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對《關於簡化申請材料、優化工作流程和縮短審查周期的公告》有關問題進行解讀
發稿時間:2018-02-24 13:33:29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對《關(guan) 於(yu) 簡化申請材料、優(you) 化工作流程和縮短審查周期的公告》有關(guan) 問題進行了解讀。
一、哪些情況下辦理商標注冊(ce) 申請不必提交商標圖樣黑白稿?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ce) 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並提交黑白稿1份”。要求提交黑白稿,主要是因為(wei) 在後續工作中(例如出版商標公告)時需要使用黑白稿。
目前商標局在大力推進商標注冊(ce) 全程電子化,2017年11月6日商標電子公告係統上線,優(you) 化了商標電子公告製作流程,取消人工描圖和排版環節,出版商標公告時不再需要使用黑白稿。因此,為(wei) 進一步方便申請人,即日起不再要求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必須附送黑白稿。這樣可以避免申請人因為(wei) 漏報或錯報而造成補正或不予受理情形,有效縮短受理時間。
二、公告大幅簡化申請材料,在具體(ti) 辦理時應如何辦理、注意什麽(me) ?
以某公司辦理注冊(ce) 人名義(yi) 變更申請(紙件申請)為(wei) 例,按照規定,提交的申請文件應包括以下四項:
1. 變更申請書(shu) 原件
2. 變更證明文件複印件
3. 營業(ye) 執照副本複印件
4. 委托書(shu) 原件(通過代理機構辦理時提供,自行辦理的無需提供)。
如果申請人名下有30件商標,在辦理時隻要一份申請按照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申請文件,其餘(yu) 29件申請隻需提供相應的變更申請書(shu) 即可,可以大大減少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數量。
為(wei) 了便於(yu) 審查員審查時察看申請文件,申請人在沒有附送申請文件的29件變更申請書(shu) 上應該注明申請文件所在的具體(ti) 申請件,如在變更申請書(shu) 空白處備注“變更證明文件複印件、營業(ye) 執照副本複印件、委托書(shu) 原件參見第XXXXX號商標的變更申請”;
代理機構辦理時,隻需提交一份委托書(shu) 原件,但該委托書(shu) 載明的委托權限應包含申請人本次辦理變更申請的全部商標,如在委托書(shu) 填寫(xie) 時寫(xie) 明委托辦理的商標情況,如“現委托XXXXXXXXXXXX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第XXXX、XXXXX、XXXX、XXXXX號共X件商標的如下“√”事宜”,申請商標數量較多委托書(shu) 填寫(xie) 不下的,可另附頁。
申請人在同時辦理多件商標的注冊(ce) 申請、轉讓、續展、注銷、許可備案、更正及補發注冊(ce) 證等其他申請事宜時,可參照辦理。
三、馬德裏國際注冊(ce) 商標的注冊(ce) 人名稱、地址變更申請和轉讓申請可否一件申請涉及多個(ge) 國際注冊(ce) 號?
在辦理馬德裏國際注冊(ce) 商標的注冊(ce) 人名稱、地址變更時,如同一注冊(ce) 人名下有多件國際注冊(ce) 商標,並且這多件國際注冊(ce) 商標在國際注冊(ce) 簿上登記的注冊(ce) 人名稱、地址完全一致,那麽(me) 可以通過提交一份變更申請來一次性變更多個(ge) 國際注冊(ce) 商標。所需的申請材料包括:
1.馬德裏商標國際注冊(ce) 注冊(ce) 人名稱、地址變更申請書(shu) 一份;
2.外文申請書(shu) MM9表格一份;
3.變更證明文件一份;
4.代理委托書(shu) 一份(通過代理機構辦理時提供,自行辦理的無需提供)。
變更規費按照一份申請150瑞士法郎來收取。
在辦理馬德裏國際注冊(ce) 商標的轉讓時,如同一注冊(ce) 人要將名下多件國際注冊(ce) 商標同時轉讓給同一受讓人,並且這多件國際注冊(ce) 商標在國際注冊(ce) 簿上登記的注冊(ce) 人名稱、地址完全一致,那麽(me) 可以通過提交一份轉讓申請來一次性轉讓多個(ge) 國際注冊(ce) 商標。所需的申請材料包括:
1.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公章的馬德裏商標國際注冊(ce) 轉讓申請書(shu) 一份;
2.外文申請書(shu) MM5表格一份;
3.轉讓人、受讓人主體(ti) 資格證明文件各一份;
4.代理委托書(shu) (通過代理機構辦理時提供,自行辦理的無需提供)。
轉讓規費按照每個(ge) 國際注冊(ce) 號177瑞士法郎來收取。
四、變更、續展申請的書(shu) 審和審查環節合並的目的是什麽(me) ?
合並變更續展的書(shu) 審和審查環節,主要的目的是精簡流程環節,方便當事人,提高審查效率。
按照現行工作流程,一份變更、續展申請需要經過收文、書(shu) 審、掃描錄入、對款、發放受理通知書(shu) 等環節後才能進行審查,取消書(shu) 審環節及發放受理通知書(shu) 流程,可以縮短一個(ge) 月的文件流轉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由於(yu) 書(shu) 審環節沒有補正程序,申請人的申請文件存在瑕疵和缺陷的,會(hui) 直接被不予受理,還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客觀上延長了申請人辦理變更、續展的周期。取消書(shu) 審後通過審查環節的補正程序,可以給予申請人更多選擇和便利。
同時,現有書(shu) 審環節的審查內(nei) 容與(yu) 後續審查存在部分雷同,取消書(shu) 審後可以減少工作量,提高審查效率。
五、變更、續展審查一個(ge) 月內(nei) 能完成嗎?
公告中承諾,自2018年4月1日起,商標局將在收到商標變更申請之日起一個(ge) 月內(nei) 完成對變更申請的首次審查;6月1日起,在一個(ge) 月內(nei) 完成對續展申請的首次審查。
首次審查作出的結論可能有三種:核準、不予核準及補正。目前,商標變更續展審查中,補正的比例比較大,原因主要是兩(liang) 大類:一是申請人未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將全部注冊(ce) 商標一並變更;二是申請人的申請文件存在瑕疵需要通過補正修改或補充。因此,希望廣大申請人和代理機構在提交申請時要嚴(yan) 格按照商標局有關(guan) 規定辦理,提高申請文件質量,減少補正數量。一旦發生補正,肯定會(hui) 導致審查周期延長。
另外,申請人申請變更續展的商標如同時涉及轉讓、撤銷、無效宣告等其他商標業(ye) 務,需要等待其他業(ye) 務的結果的,也會(hui) 導致審查周期超過一個(ge) 月的期限。
商標變更續展申請經審查核準後,商標局還會(hui) 核發紙質的相關(guan) 證明文件,這些證明文件的印製、郵寄送達也需要一定時間。目前,商標局正在組織開發電子送達係統,對於(yu) 網上申請提交的申請件,實行電子送達,屆時必將有效提高送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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