位。短短三年,從(cong) 提出到試點再到立法,完美詮釋了什麽(me) 是“中國速度”,彰顯了黨(dang) 中央堅決(jue) 打贏反腐敗鬥爭(zheng) 的決(jue) 心和行動力量。

  仔細研讀監察法,不難發現諸多亮點,例如強調依據憲法製定,強調監察權不是行政監察、反貪反瀆、預防腐敗職能的簡單疊加;把監察對象範圍覆蓋了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賦予了監察機關(guan) 談話、訊問、搜查、留置等調查權限;留置措施不屬於(yu) 刑事強製措施……天下大事,必做於(yu) 細。這些法律條文中透露的小細節折射出法律框架下的治黨(dang) 反腐鐵手腕、大力度,如此,真正實現把權力關(guan) 進製度籠子的偉(wei) 大目標,確保黨(dang) 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切實用之於(yu) 民。

  監察法的出台,是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的豐(feng) 碩結晶,是中國法治建設與(yu) 體(ti) 製創新的巨大進步,是推進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向縱深發展的一把利劍。此前,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開展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試點工作,均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譬如,山西省堅持把監察體(ti) 製改革作為(wei) 牢固樹立“四個(ge) 意識”的實際行動,經過轉隸組建、建章立製、評估深化等階段工作,著力推動機構整合和人員融合,加強紀法銜接、法法銜接,實現順暢高效運行,高質量完成了改革目標任務,製度優(you) 勢正在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而今,有了監察法,這樣的製度優(you) 勢將獲得更為(wei) 廣闊的發揮空間,必將在我國的監察體(ti) 製改革史上畫上濃墨重彩的一筆,助力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長江後浪推前浪”。

  監察法之所以被譽為(wei) “創製之舉(ju) ”,是因為(wei) 它集中央要求、現實需要、實踐經驗和群眾(zhong) 期盼於(yu) 一身,從(cong) 我國國情出發,解決(jue) 了以往監察體(ti) 製機製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了立法與(yu) 改革的有序有效銜接,助力我黨(dang)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反腐敗工作,對指導新時代正風反腐工作具有深遠影響。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主任楊曉渡在兩(liang) 會(hui) “部長通道”上接受采訪時表示,“我們(men) 做的大量工作,大概是日常拉拉袖子、提個(ge) 醒的工作,是監督的工作,是防止人由小錯誤變大錯誤的工作。毋庸置疑,我們(men) 也會(hui) 堅決(jue) 懲處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分子。”監察法的出台,意味著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力度會(hui) 更大,正風反腐的力度會(hui) 更強。監察法的出台,揮動起了監察體(ti) 製改革的如椽巨筆,將描繪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監察體(ti) 製改革之路,譜寫(xie) 出新時代反腐倡廉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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