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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發芾:非稅收入大幅增加是可怕的倒退

發稿時間:2012-04-28 00:00:00  

  不久前,媒體(ti) 報道說,今年第一季度稅收增幅大幅下降,但非稅收入已成為(wei) 地方財政增收的主力軍(jun) ,對部分省份一季度財政增收貢獻率達七成。

  國家財政收入可以分為(wei) 稅收和非稅收入。非稅收入主要是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國有資源有償(chang) 使用收入、國有資產(chan) 有償(chang) 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yi) 接受的捐贈收入等。

  在發達國家,政府收入絕大多數是稅收,非稅收入占國家財政總收入的比重是非常小的。如本世紀初的美國,政府收入中稅收占93.8%。中國2011年全國財政收入10.37萬(wan) 億(yi) 元,其中稅收收入8.97萬(wan) 億(yi) 元,稅收收入占比達86.5%,看起來稅收處於(yu) 絕對地位,但其實這個(ge) 數字是不確實的。

  去年僅(jin) 土地出讓收入就超過2.9萬(wan) 億(yi) 元,至於(yu) 其他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罰款,各種政府基金以及國有自產(chan) 經營收益等非稅收入,據專(zhuan) 家估計,可能高達財政總收入的40%。這就是說,在中國政府的收入結構中,稅收雖然是最大的一塊,但是仍然有龐大的非稅收入存在。

  國家財政收入中,非稅收入占比的高低,有非同尋常的意義(yi) 。第一,與(yu) 國家通過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chan) 取得收入相比,通過稅收取得收入,使得國家有求於(yu) 社會(hui) ,更有利於(yu) 形成社會(hui) 公眾(zhong) 對政府的監督;第二,與(yu) 國家通過亂(luan) 收費亂(luan) 罰款亂(luan) 攤派等極不規範的方式取得收入相比,國家正規稅收具有相對較高的規範性,其征收依據的法律層次更高,程序更為(wei) 嚴(yan) 格,因而政府取得收入將會(hui) 受到一定程度的製約。

  與(yu) 此相反,如果國家通過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chan) 取得收入,則國家根本無求於(yu) 社會(hui) ,對社會(hui) 沒有依賴,社會(hui) 公眾(zhong) 也根本不可能參與(yu) 到對國家的監督管理之中去;而如果國家通過征收依據的法律層次更低的行政事業(ye) 收費,罰款等等取得收入,則國家的征收行為(wei) 會(hui) 更加專(zhuan) 斷,更加反複無常而不尊重私人財產(chan) 權。

  所以說,政府是以稅收方式取得收入,還是以非稅收的方式取得收入,對於(yu) 社會(hui) 具有生死攸關(guan) 的重要性。對此可用“稅收國家”思想和理論來予以解釋與(yu) 說明。

  1916年,奧地利財政社會(hui) 學家魯道夫·葛德雷提出“稅收國家”的概念,1917年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在《國家資本主義(yi) 或國家社會(hui) 主義(yi) 》一文中,主張稅收國家本身是“無產(chan) ”的,國家為(wei) 維持其存續和運作必須通過稅收使社會(hui) 財富從(cong) 私人領域向公共領域轉移,即所謂的“藉由征稅分享私人之經濟收益以為(wei) 國用”,在此基礎上,國家才能為(wei) 公眾(zhong) 提供公共產(chan) 品。如果國家占有主要生產(chan) 資料,靠自營而獲得財政收入,人民的權利對國家權力不僅(jin) 難以製約,相反還會(hui) 對其產(chan) 生敬畏和順從(cong) 。

  “稅收國家”的思想理論現在已經被學界廣泛接受,日本稅法學家北野弘久就將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來自稅收的國家,叫做稅收國家。

  與(yu) “稅收國家”相對的概念,是“自產(chan) 國家”和“租金國家”。改革開放前以國有企業(ye) 利潤而不是稅收作為(wei) 主要財政收入的中國是典型的自產(chan) 國家,而目前一些靠賣石油而不是征稅為(wei) 收入來源的國家,就是典型的租金國家。在目前的世界上,尚未有任何一個(ge) 自產(chan) 國家和租金國家成為(wei) 民主國家,因為(wei) 這樣的國家不向社會(hui) 征收稅收,無求於(yu) 社會(hui) ,並不受社會(hui) 的製約,相反還因為(wei) 以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chan) 取得的收入,讓社會(hui) 公眾(zhong) 產(chan) 生一種被國家養(yang) 活的“財政幻覺”,生出對國家的依賴和感恩心理。

  雖然中國在改革開放後,稅收逐漸成為(wei) 財政收入的主體(ti) ,逐漸走向“稅收國家”,但是因為(wei) 存在強大的國有企業(ye) ,而且擁有雄厚的國有資產(chan) 國有資源如土地,使得政府除了征稅外,還能夠通過國有資產(chan) 取得巨額的收入,使得中國仍然處於(yu) 混合型而不是單純的稅收國家。

  而且在稅收收入中,因為(wei) 間接稅為(wei) 主的稅製使得稅收缺少透明度,納稅人稅收痛感不明顯,形成政府高高在上,缺少對納稅人意願的敏感度,這一切使得通過納稅人壓力而推進中國民主政治的進程,曲折而緩慢。

  中國近些年稅收以數倍於(yu) 經濟增長的速度增加,人們(men) 對於(yu) 減稅的呼聲非常強烈。

  今年第一季度,稅收增幅確實降下來,回歸正常,本應為(wei) 一件可賀之事,但對於(yu) 收入有剛性依賴的政府部門,卻強力以非稅收入以彌補稅收的不足,這造成必然的結果是,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負擔不但不會(hui) 減少,而且政府將會(hui) 向“自產(chan) 國家”和“租金國家”轉變,而這將會(hui) 導致民主化進程的逆轉,是不得不予以警惕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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