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對社會保障認識的變遷與發展(1997-2017)
發稿時間:2018-01-10 11:15:01 來源:國家行政學院學報 作者:魯全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 100872)
[摘 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作為(wei) 中國的執政黨(dang) ,其對社會(hui) 保障的定位和功能的認識經曆了一個(ge) 發展變化的過程。尤其是近二十年來,將社會(hui) 保障製度從(cong) 經濟體(ti) 製改革的配套轉變為(wei) 社會(hui) 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理念的變化成為(wei) 我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和製度發展進程不斷加快的根本保障。十九大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建設的新時代,宏觀時代背景的變化對社會(hui) 保障製度在國家治理體(ti) 係中的地位和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指明了下一階段社會(hui) 保障改革的基本方向。
[關(guan) 鍵詞]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社會(hui) 保障認識;黨(dang) 的十九大
[中圖分類號]D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9314(2017)06-0099-06
[收稿日期]2017-11-10
[作者簡介]魯全,中國社會(hui) 保障學會(hui) 秘書(shu) 長,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
2017年10月18-24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以下簡稱“中共”)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hui) 在北京勝利召開。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做出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了新時代”的曆史定位,做出了“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wei)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曆史判斷,標誌著我國的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事業(ye) 進入了一個(ge) 全新的曆史階段。在新的曆史階段,我們(men) 必然麵臨(lin) 著新的問題和挑戰;麵對新的社會(hui) 主要矛盾,我們(men) 必然要實施新的戰略和舉(ju) 措。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作為(wei) 國家治理體(ti) 係重要組成部分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也必然需要通過改革與(yu) 發展應對挑戰。[1]
與(yu) 西方國家通過“政黨(dang) 政治”的狹義(yi) 民主方式推動社會(hui) 保障製度建設和社會(hui) 福利水平提升完全不同,中共在長期執政的過程中,本著建黨(dang) 的基本理念與(yu) 目標,逐步完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提升人民群眾(zhong) 的社會(hui) 保障水平,取得了舉(ju) 世矚目的成就,[2]豐(feng) 富了全球範圍內(nei) 政黨(dang) 與(yu) 社會(hui) 保障關(guan) 係的理論,從(cong) 而值得認真總結。當然,中共對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之內(nei) 容、功能和定位的理解,及其社會(hui) 保障理念和政策的形成也是一個(ge) 曆史發展的漸進過程。本文將通過對1997年以來中共曆次全國代表大會(hui) 報告、決(jue) 定等重要文獻的分析,梳理中共在過去20年中對社會(hui) 保障認識的變遷;同時,通過對十九大報告中有關(guan) 重要論述與(yu) 判斷的分析,探討新時代背景下,我國社會(hui) 保障製度改革麵臨(lin) 的新形勢和新趨勢。
一、十九大之前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對社會(hui) 保障認識的發展脈絡
從(cong) 1997年召開中共十五大到2017年召開中共十九大,20年間,中共總共召開了5次全國代表大會(hui) 、29次全會(hui) 。曆次全國代表大會(hui) 都對過去5年的工作進行全麵總結,對未來5年的工作進行戰略部署;曆次全會(hui) 的議題涉及全麵深化改革、構建和諧社會(hui) 、依法治國、農(nong) 業(ye) 與(yu) 農(nong) 村問題、完善市場經濟體(ti) 製、深化行政體(ti) 製改革、國有企業(ye) 改革與(yu) 發展以及黨(dang) 的建設等多個(ge) 領域。縱觀其間曆次中共全國代表大會(hui) 的報告,對社會(hui) 保障領域都有所提及,但是從(cong) 社會(hui) 保障在報告中的位置和全部報告的結構上看,在1997年的十五大報告和2002年的十六大報告中,社會(hui) 保障都是在“經濟建設和經濟體(ti) 製改革”部分提及的;而在2007年的十七大報告和2012年的十八大報告中,社會(hui) 保障都是在“以改善民生為(wei) 重點的社會(hui) 建設”部分提及的。因此,本文以2007年的十七大為(wei) 劃分界限,將1997年至今的20年劃分為(wei) 前後兩(liang) 個(ge) 十年進行分別分析。
(一)黨(dang) 的十五大和十六大有關(guan) 社會(hui) 保障的論述
1997年召開的中共十五大以“高舉(ju) 鄧小平理論偉(wei) 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全麵推向二十一世紀”為(wei) 大會(hui) 主題,對2010年、建黨(dang) 一百年和建國一百年三個(ge) 時間節點的奮鬥目標進行了明確。在十五大報告第五部分“經濟體(ti) 製改革和經濟發展戰略”的第2點“加快推進國有企業(ye) 改革”中的積極推進各項配套改革中提及:建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實行社會(hui) 統籌和個(ge) 人賬戶相結合的養(yang) 老、醫療保險製度,完善失業(ye) 保險和社會(hui) 救濟製度,提供最基本的社會(hui) 保障。建立城鎮住房公積金,加快改革住房製度。同樣是在報告第五部分的第8點“不斷改善人民生活”中提到:逐步增加公共設施和社會(hui) 福利設施。提高教育和醫療保健水平。實行保障城鎮困難居民基本生活的政策。國家從(cong) 多方麵采取措施,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到本世紀末基本解決(jue) 農(nong) 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
2002年召開的黨(dang) 的十六大以“高舉(ju) 鄧小平理論偉(wei) 大旗幟,全麵貫徹‘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繼往開來,與(yu) 時俱進,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加快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為(wei) 開創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新局麵而奮鬥”為(wei) 大會(hui) 主題,對小康社會(hui) 的基本要求進行了明確。在十六大報告第四部分“經濟建設和經濟體(ti) 製改革”的第6點“深化分配製度改革,健全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中提及,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是社會(hui) 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堅持社會(hui) 統籌和個(ge) 人賬戶相結合,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和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健全失業(ye) 保險製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多渠道籌集和積累社會(hui) 保障基金。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社會(hui) 保障的標準和水平。發展城鄉(xiang) 社會(hui) 救濟和社會(hui) 福利事業(ye) 。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nong) 村養(yang) 老、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同樣是在第四部分的第7點提及:發展經濟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建立適應新形勢要求的衛生服務體(ti) 係和醫療保健體(ti) 係,著力改善農(nong) 村醫療衛生狀況,提高城鄉(xiang) 居民的醫療保健水平。發展殘疾人事業(ye) 。繼續大力推進扶貧開發,鞏固扶貧成果,盡快使尚未脫貧的農(nong) 村人口解決(jue) 溫飽問題,並逐步過上小康生活。
通過以上論述不難看出,十六大報告和十五大報告對社會(hui) 保障的定位既有連續性,也有發展性。一方麵,兩(liang) 次報告都將社會(hui) 保障製度建設定位於(yu) 經濟領域。其中,與(yu) 企業(ye) 相關(guan) 的社會(hui) 保險製度和其他社會(hui) 保障項目被視為(wei) 國有企業(ye) 改革的配套措施;社會(hui) 救助、社會(hui) 福利以及醫療衛生事業(ye) 則被視為(wei)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麵,十六大報告中涉及的社會(hui) 保障項目更多,並且明確提出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國人民的生活水平。這種對於(yu) 經濟發展與(yu) 社會(hui) 保障關(guan) 係的認識為(wei) 此後對社會(hui) 保障為(wei) 核心的民生事業(ye) 進行重新定位奠定了思想基礎。
(二)中共十七大和十八大有關(guan) 社會(hui) 保障的論述
2007年召開的黨(dang) 的十七大以“高舉(j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偉(wei) 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hui) 和諧,為(wei) 奪取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新勝利而奮鬥”為(wei) 大會(hui) 主題,提出了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奮鬥目標的新要求。這個(ge) 新要求就包括加快發展社會(hui) 事業(ye) ,全麵改善人民生活。社會(hui) 事業(ye) 的具體(ti) 內(nei) 容包括教育、就業(ye) 、社會(hui) 保障、收入分配、基本醫療和社會(hui) 管理等內(nei) 容。相應地,在報告中專(zhuan) 門設置了第八部分“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wei) 重點的社會(hui) 建設”,其中第4點對社會(hui) 保障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建立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涉及的內(nei) 容包括社會(hui) 保險、社會(hui) 救助、社會(hui) 福利、殘疾人事業(ye) 、老齡事業(ye) 、防災減災和住房保障等。除此之外,在第八部分第5點專(zhuan) 門闡述了對基本醫療衛生製度的具體(ti) 要求。這是在黨(dang) 的全會(hui) 報告中第一次專(zhuan) 門設置一節,對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建立與(yu) 完善提出總體(ti) 規劃和要求。
2012年召開的黨(dang) 的十八大以“高舉(j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偉(wei) 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wei) 指導,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凝聚力量,攻堅克難,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前進,為(wei) 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而奮鬥”為(wei) 大會(hui) 主題,會(hui) 議提出了“五位一體(ti) ”的戰略部署。大會(hui) 報告第七部分“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hui) 建設”第4點對統籌推進城鄉(xiang)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提出了要求,要求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wei) 重點;涉及內(nei) 容包括社會(hui) 救助、社會(hui) 保險、社會(hui) 福利、慈善事業(ye) 、殘疾人事業(ye) 、老齡事業(ye) 、保障性住房以及社會(hui) 保險經辦管理服務等內(nei) 容。同時,第七部分的第5點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wei) 題,對包括醫療保障在內(nei) 的健康事業(ye) 發展做出了全麵部署。時隔一年之後,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其中第十二部分“推進社會(hui) 事業(ye) 改革創新”中第45條和第46條,又分別對社會(hui) 保障製度建設和醫療衛生體(ti) 製改革中的主要領域和重大問題做出了更加全麵和具體(ti) 的部署。
二、十九大之前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對社會(hui) 保障認識發展的基本特點
回顧過去20年,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曆次全體(ti) 代表大會(hui) 報告中有關(guan) 社會(hui) 保障的論述不難發現,中共對社會(hui) 保障製度定位和功能的認識有一個(ge) 逐步發展的過程。從(cong) 認識論的角度看,這是執政黨(dang) 對一項重大社會(hui) 經濟製度認識不斷深化的過程;從(cong) 實踐論的角度看,這又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和製度改革實踐對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理論進行不斷豐(feng) 富的過程。在此過程中,中共對社會(hui) 保障製度定位和功能的認識過程體(ti) 現出以下5個(ge) 方麵的特點。
(一)從(cong) 中共對社會(hui) 保障的定位上看,經曆了從(cong) 經濟改革的配套,到經濟發展的內(nei) 容,再到獨立的社會(hui) 建設內(nei) 容的轉變過程
在中共十五大報告中,社保製度被視為(wei) 國有企業(ye) 改革的配套措施,具有附屬性和被動性;黨(dang) 的十六大報告將社會(hui) 保障與(yu) 收入分配體(ti) 製改革一道,作為(wei) 經濟體(ti) 製改革的一個(ge) 部分,其位置雖有所提升,但仍然處於(yu) 經濟建設的範疇之下。黨(dang) 的十七大報告設置專(zhuan) 章對社會(hui) 建設進行戰略部署,社保的定位從(cong) 經濟發展的內(nei) 容轉變為(wei) 社會(hui) 建設的組成部分,這一方麵體(ti) 現了社保製度建設的主體(ti) 性和獨立性,同時也表明了執政黨(dang) 對社保體(ti) 係建設目標的重新定位。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延續了十七大報告對社保製度的定位,並且提出了更具有針對性的社會(hui) 保障改革原則和重點,社保製度作為(wei) 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和社會(hui) 建設核心內(nei) 容的定位得以確立。
(二)從(cong) 中共對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內(nei) 容的認定來看,經曆了一個(ge) 逐步豐(feng) 富化和係統化的過程,從(cong) 零碎的、彼此分割的社會(hui) 保障項目逐漸形成了一個(ge) 內(nei) 容充實、豐(feng) 富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
十五大報告中有關(guan) 社保項目的核心是養(yang) 老保險製度和醫療保險製度,在社會(hui) 福利領域也主要是強調公共設施和社會(hui) 福利設施等硬件建設;黨(dang) 的十六大報告有關(guan) 社保的項目拓展到最低生活保障、農(nong) 村養(yang) 老保險以及殘疾人事業(ye) 等內(nei) 容,有關(guan) 社保的發展水平也從(cong) 十五大報告中強調“最基本的社會(hui) 保障”轉變為(wei) 強調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但仍然未形成完整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觀。在黨(dang) 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了以社會(hui) 保險、社會(hui) 救助、社會(hui) 福利為(wei) 基礎,以基本養(yang) 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為(wei) 重點,以慈善事業(ye) 、商業(ye) 保險為(wei) 補充的比較完整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框架,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雛形基本形成。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社保體(ti) 係建設的基本原則和重點,由社保體(ti) 係內(nei) 容、建製原則和重點領域所共同構成的較為(wei) 完整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係統發展觀由此形成。
(三)從(cong) 中共對社會(hui) 保障的認識和其作為(wei) 執政黨(dang) 的國家發展觀的關(guan) 係來看,中共對社會(hui) 保障定位和功能的認識過程是其執政理念和國家發展觀不斷深化的有機構成和重要體(ti) 現
作為(wei) 執政黨(dang) 和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的領導者,中共的國家發展觀也經曆了一個(ge) 逐步完善和深化的過程,對社保定位和功能認識的深化既構成了中共國家發展觀深化的內(nei) 容,也是其國家發展觀逐步深化的體(ti) 現。在十五大報告中,對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定義(yi) 和描述主要集中在政治、經濟和文化領域;黨(dang) 的十六大報告中,無論是對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目標的描述,還是對國內(n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具體(ti) 戰略部署,也都集中在經濟、政治和文化領域。相比而言,黨(dang) 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對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的新要求中,不僅(jin) 包括了經濟、政治和文化領域,還提出了社會(hui) 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到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時,就形成了完整和成熟的“五位一體(ti) ”格局。由此可見,中共作為(wei) 執政黨(dang) 的國家發展觀經曆了從(cong) 經濟發展為(wei) 主到經濟社會(hui) 全麵協調發展的逐步深化過程,對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價(jia) 值追求,對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確認,以及通過社會(hui) 建設實現社會(hui) 和諧的路徑選擇,這些國家發展理念和重點的變化構成了加快社保製度建設的曆史背景和宏觀環境。
(四)從(cong) 中共對社會(hui) 保障的理論認識和對社會(hui) 保障政策實踐的指導來看,兩(liang) 者是相互作用、彼此促進的
一方麵,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社會(hui) 保障製度運行過程中麵臨(lin) 的新問題要求執政黨(dang) 對社會(hui) 保障進行重新的理論定位;另一方麵,中共對社會(hui) 保障理論定位的新認識又指導了社會(hui) 保障的政策實踐。回顧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社會(hui) 發展不難發現,經濟領域的建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和突破,但經濟總量的增加並不會(hui) 自然地解決(jue) 收入分配不公、公共資源分配失衡、區域經濟發展差距以及一係列社會(hui) 風險給國民帶來的不穩定性和不安全感。國民對社保的需求已經從(cong) 單一領域拓展到生活的各個(ge) 領域,主體(ti) 也從(cong) 城鎮職工拓展到城鄉(xiang) 全體(ti) 居民。[3]在這樣的經濟社會(hui) 發展背景和國民訴求下,社保製度在實際運行中麵臨(lin) 的問題迫切要求在理論上對其進行重新定位。相應地,當執政黨(dang) 將社保定位為(wei) 一項獨立、係統和完整的經濟社會(hui) 製度,並明確其建製原則和發展目標後,社保體(ti) 係建設的實踐也就自然進入了快車道。2008年以來,我國社保體(ti) 係建設和製度完善的步伐加快,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社保體(ti) 係初步建成,其覆蓋的人群和受益範圍、保障水平以及體(ti) 製機製建設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這與(yu) 2007年黨(dang) 的十七大對社保進行準確定位和全麵規劃是密切相關(guan) 的。
(五)從(cong) 中共社會(hui) 保障理念變化與(yu) 發展的總體(ti) 趨勢來看,既體(ti) 現了連續性和相對穩定性,也體(ti) 現了創新性和突破性
從(cong) 曆史階段來看,總體(ti) 而言,中共基於(yu) 黨(dang) 的基本宗旨和發展的根本目標,對於(yu) 社保的重視保持了一貫性,體(ti) 現了中共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4]從(cong) 本文分析的這個(ge) 時期的內(nei) 部結構來看,黨(dang) 的十五大報告和十六大報告對社保的理論定位和戰略規劃保持了相對穩定性;黨(dang) 的十七大報告和十八大報告亦體(ti) 現出了相對穩定性。而黨(dang) 的十七大報告將包括社會(hui) 保障在內(nei) 的社會(hui) 建設置於(yu) 更加重要的位置,進行專(zhuan) 章的單獨規劃,則體(ti) 現出了創新性和突破性。從(cong)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內(nei) 容來看,執政黨(dang) 對養(yang) 老保險、醫療保險和社會(hui) 救助製度的重點關(guan) 注保持了相對穩定性;對於(yu) 社會(hui) 福利事業(ye) 、衛生健康事業(ye) 、扶貧攻堅事業(ye) 以及多層次社保體(ti) 係建設的逐步重視則體(ti) 現了發展性。
三、十九大對新時代的判斷及其對社會(hui) 保障製度建設的影響
從(cong) 人類的曆史發展和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變遷來看,隻要有一種新的社會(hui) 經濟形態,就會(hui) 有一種新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製;從(cong) 個(ge) 人的生命周期看,隻要有一種風險存在,就會(hui) 有一個(ge) 社會(hui) 保障項目來應對。前者闡述的是時代特征與(yu) 社會(hui) 保障體(ti) 製之間的關(guan) 係,後者闡述的是個(ge) 人的生命周期與(yu)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結構與(yu) 項目設置的關(guan) 係。因此,宏觀的時代背景及其相應的主要社會(hui) 矛盾將對社會(hui) 保障的功能定位與(yu) 體(ti) 係結構產(chan) 生重大的影響。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對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的發展做出了“新時代”的曆史定位,提出了新時代主要矛盾的變化,這些重大的判斷對未來我國社會(hui) 保障製度改革與(yu) 體(ti) 係完善做出了新的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新的方向。
(一)新的時代背景要求對社會(hui) 保障進行更加準確的定位
社會(hui) 保障製度是伴隨著人類社會(hui) 曆史的發展而不斷演進的,宏觀的時代背景與(yu) 時代特征將決(jue) 定社會(hui) 保障的曆史定位。從(cong) 全球的視角看,在農(nong) 業(ye) 社會(hui) ,自給自足的生產(chan) 方式決(jue) 定了天災人禍是人類生活的最大風險,在這個(ge) 時期,以自願捐贈為(wei) 基礎的傳(chuan) 統慈善事業(ye) 成為(wei) 社會(hui) 保障的核心項目;在從(cong) 農(nong) 業(ye) 社會(hui) 向工業(ye) 社會(hui) 的轉型過程中,個(ge) 體(ti) 性貧困轉變為(wei) 群體(ti) 性貧困,以政府公權力為(wei) 基礎的社會(hui) 救助時代由此到來;在工業(ye) 化時期,勞資關(guan) 係既成為(wei) 新的風險致因,又自身孕育著解決(jue) 風險的機製,勞資分責的社會(hui) 保險製度伴隨著工業(ye) 化進程而風靡全球;進入後工業(ye) 化時期,為(wei) 了增強國家認同與(yu) 社會(hui) 團結,防止社會(hui) 排斥,社會(hui) 福利與(yu) 服務的重要性日漸凸顯。
中國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也是時代變遷的產(chan) 物,並深深地打著時代特征的烙印。在計劃經濟時期,傳(chuan) 統的單位保障製度是穩定國民安全預期,並構成勞動者總體(ti) 所得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計劃經濟和單位製的重要特征;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時期,尤其是在國有企業(ye) 改革的攻堅時期,社會(hui) 保障製度作為(wei) 國有企業(ye) 改革的配套措施,有力地確保了我國總體(ti) 的經濟轉型和相應群體(ti) 的基本生活,從(cong) 而很好地發揮了經濟轉型的潤滑劑作用;在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建設和完善時期,社會(hui) 保障製度作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係的有機組成部分,在應對經濟危機、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發展根本目標等方麵發揮著重要的作用;[5]在全麵深化改革和提高國家治理能力的時期,社會(hui) 保障成為(wei) 理政之基,[6]對於(yu) 維護社會(hui) 穩定、促進社會(hui) 和諧提高政府合法性發揮了重要作用。經過幾十年的不懈努力,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進入了新階段,必然要求根據新的時代背景和時代特征,對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進行重新定位。
新時代是中華民族發展的新時代,是科學社會(hui) 主義(yi) 的新時代,也是包括中國在內(nei) 的發展中國家走向現代化的新時代。新時代意味著國家發展麵臨(lin) 的內(nei) 部政治經濟環境、社會(hui) 人口環境、資源生態環境,以及外部的國際環境都在發生重大的變化。從(cong) 國家發展與(yu) 民族複興(xing) 的角度來看,我們(men) 迎來了從(cong) “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wei) 大飛躍”,站起來主要依靠獨立自主的民族精神和艱苦卓絕的武裝鬥爭(zheng) ;富起來主要依靠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激發的生產(chan) 力、創造力和個(ge) 人的不懈奮鬥精神。相比而言,強起來則需要依靠強大的國家凝聚力和團結協作的精神。在這樣新的曆史背景下,社會(hui) 保障製度基於(yu) 團結合作之精神和集體(ti) 主義(yi) 之理念,具有顯著的增進國家認同、增強國民團結的功能,從(cong) 而應當成為(wei) 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之利器。
從(cong) 社會(hui) 主義(yi) 在全球的發展來看,這是科學社會(hui) 主義(yi) 煥發強大活力生機的時代。社會(hui) 保障製度作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和核心製度安排,是社會(hui) 主義(yi) 優(you) 越性的集中體(ti) 現。近現代以來,社會(hui) 保險製度在資本主義(yi) 國家的誕生與(yu) 傳(chuan) 播使得資本主義(yi) 從(cong) 野蠻走向文明,而現代福利國家的形態則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資本主義(yi) 和社會(hui) 主義(yi) 的邊界,從(cong) 而有可能成為(wei) 一種超越了意識形態的國家形態。從(cong) 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進程來看,包括中國特色社會(hui) 保障製度在內(nei) 的“中國方案”正在為(wei) 全世界解決(jue) 人類共同麵臨(lin) 的問題提供中國智慧,中國在世界的舞台上正在從(cong) 一個(ge) 學習(xi) 者轉變為(wei) 引領者。2016年世界社會(hui) 保障協會(hui) 將“全球社會(hui) 保障傑出貢獻獎”頒發給中國政府恰恰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綜上所述,新的時代背景和時代特征要求社會(hui) 保障製度成為(wei) 國家強大、民族複興(xing) 之利器,成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優(you) 越性之體(ti) 現,成為(wei) 解決(jue) 人類問題的中國方案之重要內(nei) 容。這是新時代中國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新定位和新要求。
(二)新的主要矛盾要求社會(hui) 保障發揮更加全麵和積極的功能
新的時代必然麵臨(lin) 著新的主要矛盾,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我國社會(hui) 的主要矛盾已經從(cong) 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與(yu) 落後的社會(hui) 生產(chan) 力之間的矛盾轉化為(wei)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其基本含義(yi) 是我國社會(hui) 的主要矛盾已經從(cong) 供求之間的總量矛盾轉變為(wei) 供求之間的結構性矛盾。
主要矛盾的類型和內(nei) 容不同,解決(jue) 矛盾的方法和重點自然不同。在總量矛盾的時代,相對落後的社會(hui) 生產(chan) 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麵,發展經濟、做大蛋糕、提高社會(hui) 生產(chan) 力則是解決(jue) 矛盾的主要手段。在結構性矛盾成為(wei) 主要矛盾的新時代,經濟的增長並無法自然轉變為(wei) 人民福祉水平的提升,經濟總量的增長並無法自動解決(jue) 區域間、城鄉(xiang) 間、群體(ti) 間的不均衡。相應地,解決(jue) 新時代主要矛盾的手段也需要進行調整和完善,我們(men) 不僅(jin) 需要通過進一步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等經濟政策,繼續保持經濟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更需要通過加快包括社會(hui) 保障製度在內(nei) 的社會(hui) 事業(ye) 的發展來解決(jue) 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問題,在做大蛋糕的同時,更加注重分好蛋糕。麵對新時代的新矛盾,社會(hui) 保障製度對供需兩(liang) 側(ce) 均可發力,從(cong) 而可以發揮更加全麵和積極的作用。
在需求側(ce)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是確立社會(hui) 保障項目的基本原則。在人的生命周期中,隻要有一種風險存在,就會(hui) 有一項社會(hui) 保障項目來應對。人民的需要不斷擴展,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也應當不斷豐(feng) 富。更加重要的是,社會(hui) 保障作為(wei) 現代國家治理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wei) 以“公平、正義(yi) 、共享”為(wei) 核心價(jia) 值理念的製度安排,不僅(jin) 可以滿足人民群眾(zhong) 的物質文化需求,也可以滿足人們(men) 對公平、正義(yi) 、安全、穩定等積極社會(hui) 價(jia) 值觀的需求,從(cong) 而全麵滿足人們(men) 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在供給側(ce) ,純粹依靠市場的力量無法解決(jue) 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問題,甚至從(cong) 某種程度上說,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問題就是自由市場經濟帶來的、必然的不良後果。相比而言,作為(wei) 重要的再分配政策,社會(hui) 保障製度在縮小城鄉(xiang) 差距、均衡區域發展、緩解勞資矛盾等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方麵有著更加顯著的功能和積極的作用。
綜上所述,社會(hui) 保障製度是一個(ge) 兼具生產(chan) 性和調節性、兼具功能性和價(jia) 值性的綜合性製度安排,它既可以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型,也有利於(yu) 緩解不均衡的問題;既可用於(yu) 滿足人民樸素的物質文化需求,也可以滿足人們(men) 對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價(jia) 值追求,從(cong) 而應當成為(wei) 新時代解決(jue) 主要矛盾的重要製度安排。
(三)新的民生方略要求建立更加健全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在第八部分對包括社會(hui) 保障在內(nei) 的民生事業(ye) 和社會(hui) 治理提出了全麵的新要求。首先,將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作為(wei) 黨(dang) 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將民生事業(ye) 的發展程度作為(wei) 檢驗一個(ge) 政權和一個(ge) 政黨(dang) 性質的試金石。民生事業(ye) 的發展從(cong) 此成為(wei) 檢驗政黨(dang) 和政權性質的重要標準,民生事業(ye) 的重要性可見一斑。其次,對民生保障體(ti) 係做出了更加精練的概括,即“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yang) 、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涵蓋了教育福利、收入分配、社會(hui) 救助、社會(hui) 保險、社會(hui) 福利、住房保障等多方麵的內(nei) 容,涵蓋了整個(ge) 生命周期,描繪了一個(ge) 更加完整的民生保障體(ti) 係。最後,對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提出了新的原則和目標,即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製的要求,全麵建成覆蓋全民、城鄉(xiang) 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經過過去若幹年的努力,我們(men) 的社會(hui) 保障覆蓋麵不斷拓寬,保障水平顯著提高,兜底線和織密網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建機製,尤其是長效機製方麵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在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的目標方麵,“權責清晰”這一新原則顯得尤為(wei) 重要。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筆者認為(wei) ,隻有實現權責的公平分配,才會(hui) 有信心可持續、財務可持續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隻有厘清了各個(ge) 主體(ti) 的邊界和職責,才有可能更好地分工與(yu) 合作,社會(hui) 保障製度才能更加健康持續地發展。
綜上所述,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作為(wei) 中國的執政黨(dang) ,其對社會(hui) 保障的定位和功能的認識經曆了一個(ge) 發展變化的過程。尤其是近20年來,將社會(hui) 保障製度從(cong) 經濟體(ti) 製改革的配套轉變為(wei) 社會(hui) 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理念的變化成為(wei) 我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和製度發展進程不斷加快的根本保障。十九大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建設的新時代,宏觀時代背景的變化對社會(hui) 保障製度在國家治理體(ti) 係中的地位和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指明了下一階段社會(hui) 保障改革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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