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實施,權威專家解讀 環保稅法期待更完善配套
發稿時間:2018-01-04 10:50:04 來源:人民日報
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一個(ge) 新的稅種——“環境保護稅”自此取代了已存在十餘(yu) 年的“排汙費”。
這是一個(ge) 什麽(me) 樣的稅種,又為(wei) 什麽(me) 有人將之視為(wei) “綠色稅製”來臨(lin) 的標誌?記者采訪權威專(zhuan) 家帶來詳細解讀。
新在哪裏?
首個(ge) 獨立型的環境稅
作為(wei) 一個(ge) 新開征的稅種,環境保護稅涉及麵廣、專(zhuan) 業(ye) 性強、社會(hui) 關(guan) 注度高。
“環境保護稅法是我國首部專(zhuan) 門體(ti) 現‘綠色稅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說,該法也是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改革任務後製定的第一部稅法。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二十五次會(hui) 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國務院又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細化了有關(guan) 規定,並與(yu) 環境保護稅法同步實施。
根據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生產(chan) 經營者”。此外,該法所稱的應稅汙染物,是指該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汙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ti) 廢物和噪聲。
“作為(wei) 我國首個(ge) 明確以環境保護為(wei) 目標的獨立型環境稅稅種,環境保護稅的重要意義(yi) 正在於(yu) 構建綠色財稅體(ti) 製、調節排汙者汙染治理行為(wei) 、建立綠色生產(chan) 和消費體(ti) 係等。”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
劉劍文也表示,以環境保護稅的開征和法定化為(wei) 先導,我國的環境稅體(ti) 係將逐步充實,“整體(ti) 稅製與(yu) 稅法的‘綠色化’,以及稅負的結構性調整也將不斷深入”。
怎麽(me) 征稅?
地方有一定自主權
按規定,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按照汙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汙染當量數確定計稅依據,應稅固體(ti) 廢物按照固體(ti) 廢物的排放量確定計稅依據,應稅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計稅依據。
“環境保護稅法在設定稅額標準時,既體(ti) 現了稅收法定原則,又賦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性和選擇空間。”劉劍文表示,環境保護稅法對大氣和水汙染物設定了稅額上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參考排汙費標準,在規定幅度內(nei) 確定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的具體(ti) 適用稅額。
就目前各省份製定的應稅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環境保護稅稅額標準和征收項目數來看,遼寧、吉林、安徽、福建、江西、陝西和新疆等多個(ge) 省份基本按照稅額標準最低限征收,即每汙染當量分別為(wei) 1.2元和1.4元。
王金南進一步介紹說,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稅率較高,如北京按照稅額標準最高限征收;河北將環境保護稅主要大氣汙染物和主要水汙染物稅額按地域分為(wei) 3檔,最高檔大氣汙染物每汙染當量9.6元,水汙染物每汙染當量11.2元。此外,遼寧、雲(yun) 南、上海設立了過渡期稅額,河北、江蘇分區域設置了不同的稅額。
劉劍文認為(wei) ,從(cong) 稅率確定的情況來看,各地統籌考慮了各自的環境承載能力、汙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hui) 生態發展目標要求,有利於(yu) 發揮稅法在環境保護方麵的積極作用。
如何減征?
節能減排者享受減稅
環境保護稅開征的目的在於(yu) 減少汙染物排放,除了誰汙染誰繳稅,如何鼓勵節能減排也是稅製設計的重要考量。
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汙染物或水汙染物的濃度值低於(yu) 排放標準30%的,減按75%征收環境保護稅;低於(yu) 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收環境保護稅。
為(wei) 便於(yu) 實際操作,日前公布的實施條例首先明確了上述規定中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濃度值的計算方法。同時按照從(cong) 嚴(yan) 掌握的原則,進一步明確限定了適用減稅的條件,即:應稅大氣汙染物濃度值的小時平均值或者應稅水汙染物濃度值的日平均值,以及監測機構當月每次監測的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濃度值,均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
“減免稅是利用稅收優(you) 惠政策促進納稅人加大節能減排投入、自覺矯正汙染行為(wei) 的重要稅收政策工具。”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教授施正文指出,如何更好地規範地方授權立法和減免稅,防止不當稅收競爭(zheng) ,還需要更為(wei) 專(zhuan) 門和細化的配套規定。
“環境保護稅法的有效實施需要一係列健全的配套規定。”施正文認為(wei) ,除了實施條例這一綜合性的配套法規外,還需要製定統一規範的國家或地方汙染物排放標準、監測規範,製定征管分工協作工作機製的辦法、涉稅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標準和工作規範等。
“因此,在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後,應當及時開展跟蹤評估,加快出台中央和地方相關(guan) 配套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確保環境保護稅征收的合法、公平、規範和有效。”施正文說。(記者 張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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