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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國家”明顯不同於“福利國家”

發稿時間:2018-03-19 13:19:29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鄢一龍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基本方略之一就是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如何解決(jue) 民生福祉與(yu) 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為(wei) 我們(men) 指明了方向,就是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而這條道路可以稱之為(wei) 民生國家道路。民生國家是中國探索出的既不同於(yu) 自由主義(yi) 國家,也不同於(yu) 福利國家的獨特道路。民生國家不同於(yu) 福利國家,主要有以下幾個(ge) 方麵。

  第一,基本理念根本不同。

  不同於(yu) 福利國家保障國民的社會(hui) 權利、促進不同階層的社會(hui) 團結的基本理念,民生國家基本理念是將保障與(yu) 改善民生作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的重要內(nei) 涵,社會(hui) 主義(yi) 共同體(ti) 需要共同體(ti) 成員來共同建設,共同分享。

  民生國家是以促進人民發展能力為(wei) 中心的,由個(ge) 體(ti) 、共同體(ti) 與(yu) 國家共同承擔的改善人民福祉的製度。民生問題需要通過個(ge) 體(ti) 、集體(ti) 與(yu) 國家的力量來共同解決(jue) ,與(yu) 福利國家強調個(ge) 體(ti) 權利、國家責任不同,民生國家是共同權利與(yu) 共同責任。社會(hui) 主義(yi) 共同體(ti) 發展的目標是促進人的全麵發展,將民生問題基本保障之後,就使得人可以從(cong) 終生勞碌為(wei) 解決(jue) 生存問題的境況中解放出來,追求更有意義(yi) 的生活,真正去實現人的全麵發展。

  第二,與(yu) 發展的關(guan) 係不同。

  福利國家主要功能在於(yu) 再分配,民生國家的功能在於(yu) 生產(chan) 、一次分配與(yu) 再分配都發揮作用,民生國家是以提高人民發展能力為(wei) 中心的製度安排,它注重通過投資健康、教育對於(yu) 人民進行人力資源開發,從(cong) 而提高人民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能力。在就業(ye) 政策上,不是強調失業(ye) 救濟,而強調就業(ye) 創造與(yu) 再就業(ye) 政策。在貧困人口政策上,也是強調貧困地區與(yu) 貧困人口的造血功能,通過教育扶貧、就業(ye) 扶貧、產(chan) 業(ye) 扶貧等提高貧困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

  民生國家具有雙重功能:一是社會(hui) 保護功能,保障市場經濟中弱勢群體(ti) 的生活基本需求;二是經濟效率促進功能,即通過人力資源的普及性開發,普遍提高人民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的能力,從(cong) 而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公平。

  對於(yu) 人民的生活而言,國家扮演著不同角色,大致說來,自由主義(yi) 國家像一個(ge) 公共服務商店,經典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像一個(ge) 父親(qin) ,福利國家像一個(ge) 保姆,而民生國家則像一個(ge) 輔導員,輔導員會(hui) 重點幫助落後的學生,但那主要是為(wei) 了讓他們(men) 趕上隊伍。

  第三,資金來源不同。

  社會(hui) 主義(yi) 的公有資產(chan) 使得民生國家比福利國家有更多的資金籌集途徑。與(yu) 福利國家隻能依靠稅收、社會(hui) 籌集渠道來為(wei) 民生問題融資不同,中國有大量的公有資產(chan) ,能夠為(wei) 民生領域的投入提供新的來源。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到2020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提高到30%,更多用於(yu) 保障和改善民生。2017年11月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從(cong) 2017年開始,選擇部分中央企業(ye) 和部分省份試點,統一劃轉企業(ye) 國有股權的10%充實社保基金。

  同時,城鎮土地國家所有與(yu) 農(nong) 村土地的集體(ti) 所有,使得中國完全有條件可以按照非市場化的方式,以隻支付建造成本的方式,來提供民生的保障房,當然,在過度市場化浪潮中,中國沒能很好地發揮這一社會(hui) 主義(yi) 優(you) 勢。

  第四,責任主體(ti) 不同。

  從(cong) 提供機製來看,民生國家建設是個(ge) 體(ti) 、家庭、共同體(ti) 、國家不同主體(ti) 共同參與(yu) 、共同提供。

  福利國家的製度是去家庭化的,以個(ge) 體(ti) 為(wei) 基本單元進行考慮。中國自古有重視家庭的傳(chuan) 統,在今天家庭仍然是解決(jue) 民生問題的基本單元,這是其他任何機製所無法替代的,中國解決(jue) 教育、養(yang) 老等問題都是充分發揮家庭成員之間的作用。中國的民生政策是強家庭化的,是要增強家庭在民生上的功能,比如精準扶貧、低保戶等都是以家庭為(wei) 對象識別和幫扶的,再就業(ye) 政策也是如此,在下崗再就業(ye) 階段就提出需要避免“零就業(ye) 家庭”的政策。

  福利國家陷阱很大程度上是由於(yu) 國家對於(yu) 公民承擔了過多責任,所以不堪重負。毛澤東(dong) 時代實際上在國家、個(ge) 體(ti) 之間有個(ge) 重要的共同體(ti) 就是集體(ti) ,在農(nong) 村是公社、生產(chan) 隊,在城市是單位。隨著集體(ti) 經濟與(yu) 單位體(ti) 製解體(ti) ,原子化的個(ge) 體(ti) 被拋入到市場的洪流中,在過度市場化的環境中,隨著住房、教育、醫療等民生必需品的價(jia) 格上升,作為(wei) 勞動者的個(ge) 體(ti) ,很多已經無法靠個(ge) 人力量來解決(jue) 這些問題。應該積極探索新型的組織化的共同體(ti) 解決(jue) 機製,鼓勵就業(ye) 單位、社區與(yu) 社會(hui) 組織等積極承擔民生品的提供。

  就業(ye) 單位要承擔重要的民生責任,一方麵就業(ye) 單位是社會(hui) 保障金繳納的重要主體(ti) ,另一方麵鼓勵有條件的就業(ye) 單位成為(wei) 員工福利的重要提供者,提供員工食堂,有條件的單位應該鼓勵辦幼兒(er) 園、辦學校,集資建房。例如,作為(wei) 一家民營企業(ye) ,京東(dong) 就辦了總部幼兒(er) 園。

  “企業(ye) 辦社會(hui) ”,“單位辦社會(hui) ”不可以一概視為(wei) 低效率,與(yu) 市場機製相比,共同體(ti) 提供民生產(chan) 品有其優(you) 勢所在,可以減少中間環節,更為(wei) 重要的是長期契約積累的信任資本,這使得它能夠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高質量的民生產(chan) 品。

  第五,去商品化程度不同。

  民生國家要求更高程度的去商品化。福利國家的去商品化程度較高,主要是指享受福利的資格上高度去商品化。

  民生國家的去商品化主要是指供給機製的去商品化。需要堅持民生領域改革的公益性方向。民生品是極低價(jia) 格彈性的必需品,民生領域不能作為(wei) 一個(ge) 產(chan) 業(ye) 來做,而是要堅持民生領域改革的公益性方向,事實上,在這些領域需要推進的改革是去市場化,回歸公益性的改革。

  要探索基於(yu) 使用價(jia) 值的民生品供給方式。中央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核心就是住房要回歸它的使用價(jia) 值。探索基於(yu) 使用價(jia) 值由共同體(ti) 共同承擔的民生品配給方式,將使得大量的尋租泡沫擠出。以住房為(wei) 例,如果對於(yu) 居民的第一套住房,按照一定條件,采取實物配售的方式供給隻允許使用不允許交易的共有產(chan) 權房,由於(yu) 土地是公有的,建造成本實際不高,就可以以很低廉的成本,實現“居者有其屋”。

  要探索非貨幣化的基本公共消費製度。可以嚐試逐步推行基本公共消費製度,設立基本消費的衣、食、住、行場所,網絡購物也設置基本公共消費區。創造性恢複票證製度,每個(ge) 公民按照一定的配額領取基本公共消費券,不能兌(dui) 換現金,該券隻能在基本公共消費區使用,同時公共消費區的商品禁止用貨幣購買(mai) ,這種製度安排可以和共享經濟、社會(hui) 服務積分結合起來,避免成為(wei) 養(yang) 懶人的製度,富人可以將消費券捐贈或者轉讓(換取社會(hui) 服務義(yi) 務的免除)給窮人使用。

  民生國家道路是基於(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不同於(yu) 福利國家的一條新路,它更好地處理發展與(yu) 人民福祉改善的關(guan) 係,從(cong) 而既保障了人民福利持續地提高,同時也避免了落入福利國家陷阱。 (作者為(wei)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國情研究院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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