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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清“明白賬” 監督“長牙齒”

發稿時間:2018-01-16 14:22:03   來源:新華社   作者:記者 王希、陳菲、申铖

  國有資產(chan) 是全體(ti) 人民的共同財富,必須管好用好。《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報告國有資產(chan) 管理情況製度的意見》近日印發。建立這項國有資產(chan) 報告製度意義(yi) 何在?哪些具體(ti) 的製度設計值得關(guan) 注?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guan) 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

  建立全麵規範的國有資產(chan) 報告製度

  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多次就國有資產(chan) 管理聽取國務院專(zhuan) 項工作報告,人大國有資產(chan) 監督職能有所增強,但這項工作有待從(cong) 製度上進一步完善。

  作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關(guan) 於(yu) 加強人大國有資產(chan) 監督職能部署要求的重要舉(ju) 措,此次意見明確提出,國務院每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報告國有資產(chan) 管理情況,並對報告框架、報告重點、審議程序、審議重點等作出了明確的製度安排。

  “從(cong) 過去的一項工作轉向一項製度,此次意見的出台實現了人大國有資產(chan) 監督的係統化、常態化。”中國企業(ye) 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

  他表示,加強最高權力機關(guan) 的國有資產(chan) 監督職能,不僅(jin) 有利於(yu) 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也使國有資產(chan) 所有權、經營權、管理權邊界更加明晰,有利於(yu) 切實管好人民的共同財富,保障國有資產(chan) 安全。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認為(wei) ,意見為(wei) 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報告相關(guan) 工作提供了遵循和依據,為(wei) 加強國有資產(chan) 管理和治理體(ti) 係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將有助於(yu) 提升國有資產(chan) 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算清全口徑國有資產(chan) “明白賬”

  摸清家底,才能把國有資產(chan) 保值增值的責任落到實處。

  “所有的國有資產(chan) ,無論是經營性的、行政事業(ye) 性的,還是國有自然資源,最終都應列入製度化的報告範疇。”劉尚希說,底數清楚、信息充分,有助於(yu) 有效發揮人大國有資產(chan) 監督職能。

  意見要求,國務院的年度報告采取綜合報告和專(zhuan) 項報告相結合的方式。前者全麵反映各類國有資產(chan) 基本情況,後者分別反映企業(ye) 國有資產(chan) (不含金融企業(ye) )、金融企業(ye) 國有資產(chan) 、行政事業(ye) 性國有資產(chan) 、國有自然資源等國有資產(chan) 管理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明確要求實現全口徑、全覆蓋,但提出要堅持從(cong) 實際出發,先易後難,分類施策,逐步擴大報告範圍、充實報告內(nei) 容。

  專(zhuan) 家表示,這種安排考慮到了我國國有資產(chan) 範圍廣、種類多以及管理體(ti) 製改革不斷推進但管理仍相對分散的實際情況。

  李錦說,此次意見將包括地方國有資產(chan) 、境外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chan) 在內(nei) 的所有國有資產(chan) 納入監督範圍,提出組織開展國有資產(chan) 清查核實和評估確認、建立全口徑國有資產(chan) 信息共享平台,這些舉(ju) 措都有利於(yu) 算清全口徑國有資產(chan) “明白賬”。

  讓監督長出“牙齒”

  此次出台的意見在製度設計中聚焦於(yu) 增強監督實效。

  例如,意見要求審議報告後,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組織將審議意見送國務院研究處理。國務院要將審議意見分解細化到相關(guan) 部門研究處理和整改,要健全問責機製,加大問責力度,對涉嫌違紀違法的依法依規嚴(yan) 肅處理,並在6個(ge) 月內(nei) 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報告研究處理情況以及存在問題整改和問責情況。

  在審議程序中,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視情況需要可以綜合運用專(zhuan) 題詢問、質詢和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必要時可依法作出決(jue) 議。

  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guan) 於(yu) 國有資產(chan) 管理情況報告工作,要與(yu) 預算決(jue) 算審查監督緊密銜接,特別是要與(yu) 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決(jue) 算、部門預算決(jue) 算審查監督相結合。

  “這項製度的建立隻是一個(ge) 起點。”劉尚希說,不是為(wei) 監督而監督,監督的目的是為(wei) 了讓國有資產(chan) 更好地服務於(yu) 國家戰略目標以及增進百姓福祉。

  他表示,未來加強人大國有資產(chan) 監督職能,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健全工作機製,不斷推進國有資產(chan) 管理情況報告的規範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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