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司馬遷:國家治理經濟的四個原則
發稿時間:2018-02-26 13:35:35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張學博
司馬遷對道家經商治國的經驗進行了理論提煉,提出“善者因之,其次利導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yu) 之爭(zheng) ”的命題。
學術界似乎有一種觀點,認為(wei) 中國古代是一個(ge) 重農(nong) 抑商的國家,其實不全麵。春秋戰國時代到漢朝,中國的商業(ye) 已經非常繁榮,而且商人成為(wei) 了一個(ge) 橫跨政治商業(ye) 的非常有權力的階層,其代表多是道家人物,如範蠡等人。司馬遷對道家經商治國的經驗進行了理論提煉,提出“善者因之,其次利導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yu) 之爭(zheng) ”的命題。從(cong) 這個(ge) 命題出發,可以歸納出國家治理經濟的四個(ge) 原則:順其自然,因勢利導,教而育之,整而齊之。這與(yu) 當前的新古典經濟學派、供給學派是不謀而合,而且更為(wei) 係統。
對於(yu) 司馬遷經濟思想的研究,主要在於(yu) 對《史記·貨殖列傳(chuan) 》相關(guan) 內(nei) 容的研究。李埏認為(wei) :“春秋戰國是商人階級的成長階段,漢興(xing) 之後是商人階級的長成階段;中國古代商人階級的產(chan) 生決(jue) 定於(yu) 工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的大發展,並最終決(jue) 定於(yu) 鐵器的發明與(yu) 應用引起的生產(chan) 工具的大革命;中國古代的商人階級依《貨殖列傳(chuan) 》主要應包括專(zhuan) 事商品交換、兼營商品生產(chan) 與(yu) 交換、從(cong) 事服務性行業(ye) 及經營借貸等四類與(yu) 商品有關(guan) 的群體(ti) 。”《史記·貨殖列傳(chuan) 》反映了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ge) 曆史時代。這個(ge) 時代始於(yu) 公元前5世紀春秋時期,止於(yu) 公元前2世紀末漢武帝元鼎年間,曆時四百載。這個(ge) 時代是中國封建社會(hui) 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ge) 高峰,而西漢文景時期則是高峰之巔。至漢武帝時,由於(yu) 政府實施了打擊商賈的政策,致使鹽鐵等商品的生產(chan) 和流通逐漸走向衰落。
任玉梅認為(wei) 司馬遷獨創性的經濟思想主要有:一是提出了欲望動力說,闡明了貨殖生利的合理性;二是提倡農(nong) 、虞、工、商並重,闡明了貨殖的重要性;三是主張放任開拓,競爭(zheng) 經營,繁榮百業(ye) ,闡明了貨殖活動的多樣性;四是闡述了貨殖的規範性;五是肯定商人的活動對富國富家的意義(yi) ,闡述了貨殖的規律性。
《史記·貨殖列傳(chuan) 》開篇便引了《老子》的一段話:“《老子》曰:‘至治之極,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le) 其業(ye) ,至老死不相往來。’必用此為(wei) 務,近世塗民耳目,則幾無行矣。”可見司馬遷對於(yu) 道家治國的推崇,這與(yu) 後來漢書(shu) 中班固形成鮮明的對比。從(cong) 財政社會(hui) 學的視角分析司馬遷定理,可以研究中國道家的經濟治國理論,探討中國古代商業(ye) 文明發展的曆史,從(cong) 而發現對於(yu) 今天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全麵深化改革的借鑒之處。
司馬遷所處時代正是西漢初期,此時的治國思想以黃老思想為(wei) 主。在《貨殖列傳(chuan) 》的篇首,司馬遷在指出了 “《詩》《書(shu) 》所述虞夏以來,耳目欲極聲色之好,欲窮當豢之味,而心誇矜勢能之榮。使俗之漸民久矣,雖戶說以吵論,終不能化”這一社會(hui) 現象之後,緊接著便提出“故善者因之,其次利導之,其次教誨之, 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yu) 之爭(zheng) ”。實際上,司馬遷所處的時代,老百姓已經不滿足於(yu) 溫飽,而開始追求更多欲望的滿足。在商鞅廢止井田之後,人們(men) 不再被束縛在土地之上,開始出現了職業(ye) 從(cong) 事工商業(ye) 的商人階層。如孔子的門徒子貢,越國權臣範蠡,都是當時的巨富。司馬遷則獨辟蹊徑,從(cong) 個(ge) 人出發,以“利”為(wei) 基,認為(wei) 追求財利是一切人的共同本性:“天下熙熙,皆為(wei) 利來,天下攘攘,皆為(wei) 利往。”基於(yu) 個(ge) 人理性的基礎,司馬遷主張實行自由經濟政策,反對國家幹預。他認為(wei) 在經濟活動中,“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則“(財富)不召而自來,不求而民出之”,對於(yu) 社會(hui) 經濟治理,善者應是“因之”,相反,與(yu) 民征利乃是“最下者”。
在司馬遷提出的四個(ge) 原則之中,善而因之是其基礎與(yu) 核心,要按照商品經濟自身的規律辦事,經濟本身能夠自我配置運行的,政府就不要插手。而且承認人們(men) 對於(yu) 物質生活的追求是善的欲望,應該予以承認而非貶低。其次是用利益來引導,用教育來引導,然後才是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來進行調整。這四原則中最下者就是與(yu) 民爭(zheng) 利,即政府直接進入市場中與(yu) 百姓爭(zheng) 利。因而司馬遷是非常反對漢武帝時采用桑弘羊之策壟斷鹽鐵之利益的。事實上,漢朝正是以漢武帝為(wei) 分水嶺,之前經濟蓬勃發展,之後由於(yu) 政府與(yu) 民爭(zheng) 利,最終走向衰落。
這四原則中,實際上對社會(hui) 分工已經有了理論貢獻,即認為(wei) 士農(nong) 工商都是社會(hui) 的分工,反對抑商思想,強調農(nong) 、工、商、虞同為(wei) 衣食之源。而其中,商業(ye) 是最有利的致富行業(ye) ,“用貧求富,農(nong) 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他把那些富商大賈稱為(wei) “賢人” “能者”,大加讚賞,為(wei) 他們(men) 立傳(chuan) 。
從(cong) 司馬遷四原則來看,其思想很大程度上受到道家影響,這也從(cong) 另外一個(ge) 角度說明,傳(chuan) 統認為(wei) 道家完全是消極避世思想並不符合曆史事實。中國曆史上,那些在危機時刻力挽狂瀾的人物很多是道家人物,隻不過他們(men) 多遵循功成而身退的思想,因而不為(wei) 後世所銘記。如範蠡、張良、劉伯溫、郭子儀(yi) 等。道家主張“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恰恰符合現代民主政治的理念,要依靠製度而非個(ge) 人來治理國家。道家主張“其政悶悶,其民淳淳”,並非如很多學者所認為(wei) 的是主張愚民政治,而是富含辯證法思想的。道家主張政治要寬厚清明,則百姓也會(hui) 比較純樸,如果用嚴(yan) 苛的政治權術治國,則老百姓必然奸詐。
“順其自然”是司馬遷四原則的核心,其含義(yi) 就是按照經濟運行的規律來治理經濟,並非無所作為(wei) 。而貫穿於(yu) 四個(ge) 原則的是用法律規則來確立政府與(yu) 市場的邊界,才能實現順其自然,因勢利導,教而育之,整而齊之的四項原則。溫故而知新,鑒古可以知今。當此全麵深化改革之際,重新閱讀司馬遷,或許有許多可借鑒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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