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8-01-22 12:58:53 來源:人民銀行網站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了《關(guan) 於(yu) 改進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銀發〔2018〕16 號,以下簡稱《通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guan) 負責人就《通知》相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麽(me) ?
答:銀行賬戶是社會(hui) 資金運行的起點和終點,是單位和個(ge) 人生產(chan) 生活的重要基礎,銀行賬戶服務高效、便民對促進企業(ye) 生產(chan) 、滿足人民群眾(zhong) 美好生活需要以及維護社會(hui) 經濟秩序至關(guan) 重要。人民銀行高度重視銀行賬戶服務,近年來在優(you) 化單位和個(ge) 人服務方麵采取了卓有成效的措施。
在個(ge) 人銀行賬戶服務方麵,2015年以來,人民銀行立足我國國情,順應銀行賬戶業(ye) 務創新發展需求,啟動個(ge) 人銀行賬戶製度改革,以落實銀行賬戶實名製和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為(wei) 核心,以兼顧安全和效率為(wei) 原則,以建立銀行賬戶資金和信息保護機製為(wei) 目標,按照鼓勵創新與(yu) 防範風險相協調的管理思路,構建全新的個(ge) 人銀行賬戶體(ti) 係,建立並全麵推行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製度,陸續印發《關(guan) 於(yu) 改進個(ge) 人銀行賬戶服務 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銀發〔2015〕392號)、《關(guan) 於(yu) 落實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製度的通知》(銀發〔2016〕302號)等。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製度將個(ge) 人銀行結算賬戶分為(wei) Ⅰ、Ⅱ、Ⅲ類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Ⅰ、Ⅱ、Ⅲ類戶),根據實名程度和賬戶定位,賦予不同類別賬戶不同功能,個(ge) 人根據支付需要和資金風險大小使用不同類別賬戶,從(cong) 而實現在支付時隔離資金風險、保護賬戶信息安全的目的。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製度實施以來,社會(hui) 各界反應良好,銀行業(ye) 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和社會(hui) 公眾(zhong) 開立Ⅱ、Ⅲ類戶的意願較為(wei) 強烈,開戶數量和業(ye) 務辦理快速增長。
為(wei) 進一步提升客戶體(ti) 驗,優(you) 化個(ge) 人銀行賬戶服務,充分發揮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的作用,人民銀行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製定了《通知》。《通知》主要從(cong) 便利Ⅱ、Ⅲ類戶開立和使用著手,重點推廣應用Ⅲ類戶,進一步發揮Ⅲ類戶在小額支付領域的作用,推動Ⅱ、Ⅲ類戶成為(wei) 個(ge) 人辦理網上支付、移動支付等小額消費繳費業(ye) 務的主要渠道。
問:《通知》實施後,個(ge) 人在開立Ⅱ、Ⅲ類戶時可享受哪些便利?
答:一是開戶渠道多樣。《通知》要求國有商業(ye) 銀行、股份製商業(ye) 銀行等應於(yu) 2018年6月底前實現本銀行櫃麵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直銷銀行、遠程視頻櫃員機和智能櫃員機等電子渠道辦理個(ge) 人Ⅱ、Ⅲ類戶開立等業(ye) 務,其他銀行則應在2018年底前實現。屆時,個(ge) 人可根據自身使用習(xi) 慣,在多種開戶渠道中選擇便捷渠道開立Ⅱ、Ⅲ類戶。
二是開戶手續簡化。《通知》明確個(ge) 人通過采用數字證書(shu) 或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驗證方式登錄電子渠道開立Ⅱ、Ⅲ類戶時,如綁定本人本銀行Ⅰ類戶或者信用卡賬戶開立的,且確認個(ge) 人身份資料或信息未發生變化的,開立Ⅱ、Ⅲ類戶時無需個(ge) 人填寫(xie) 身份信息、出示身份證件等,在有效落實賬戶實名製要求的同時,大幅提升開戶體(ti) 驗。
問:《通知》如何著重便利Ⅲ類戶的開立和使用?
答:當前,移動支付小額化、高頻化特征明顯,個(ge) 人對移動支付的使用便捷度要求不斷提高,為(wei) 進一步推動Ⅲ類戶成為(wei) 個(ge) 人移動支付的主要渠道,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提供符合移動支付特點的銀行賬戶,《通知》在堅持安全與(yu) 效率兼顧原則、落實賬戶實名製、保障賬戶資金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銀行開展Ⅲ類戶業(ye) 務創新。
賬戶開立方麵,在確保實名製底線的前提下,大大提升Ⅲ類戶的開戶便捷性。個(ge) 人開立Ⅲ類戶時,可暫緩出示身份證件,隻需填寫(xie) 個(ge) 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綁定賬戶賬號和聯係方式等基本信息即可開戶。隻有當同一個(ge) 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Ⅲ類戶資金雙邊收付金額累計達到5萬(wan) 元(含)以上時,銀行才要求個(ge) 人在7日內(nei) 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身份證件複印件、影印件或影像,登記個(ge) 人職業(ye) 、住所地或者工作單位地址、證件有效期等其他身份基本信息。
賬戶使用方麵,在滿足反洗錢、反詐騙要求的前提下,放寬Ⅲ類戶的使用限製。一是非麵對麵線上開立Ⅲ類戶能夠接受非綁定賬戶入金,以滿足個(ge) 人之間小額收付款、發放紅包、與(yu) 個(ge) 人支付賬戶對接、銀行或商戶小額返現獎勵等場景需求。二是Ⅲ類戶賬戶餘(yu) 額從(cong) 1000元提升為(wei) 2000元。據測算,2017年,銀行卡跨行交易(剔除房產(chan) 、汽車、批發、投資理財等大額消費行業(ye) 類別)單筆2000元以下的筆數約占81%,提升Ⅲ類賬戶餘(yu) 額上限至2000元可更好地滿足社會(hui) 公眾(zhong) 日常小額支付需求。三是允許銀行向Ⅲ類戶發放本行小額消費貸款並通過Ⅲ類戶還款,鼓勵銀行基於(yu) Ⅲ類戶提供更多元化的產(chan) 品設計和功能組合。四是將Ⅲ類戶消費和繳費支付、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出等出金年累計限額從(cong) 原10萬(wan) 元下調為(wei) 5萬(wan) 元,更好地平衡安全和效率的關(guan) 係,一方麵滿足小額支付需求,另一方麵符合Ⅲ類戶定位。
問:《通知》進一步放寬Ⅲ類戶開立和使用管理後,如何防範其被用於(yu) 詐騙、洗錢犯罪等?
答:為(wei) 方便Ⅲ類戶的使用,《通知》進一步放寬了其開立和使用的管理,社會(hui) 公眾(zhong) 可以便利地通過各種電子渠道非麵對麵線上開立Ⅲ類戶,並通過Ⅲ類戶轉賬、消費。但與(yu) 此同時,Ⅲ類戶的風險也同步增加,尤其是在我國個(ge) 人信息泄露問題突出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的情況下,Ⅲ類戶被不法分子冒名開立,用於(yu) 轉移電信網絡詐騙資金的風險也同步提升。為(wei) 此,《通知》采取了以下安全防範措施:
一是將Ⅲ類戶消費和繳費支付、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出等出金的日累計限額從(cong) 原5000元下調至2000元,年累計限額從(cong) 原10萬(wan) 元下調為(wei) 5萬(wan) 元,通過控製Ⅲ類戶支出額度,確保風險相對可控。
二是規定非麵對麵線上開立的Ⅲ類戶通過綁定賬戶入金後,才可接受非綁定賬戶入金,以此方式確認綁定賬戶實際控製人與(yu) Ⅲ類戶開立人為(wei) 同一人,防範不法分子通過獲取他人身份信息和銀行賬戶信息後冒名開立。
三是規定同一家銀行通過線上為(wei) 同一個(ge) 人隻能開立一個(ge) 允許非綁定賬戶入金的Ⅲ類戶,防止不法分子通過開立多個(ge) 此類賬戶變相擴大Ⅲ類戶的轉賬限額,將Ⅲ類戶用於(yu) 轉移電信網絡詐騙資金等。同時,規定同一銀行法人為(wei) 同一人開立Ⅱ、Ⅲ類戶的數量原則上分別不超過5個(ge) ,這樣規定既有原則,易於(yu) 風險控製,又便於(yu) 銀行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
問:為(wei) 什麽(me) 《通知》要重申Ⅱ、Ⅲ類戶與(yu) 支付賬戶的出入金關(guan) 係?
答:現行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製度對Ⅱ、Ⅲ類戶與(yu) 支付賬戶之間的出入金管理作出了較為(wei) 嚴(yan) 格規定,即非麵對麵線上開立的Ⅱ、Ⅲ類戶可以向支付賬戶出金,未用完餘(yu) 額可從(cong) 支付賬戶退回,但Ⅱ、Ⅲ類戶不能直接從(cong) 支付賬戶入金。主要原因是,支付賬戶的實名程度相對不高,且支付賬戶出入金對象不受限,如允許支付賬戶與(yu) 線上開立Ⅱ、Ⅲ類戶之間任意轉入、轉出資金,不利於(yu) 落實賬戶實名製,不利於(yu) 保護綁定Ⅰ類戶以及Ⅱ、Ⅲ類戶資金安全。為(wei) 落實個(ge) 人賬戶實名製,防範風險,《通知》進一步重申將支付賬戶作為(wei) 非綁定賬戶管理,即支付賬戶不能直接向線上開立的Ⅱ、Ⅲ類戶入金,但允許非綁定賬戶入金的1個(ge) Ⅲ類戶除外。
問:個(ge) 人可如何利用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製度來管理資金?
答:人民銀行建立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製度的初衷就是通過分層、分類地使用賬戶,為(wei) 個(ge) 人建立資金防火牆,有效地保護個(ge) 人銀行賬戶資金和信息安全。形象地說,三類銀行賬戶就像是人們(men) 3個(ge) 不同資金量的錢包。
Ⅰ類戶是“錢箱”,個(ge) 人的工資收入等主要資金來源都存放在該賬戶中,安全性要求較高,主要用於(yu) 現金存取、大額轉賬、大額消費、購買(mai) 投資理財產(chan) 品、公用事業(ye) 繳費等。
Ⅱ類戶是“錢夾”,個(ge) 人日常刷卡消費、網絡購物、網絡繳費通過該賬戶辦理,還可以購買(mai) 銀行的投資理財產(chan) 品。
Ⅲ類戶是“零錢包”,主要用於(yu) 金額較小、頻次較高的交易,尤其是目前銀行基於(yu) 主機的卡模擬(HCE)、手機安全單元(SE)、支付標記化(Tokenization)等創新技術開展的移動支付業(ye) 務,包括免密交易業(ye) 務等。
總體(ti) 來說,Ⅰ類戶的特點是安全性要求高,資金量大,適用於(yu) 大額支付;Ⅱ、Ⅲ類戶的特點是便捷性突出,資金量相對小,適用於(yu) 小額支付,Ⅲ類戶尤其適用於(yu) 移動支付等新興(xing) 的支付方式。社會(hui) 公眾(zhong) 可以根據需要,主動管理自己的賬戶,把資金量較大的賬戶設定為(wei) Ⅰ類戶,把經常用於(yu) 網絡支付、移動支付的賬戶降級,或者新增開設Ⅱ、Ⅲ類戶用於(yu) 這些支付,這樣既能有效保障賬戶資金安全,又能體(ti) 驗各種便捷、創新的支付方式,達到支付安全性和便捷性的統一。
問:個(ge) 人如何通過Ⅱ、Ⅲ類戶進行移動支付?
答:隨著移動互聯網和移動智能終端的快速發展,移動支付通過技術創新,深入滲透到日常消費領域,通過與(yu) 應用場景的緊密結合、便捷的支付流程和良好的客戶體(ti) 驗,使消費者對移動支付的使用度、信任度和接受度不斷增加。個(ge) 人可以將Ⅱ、Ⅲ類戶運用在移動支付中,采用基於(yu) 主機的卡模擬(HCE)、手機安全單元(SE)、支付標記化(Tokenization)等創新技術使用移動支付。個(ge) 人還可以將Ⅱ、Ⅲ類戶綁定支付賬戶,辦理支付賬戶充值或者快捷支付業(ye) 務,滿足小額、高頻的支付需求,保障個(ge) 人資金安全。
問:《通知》如何要求銀行優(you) 化個(ge) 人銀行賬戶服務?
答:為(wei) 便利個(ge) 人使用銀行賬戶辦理轉賬、消費、繳費等業(ye) 務,《通知》要求銀行主動采取措施優(you) 化個(ge) 人銀行賬戶開立和使用服務。
一是拓展開戶渠道。《通知》要求,除銀行櫃台外,銀行接觸客戶的所有渠道,如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自助機具等,均提供Ⅱ、Ⅲ類戶開戶服務。
二是優(you) 化開戶流程。《通知》規定,在個(ge) 人已經登陸本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經過身份驗證的情況下,銀行要探索對Ⅱ、Ⅲ類戶采取“一鍵開戶”服務模式,無需重複填寫(xie) 身份信息等。個(ge) 人開立Ⅲ類戶的,可以先填寫(xie) 姓名、身份證號碼、綁定賬號等必要信息,即可開立賬戶使用,待達到一定使用金額時再補充相關(guan) 資料。
三是開展基於(yu) Ⅱ、Ⅲ類戶的業(ye) 務創新。《通知》要求,銀行應當基於(yu) 個(ge) 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製度開展業(ye) 務創新,打造多元化非現金支付方式,提升便民支付水平。積極引導個(ge) 人使用Ⅱ、Ⅲ類戶替代Ⅰ類戶用於(yu) 網絡支付和移動支付業(ye) 務,利用Ⅱ、Ⅲ類戶辦理日常消費、繳納公共事業(ye) 費、向支付賬戶充值等業(ye) 務。
四是加強Ⅱ、Ⅲ類戶宣傳(chuan) 。《通知》要求,銀行應當通過線上、線下各種渠道和營銷活動引導個(ge) 人開立和使用Ⅱ、Ⅲ類戶,加強Ⅱ、Ⅲ類戶對於(yu) 保護銀行賬戶資金和信息安全宣傳(chuan) 教育,培養(yang) 使用Ⅱ、Ⅲ類戶習(xi) 慣,提高個(ge) 人對Ⅱ、Ⅲ類戶的認識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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