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先做個“動手家”
發稿時間:2018-02-24 14:41:49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遊宇明
世間有些事“動嘴”(也包括理論研究)與(yu) “動手”必須適當分離。然而,生活中有的事又需要將“動嘴”與(yu) “動手”融為(wei) 一體(ti) 。雍正十年(1732年),鄭板橋在杭州寫(xie) 信給堂弟鄭墨,信中說:“若事事預留把柄,使入其羅網,無能逃脫,其窮愈速,其禍即來,其子孫既有不可問之事、不可測之憂。試看世間會(hui) 打算的,何曾算計得別人一點,直是算盡自家耳!”鄭板橋這樣說,也這樣做。他還是秀才時,就翻撿出家奴的賣身契,但並不出示給那些人看,而是將其一把火燒掉,以免家奴難堪,一點也不“算計別人”。在鄭板橋看來,人與(yu) 人是平等的,主仆相得,仆人自然可以留下來;不能和諧相處,仆人即可離開,靠契約束縛,是一種不人性的行為(wei) 。乾隆九年(1744年),鄭板橋為(wei) 範縣縣令已兩(liang) 年,經過精心治理,此地政通人和、百姓安居樂(le) 業(ye) ,他又晚年得子,正是一生得意之時。由自己之順想到某些親(qin) 朋故交之逆,於(yu) 是決(jue) 定出手相幫,他寫(xie) 信給堂弟鄭墨:“設我至今不第,又何處叫屈來?豈得以驕倨朋友!敦宗族,睦親(qin) 姻,念故交,大數即得;其餘(yu) 鄰裏鄉(xiang) 黨(dang) ,相周相恤。”“可憐我東(dong) 門人,取魚撈蝦,撐船結網;破屋中吃秕糠,啜麥粥,搴取荇葉蘊頭蔣角煮之,旁貼蕎麥鍋餅,便是美食,幼兒(er) 女爭(zheng) 吵。每一念及,真含淚欲落也。”他拿出自己的薪俸,囑咐堂弟,代他挨家挨戶逐一散給,撫寡扶孤,“務在金盡為(wei) 止”。
與(yu) 鄭板橋相比,晚清的曾國藩在“動嘴”與(yu) “動手”的結合上名氣更大。曾國藩希望子弟做到“八本”,即“讀書(shu) 以訓詁為(wei) 本,詩文以聲調為(wei) 本,事親(qin) 以得歡心為(wei) 本,養(yang) 生以少煩惱為(wei) 本,立身以不妄語為(wei) 本,居家以不晏起為(wei) 本,居官以不要錢為(wei) 本,行軍(jun) 以不擾民為(wei) 本”,這些家訓有幾條是關(guan) 乎做人的,它實際上是曾國藩自身經驗的概括。就拿“事親(qin) ”來說吧,曾國藩很懂得討長輩的“歡心”。初入京時,他得贍養(yang) 六位老人:祖父母、父母、無後的叔父母,盡管個(ge) 人的事很忙,但每隔那麽(me) 十天半月,他一定會(hui) 給長輩寫(xie) 信,告訴他們(men) 一些開心事。那時曾國藩極窮,年年都要借錢度日,即使如此,他仍會(hui) 每年寄一些銀兩(liang) 回家,害怕“子欲養(yang) 而親(qin) 不待”。其父曾麟書(shu) 中過秀才,好出風頭,也有些貪小便宜,喜歡幹預公事,曾國藩知道這將導致自取其辱,必須及時製止。但他寫(xie) 給父親(qin) 的信裏,從(cong) 不提此事,怕父親(qin) 不高興(xing) ,在致弟弟、叔父的信中卻一再叮囑,希望他們(men) 及時轉告。曾國藩是個(ge) “不妄語”的人,答應了別人的事,一定會(hui) 去做。看《曾國藩日記》,你會(hui) 發現他要忙到深夜才能睡覺,其中的工作之一是為(wei) 人寫(xie) 序跋、題匾額、寫(xie) 墓誌銘。曾國藩做官“不要錢”。晚清,陋規盛行,而且公私不分,但曾國藩取用陋規全部用於(yu) 公事,僅(jin) 此一項,他每年少拿的銀子就在十四萬(wan) 兩(liang) 以上。他做湘軍(jun) 統帥,過手的軍(jun) 事經費近三千萬(wan) 兩(liang) ,也不貪一分一毫。
其實,世間絕大多數事情都是相對簡單的,完全可以做到“動嘴”“動手”兩(liang) 不誤。某件事,你嘴上說幹了之後如何如何好,沒多少人信服;你親(qin) 自去做,用行動證明它的好,別人就會(hui) 相信。鄭板橋和曾國藩歸納的家訓內(nei) 容各異,一個(ge) 共同的特點是他們(men) 自己實踐過,行之有效,最後才推薦給家人。換句話說就是,在“動嘴”之前,他們(men) 先學會(hui) 了“動手”。因此,其“動嘴”歸納的東(dong) 西才顯出了一份慎重、真誠、高遠,後人心甘情願照著去做。流傳(chuan) 到今天,依然被我們(men) 視作珍寶。
與(yu) 空頭“動嘴家”相比,社會(hui) 其實更需要說做一致的“動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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