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沒變六險二金 補充性保險不具法定強製性
發稿時間:2018-01-23 14:27:57 來源:人民日報
日前有媒體(ti) 報道,在老百姓熟悉的“五險一金”基礎上又增加了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ye) 年金,變成了“六險二金”。但是,看看工資條,不少人發現繳納的還是“五險一金”,這是怎麽(me) 回事?
記者了解到,這其中存在一些誤解。所謂的新增“一險一金”就其項目而言早已存在,但一直不屬於(yu) 用工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的社會(hui) 保險,與(yu) “五險一金”有明顯區別。
通常所說的“五險一金”,指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失業(ye) 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五險是我國社會(hui) 保險的主要組成。2010年通過的《社會(hui) 保險法》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失業(ye) 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hui) 保險製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shang) 、失業(ye) 、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cong) 國家和社會(hui) 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有關(guan) 負責同誌解釋說,社會(hui) 保險具有國家幹預和主導的特點,這是社會(hui) 保險不同於(yu) 商業(ye) 保險的重要方麵,即社會(hui) 保險具有強製性,通過立法強製用人單位和個(ge) 人參加,並由政府參與(yu) 社會(hui) 保險組織和運作,對社會(hui) 保險工作進行監督。換言之,如果用人單位不給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法定的社會(hui) 保險,在《社會(hui) 保險法》實施後已屬於(yu) 違法行為(wei) 。目前,我國基本醫保覆蓋13億(yi) 人,全民參保基本實現;基本養(yang) 老覆蓋約9億(yi) 人,法定人群覆蓋率超過九成。
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之所以加“基本”二字,是因為(wei) 除此之外,我國養(yang) 老和醫療保障體(ti) 係還有補充性保險,養(yang) 老方麵主要是企業(ye) 年金和職業(ye) 年金,醫療方麵包括補充醫療保險等等。這些補充性社會(hui) 保險項目是國家鼓勵的,但不是強製性的,也不是覆蓋全體(ti) 公民的。以企業(ye) 年金為(wei) 例,我國於(yu) 2004年起開始實施《企業(ye) 年金試行辦法》,截至2016年末,全國已有7.63萬(wan) 戶企業(ye) 建立了企業(ye) 年金,參加職工人數2325萬(wan) 人,年末企業(ye) 年金基金累計結存11075億(yi) 元。最近,人社部、財政部正式印發了《企業(ye) 年金辦法》,將於(yu) 今年2月1日起施行。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全麵建成覆蓋全民、城鄉(xiang) 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發展目標。人社部有關(guan) 負責同誌就此解釋說,全麵建成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在組織方式上,堅持以政府為(wei) 主體(ti) ,積極發揮市場作用,促進社會(hui) 保險與(yu) 補充保險、商業(ye) 保險相銜接。今後將積極構建基本養(yang) 老保險、職業(ye) (企業(ye) )年金與(yu) 個(ge) 人儲(chu) 蓄性養(yang) 老保險、商業(ye) 保險相銜接的養(yang) 老保險體(ti) 係,協同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商業(ye) 健康保險,在保基本的基礎上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障需求。從(cong) 中不難看出,國家鼓勵用人單位為(wei) 職工繳納補充性保險,以進一步提高職工保障水平,用人單位也可借此提高對人才的吸引力,但目前這類補充性保險不具有法定強製性。(本報記者 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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