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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金改:從自發改革到頂層設計

發稿時間:2012-05-08 00:00:00  

  溫州作為(wei) 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地處長三角經濟區和海峽西岸經濟區連接點,與(yu)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有著密切的聯係,對浙江整個(ge) 經濟金融的發展有著重要的補充作用,對東(dong) 南沿海及腹地有著很強的輻射作用。2011年3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同意批複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方案。在溫州設立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在金融改革創新中先行一步,為(wei) 全國金融改革創新積累實踐經驗,提供示範。

  自發改革和專(zhuan) 項創新

  推進動溫州金融發展

  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以後,溫州私營企業(ye) 在農(nong) 村得到快速發展,所需生產(chan) 經營資金劇增,而當時信用社由於(yu) 存款利率偏低,組織社會(hui) 資金能力弱,貸款業(ye) 務萎縮。為(wei) 了適應農(nong) 村商品生產(chan) 發展的需要和信用社的自身生存,溫州蒼南縣金鄉(xiang) 農(nong) 村信用社於(yu) 1980年10月主動提出試行“以貸定存、存貸利率浮動”的辦法,邁出了溫州利率改革第一步。1983年4月開始在溫州市農(nong) 村經濟比較發達的農(nong) 村信用社推廣這一做法,初步解決(jue) 了私營企業(ye) 在農(nong) 村資金需求量大、信用社組織社會(hui) 資金能力弱、貸款業(ye) 務發展緩慢的問題。

  金鄉(xiang) 農(nong) 村信用社改革利率的初步探索,得到當時國務院領導和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等同誌的肯定和支持。他們(men) 指出農(nong) 村信用社可全麵實行利率改革。1986年初,在總結完善農(nong) 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試點的基礎上,中國工商銀行平陽縣支行和中國農(nong) 業(ye) 銀行蒼南縣支行在所轄網點實施“存貸結合、利率浮動”業(ye) 務,拉開了國有商業(ye) 銀行利率改革的序幕。1986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製定了以“區別對待、期限管理、適當浮動”為(wei) 原則的利率改革試行方案並經批準實施。溫州市被正式確定為(wei) 全國利率改革試點城市。從(cong) 此,利率改革試點從(cong) 農(nong) 村基層行、社逐步擴大到城鎮支行,以國家基準利率為(wei) 主、浮動利率為(wei) 輔的雙軌製利率體(ti) 製初步形成。2002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批準了《溫州市人民幣利率改革試點方案》,規定農(nong) 村信用社存款利率最高可以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50%,貸款利率最高可以上浮100%。新一輪利率改革向市場化邁進。

  溫州金融改革30多年來,強化了銀行信貸支持中小微企業(ye) 的激勵機製,推動了溫州模式的提升,促進了溫州經濟的發展,同時影響並助推了全國經濟的發展。但由於(yu) 僅(jin) 是單項改革,難以整體(ti) 綜合推進,“民間資金多投資難、中小企業(ye) 多融資難”,民間金融規範化和陽光化等問題難以根本解決(jue) ,經濟和金融運行壓力依然存在。

  溫州模式迫切需要

  綜合整體(ti) 推進金融改革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溫州經濟社會(hui) 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cong) 1978年到2011年,全市生產(chan) 總值從(cong) 13.22億(yi) 元增加到3350.9億(yi) 元,年均遞增18.3%。2002年,溫州市被聯合國工業(ye) 發展組織列為(wei) 中國6個(ge) 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但是,從(cong) 2004年到2011年這8年,溫州金融改革一度停滯不前,金融改革先發優(you) 勢弱化,尤其是民間資本多投資難和中小企業(ye) 多融資難問題尤為(wei) 突出。溫州地方金融體(ti) 係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很不匹配。

  一方麵,民間資本多投資難問題亟待解決(jue) 。當前溫州民間資本總量超過6000億(yi) 元,且每年以14%的速度增長。由於(yu) 受區域條件製約,投資渠道不暢,民間資本很大一部分並沒有在本土投資實體(ti) 經濟而成為(wei) 投機性比較強的遊資。國務院雖然頒布了“新36條”,但民間投資的“玻璃門”“彈簧門”問題仍然存在,在溫州表現得特別突出。據相關(guan) 部門調查顯示,隨著近年來溫商網絡遍布全國與(yu) 世界各地,民間金融日益活躍並逐步向機構化、規模化方向發展,參與(yu) 民間借貸的資本超過1200億(yi) 元。

  另一方麵,中小企業(ye) 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jue) 。據2011年相關(guan) 部門調查顯示,在受調查的企業(ye) 中,認為(wei) 當前資金麵偏緊和很緊的企業(ye) 合計占到78%,平均資金缺口為(wei) 16%。2011年對558家中小企業(ye) 的調查顯示,小微企業(ye) 在銀行的貸款利率範圍一般在7.32%~8.52%(大中型企業(ye) 為(wei) 6.1%~7.87%),有些高達10.36%,信貸成本高於(yu) 大中型企業(ye) 。2011年全市銀行業(ye) 機構實現利潤190.94億(yi) 元,同比增加45.05億(yi) 元,增長30.88%,遠超工業(ye) 企業(ye) 3%的平均利潤水平。

  由於(yu) 金融體(ti) 製改革滯後,實體(ti) 經濟發展所需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民間資本投資渠道不暢,導致地下金融發育非常充分,出現了高利貸、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民間金融陽光化和規範化問題迫切需要解決(jue) 。應該說,單一的利率改革已經無法適應經濟社會(hui) 快速發展的需求,迫切需要綜合整體(ti) 推進金融改革。

  溫州金融創新

  為(wei) 全國金融體(ti) 製改革積累經驗

  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ti) 方案的獲批,給了我們(men) 破解“兩(liang) 多兩(liang) 難兩(liang) 化”問題的一把“金鑰匙”,將為(wei) 全國深化金融改革積累經驗,提供示範。此次金融改革,是自下而上的要求,全方位的頂層設計,著力破解溫州經濟金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兩(liang) 多兩(liang) 難”等突出問題,引導民間金融規範化和陽光化。主要目標是,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構建與(yu) 溫州區域經濟社會(hui) 發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組織體(ti) 係。到2015年,溫州金融業(ye) 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達到15%左右,金融產(chan) 業(ye) 發展成為(wei) 溫州市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chan) 業(ye) 。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確定的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十二項主要任務,結合實際,溫州市製訂了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著力抓好十二項主要任務的落實、深化和創新,突出抓好五個(ge) 重點:一是突出健全小微企業(ye) 金融服務體(ti) 係。重點推動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wei) 村鎮銀行;鼓勵和支持民營資本發起設立新型金融組織;推動農(nong) 信社改革向商業(ye) 銀行發展,實行各縣(市、區)國有資本、名優(you) 企業(ye) 分別吸收入股;出台政策優(you) 先扶持村鎮銀行跨轄區設立機構,真正達到民間資本、民間金融與(yu) 正規金融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體(ti) 係。二是突出促進民間金融陽光化和規範化。重點開展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和發展電子商務。三是突出正規金融產(chan) 品服務創新。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ye) 信貸支持,在授權授信、績效考核、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方麵給予政策傾(qing) 斜;完善銀行業(ye) 考核機製,力爭(zheng) 全年新增貸款1000億(yi) 元。四是突出發展資本市場。重點推動企業(ye) 多渠道上市融資,力爭(zheng) 將溫州產(chan) 權交易市場與(yu) 台灣櫃台交易有效對接,爭(zheng) 取納入《海峽兩(liang) 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努力把溫州建設成為(wei) 全國最大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及技術、文化等產(chan) 權交易的場所。五是突出地方監管體(ti) 係建設和風險防範。設立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金融局”),同步在市公安局設立金融犯罪偵(zhen) 查支隊,開展打擊非法金融活動。

  紮實推進溫州金融綜合改革

  試驗區總體(ti) 方案的全麵落實

  在製訂並上報《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ti) 方案》的同時,溫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快溫州地方金融業(ye) 創新發展的意見》並按照先行先試的原則,對溫州市委市政府決(jue) 策範圍內(nei) 的改革事項,先行組織實施,為(wei) 正式實施金融綜合試驗奠定基礎。

  下一步,我們(men) 從(cong) 搭平台、促規範、強監管等三個(ge) 方麵入手,全力以赴抓好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著力解決(jue) “兩(liang) 多兩(liang) 難兩(liang) 化”問題,建立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相適應的地方金融體(ti) 係。

  一是搭平台。搭建集聚平台:加快推進“一區一街”建設,尤其是推動已入駐金融集聚區的8家機構加快建設,在土地落實的情況下,啟動第三批4幢大樓建設的前期工作,爭(zheng) 取金融集聚和輻射功能早日發揮。搭建融資平台:發展溫州人股權投資基金,積極推進企業(ye) 上市,做大做強股權營運中心,拓寬中小企業(ye) 直接融資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搭建服務平台:發揮市級金融機構業(ye) 績考核正向激勵導向,推動商業(ye) 銀行在各縣(市、區)設立小微企業(ye) 專(zhuan) 營服務機構,加快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責任保險等試點,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nong) ”、小微企業(ye) 和農(nong) 房集聚改造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推進經濟轉型發展。

  二是促規範。積極推進三個(ge) 試點,促進民間金融陽光化和規範化。實施《加快小額貸款公司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全年新增小額貸款公司30家。抓好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試點,在確保3家穩健經營的基礎上,繼續選擇不少於(yu) 3個(ge) 條件成熟的縣(市、區)開展試點工作。推進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試點,加快推進農(nong) 村合作銀行股份製改革,協助抓好村鎮銀行發展和農(nong) 村資金互助社試點工作,推動金融創新有新的發展。

  三是強監管。堅持創新改革和防範風險兩(liang) 手抓,在支持金融組織創新、產(chan) 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提高金融市場發展深度和廣度的同時,充分發揮市地方金融監管服務中心的作用,加強對資本運作類企業(ye) 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檢查,規範運行。在保護和支持正常民間借貸活動的同時,加強民間借貸風險處置,實施市縣兩(liang) 級聯動,按條線開展民間借貸風險排查,按縣(市、區)建立處置非法金融大案要案督辦機製,全力做好穩定規範金融秩序工作。

  作者係溫州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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