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點
發稿時間:2018-03-21 09:24:26 來源:人民論壇網 作者:沈榮華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從(cong) 我國發展進入新時代的曆史方位出發,對深化行政體(ti) 製改革、轉變政府職能作出重要部署,強調要“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適應新時代要求,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wei) 抓手,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以深化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和創新潛力
新時代發展的基本特征就是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必須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推動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在這方麵,深化簡政放權可以大有作為(wei) ,發揮重要作用。從(cong) 發展改革麵臨(lin) 的突出問題看,我國需要在以下方麵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破解企業(ye) 設立“辦證”難題。這是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促進就業(ye) 創業(ye) 的關(guan) 鍵環節。經過前期工商登記“先照後證”、實繳改認繳、前置改後置等項改革,現在企業(ye) 設立辦“照”已容易多了,但在辦“證”開業(ye) 上,仍麵臨(lin) 許可多、門檻高、耗時長等情況。為(wei) 解決(jue) “拿照容易辦證難”問題,各地積極探索“證照分離”改革,實行多證合一,乃至幾十個(ge) 證合一,辦“證”大為(wei) 提速,說明改革空間很大。應當加快“證照分離”改革,對可分離的行業(ye) 許可證分別采取取消、合並、簡化、備案、書(shu) 麵承諾等方式,以及辦理程序上的聯審、代辦、限時等做法,大幅放寬市場準入,破除各種隱性障礙,使注冊(ce) 企業(ye) 特別是中小企業(ye) 能盡快開業(ye) 成長。
清理項目施工報批障礙。這是降低實體(ti) 經濟成本、促進有效投資的迫切要求。通過幾年改革,目前涉企審批已大幅減少,不少事項很快就可辦結,但在企業(ye) 投資特別是項目施工報批方麵,仍然存在涉及部門多、環節多、評估多等問題,如企業(ye) 項目搞施工,從(cong) 申辦、驗收到開工要涉及10多個(ge) 部門,20多道程序,蓋90多個(ge) 公章,交50多筆費用,經20多個(ge) 中介審查評估,耗時300天左右,一些重大交通和基礎設施項目施工報批甚至需要2-3年,其中許多環節和審批是多餘(yu) 的、重複的,耗費企業(ye) 大量時間和經營成本,改革難度也很大,成為(wei) 難啃的“硬骨頭”。因此,要下決(jue) 心精簡各種多餘(yu) 重複的審批、環節和收費,大力推行多評合一、多審合一、多圖聯審、聯合驗收等審批模式,破除企業(ye) 投資障礙。
繼續清理涉企收費。這是深化供給側(ce) 改革、降低企業(ye) 成本的重要任務。應當在前期減稅降費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減少經營服務性收費和中介服務費用,加大對各種亂(luan) 收費、亂(luan) 攤派、亂(luan) 罰款的整治力度。對保留的各類涉企收費,要建立目錄清單並向社會(hui) 公布,實行動態化管理,接受社會(hui) 監督。清單之外不得收費或變相收費,防止回潮反複。
放寬社會(hui) 服務準入門檻。隨著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變化,社會(hui) 對公共服務的需求日趨多元化,特別是養(yang) 老、健康、醫療康複、谘詢培訓、文化體(ti) 育、社區服務等社會(hui) 服務,社會(hui) 需求和發展潛力巨大,也是創業(ye) 就業(ye) 的增長點,民間資本參與(yu) 投資興(xing) 辦的積極性很大,但由於(yu) 麵臨(lin) 準入門檻高、審批限製多、可操作辦法少等難題,製約了社會(hui) 服務業(ye) 的發展。深化簡政放權的一個(ge) 重點,就是在社會(hui) 服務領域建立政府與(yu) 社會(hui) 的合作機製,放寬行業(ye) 準入,引入社會(hui) 力量和民間資本參與(yu) 投資興(xing) 辦,增加優(you) 質供給,改善供給結構,同時也要加強服務監管,製定服務標準,接受社會(hui) 監督,防止出現損害公眾(zhong) 利益的行為(wei) 。
擴大高校科研院所自主權。這是強化創新驅動特別是提高原創性基礎性創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應當在前期探索基礎上,加快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離改革,改變行政幹預過多、管得過死等不合理做法,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權,使其在研究布局、自主選題、人才引進、經費使用、職稱評審、評價(jia) 獎勵等方麵能按照教學科研規律辦事,充分調動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產(chan) 學研融合、產(chan) 教融合和科研成果轉化,為(wei) 創新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推行審批服務標準化。這是擴大簡政放權改革成效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內(nei) 容。過去幾年,地方和部門積極探索創新,不斷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如“一窗受理、一站服務”、並聯審批、“互聯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最多跑一次”、“不見麵審批”等做法,深受歡迎和好評,增強了企業(ye) 群眾(zhong) 獲得感。下一步,應在總結規律經驗基礎上,全麵推進審批服務流程的標準化建設,實行公共資源配置全程公開和標準化運作,加快各層級各部門政務信息係統整合和數據互通互認,建立一套全國通用的標準化審批流程和辦事規則,應簡盡簡,重點是大幅增加網上服務事項,能上網的全部網上辦理,為(wei) 辦事創業(ye) 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務服務。
以創新監管維護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
簡政放權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放管結合,在放權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使市場活而不亂(luan) 。同時,在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背景下,迫切需要通過創新監管,探索更加有效的監管模式,有效維護公平競爭(zheng) 、優(you) 勝劣汰的市場環境,促進新舊動能轉化,進而破除無效供給,增加有效供給,實現高質量發展。
建立以信用為(wei) 基礎的監管模式。長期以來,市場監管中盛行以罰為(wei) 主、以罰代管,處罰過多過細,一動就罰、一罰了之,而對違法失信問題又處罰過輕,缺乏震懾力,執法成本高效益低。國內(nei) 外經驗表明,信用監管是現代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礎,也是成本低效益高的監管方法。我國應當改變以罰為(wei) 主的監管方式,抓緊建立以信用為(wei) 基礎的監管模式,健全市場主體(ti) 征信係統、失信黑名單和守信紅名單以及相應的管理製度,事前強調信用承諾,事中以抽查為(wei) 主,事後對誠信守法的要鼓勵支持,對失信違法的要加大懲治力度,推行失信聯合懲戒、巨額懲罰性賠償(chang) 製度等,使之處處受阻,得不償(chang) 失,形成有效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製,使守信守法成為(wei) 普遍,使失信違法成為(wei) 個(ge) 別,從(cong) 整體(ti) 上提高監管成效。
強化縱向監管,維護統一市場。從(cong) 全國範圍看,一個(ge) 開放統一的市場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要條件,而市場分割、行政壟斷、地方保護必然造成要素不能自由流動,不同類型、不同地域的企業(ye) 不能展開公平競爭(zheng) ,特別是低端落後產(chan) 能難以退出,優(you) 質產(chan) 能難以勝出。對此,需要全麵實行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清除妨礙統一市場的做法,重點之一就是從(cong) 縱向上加大層級監管力度,例如對金融、證券、航運、環保、統計等全國性或跨區域事務的監管,中央部門可加強垂直管理,對土地、貿易、安全生產(chan) 、投資等中央地方共管事務的監管,中央和省級部門可采取督辦督察等手段,從(cong) 縱向上督促地方監管部門依法履職盡責並為(wei) 之撐腰打氣,以維護市場統一和法製統一。
推行更加簡約實用的監管方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ti) 千千萬(wan) 萬(wan) ,活動錯綜複雜,靠有限的監管主體(ti) 是查不過來的,不能總是人盯人,也不能總是依賴年檢年審、檢查檢測、評比驗收、收費交費等沒有必要又困擾企業(ye) 的習(xi) 慣做法,而應當創新監管方式,更多采用簡約有效的監管方法,既講究成本效益,又防止監管缺失。應當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綜合監管、大數據監管、智能監管、信用監管等方法,事中更多采用提前警示、提醒、約談、監測等簡單實用方法,預警在先,更多運用第三方評估、行業(ye) 自律、投訴舉(ju) 報、輿論監督等手段,提高監管效率。
對新經濟新業(ye) 態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在“創新驅動”戰略背景下,網絡經濟、數字經濟、分享經濟、移動支付、人工智能等新經濟、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快速發展,對於(yu) 新舊動能轉換、推動“雙創”、增加就業(ye) 、經濟轉型升級、引領發展等方麵,都發揮著重要作用。在這方麵,如何進行監管目前還缺乏經驗,不宜一上來就叫停,也不能出現監管空白,這就提出了新的課題。按照鼓勵創新、優(you) 勝劣汰的準則,對方興(xing) 未艾的新經濟新業(ye) 態可采取更為(wei) 包容審慎的監管,注重觀察了解,跟蹤研判,對於(yu) 創新發展的,可建立符合其特點的監管模式,形成規範健康發展的環境;對於(yu) 借創新名義(yi) 搞違法經營、損害公眾(zhong) 利益的,要加以整治,嚴(yan) 格監管;監管部門也要順應創新發展形勢,注重提高監管技能,引進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創新監管手段。
落實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從(cong) 實際情況看,目前“重審批輕管理”現象依然存在,有的審批取消下放了,卻沒有相應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出現監管缺失;有的對不是自己審批而出現的問題不管不問。因此,應堅持“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各部門的監管責任,無論是否經過審批,隻要屬於(yu) 主管業(ye) 務範圍都要負起監管責任,出了問題就應追責。對於(yu) 跨行業(ye) 跨領域的監管,往往涉及多個(ge) 部門,如互聯網、食品安全、金融等領域有多個(ge) 乃至十多個(ge) 部門都參與(yu) 監管,這就需要明確職責分工,健全協調配合機製,防止都管又都不管。
以權責清單管理鞏固和擴大“放管服”改革成果
推行權責清單管理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作出的改革部署,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製度保障。經過幾年努力,目前建立權責清單已取得明顯進展,全國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已全部公布權責清單;國務院部門2014年已集中公布行政審批清單,2015年在確定7個(ge) 部委權責清單編製試點,總結經驗後全麵推行。同時,權責清單管理也是一個(ge) 新生事物,還存在著不同理解和做法,在編製、實施和應用上也麵臨(lin) 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清單的實用性不夠強,發揮作用也不夠,下一步要重點在增強應用性上下功夫。
把權責清單管理與(yu) “放管服”改革緊密結合起來。無論是編製清單,還是運用清單,都要體(ti) 現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把該管的事落實到位,把該服務的列清楚,更加清晰界定政府與(yu) 市場社會(hui) 的權責邊界,使政府部門嚴(yan) 守邊界,清單之外的不可為(wei) ,為(wei) 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供依據和遵循。這樣的清單才更有價(jia) 值,更加有用。
加快推出權責清單升級版。目前權責清單製定公布已取得很大成績,但從(cong) 內(nei) 容到形式還存在一些不合理不規範之處。一是清單數量差距較大。依據法律法規,同級同類政府部門權力事項的內(nei) 容和數量應當大體(ti) 一致,出入不大,但從(cong) 已公布清單看,情況並非如此。例如,省級政府部門權力事項總數,多的可達6000項以上,少的僅(jin) 1700多項,數量相差2—3倍。差異如此之大,即便各地情況不同,也顯然超出合理範圍。二是清單內(nei) 容安排不一,存在不同程度缺項,或缺少項目編碼,或缺少流程圖,或缺少責任清單,或缺少追責規定,或缺少監督方式。三是法律依據不同。有的以法律法規為(wei) 依據,有的將規範性文件、“三定”規定以及政府文件也作為(wei) 依據,法律依據不同,清單的規範性和權威性也不同。實行權責清單管理,不能換個(ge) 地區、換個(ge) 部門、換個(ge) 人,口徑標準就不一樣了。應當盡快推出“升級版”的清單製定標準,建立模板標杆,如出台國家部委權責清單,在清單內(nei) 容、權責分類、法律依據等方麵加以統一規範,提供參考樣板。清單越規範、越清晰,在實行中就越具有操作性和實用性。
充分發揮清單管理作用。從(cong) 實際情況看,對於(yu) 政府部門公布的權責清單,許多企業(ye) 和公眾(zhong) 反映看不懂,更不知道怎麽(me) 用,怎麽(me) 進行監督,缺乏獲得感,就是政府工作人員也感到邊界模糊,不好操作,實用性不強。在運用方麵,許多權責清單往往隻是寫(xie) 在紙上,掛在網上,缺乏具體(ti) 的可操作的措施和流程,也沒有建立相應的動態管理機製和監督問責機製,未能使清單成為(wei) 政府部門履職盡責的行為(wei) 規範,真正發揮作用。應當說,地方和部門編製清單花費了大量精力時間,但不能編好了不用或用處不大,而應當“用”字當頭,用好用實。在政府內(nei) 部,要使權責清單列入各個(ge) 部門職責規定,進入網上政務平台,並建立監督檢查和問責追責機製,促進政府部門依照清單辦事;在政府外部,應設計一套利企便民的清單網上運行係統,在陽光下運行,實現監督投訴、核實處理、結果反饋的閉環管理,方便企業(ye) 和公眾(zhong) 使用清單,監督權力行使,發揮好清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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