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係的戰略支撐
發稿時間:2018-01-03 15:20:00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高鴻鈞 盛保晨
編者按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戰略支撐。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強調,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重大科技創新取得新進展,促進大眾(zhong) 創業(ye) 、萬(wan) 眾(zhong) 創新上水平。如何深入認識這些論述,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中央黨(dang) 校部分學員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基礎科學研究作為(wei) 曆次產(chan) 業(ye) 革命的先導,始終是綜合國力競爭(zheng) 的戰略製高點
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為(wei) 什麽(me) 要“強化基礎研究,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
高鴻鈞認為(wei) ,縱觀人類曆史,科技創新始終是人類社會(hui) 發展的動力和源泉,人類曆史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來說就是一部科技創新史。近代史上的三次工業(ye) 革命使人類先後邁入蒸汽機時代、電氣化時代和信息時代,這些革命分別源於(yu) 自然科學發展的三個(ge) 裏程碑,即熱力學、電磁學和量子力學與(yu) 相對論的建立。熱力學是蒸汽機技術的科學基礎,電磁學是電動機技術的科學基礎,量子力學和相對論則是現代信息與(yu) 能源技術的科學基礎。科學能孕育變革性技術,變革性技術能形成新產(chan) 業(ye) ,而新產(chan) 業(ye) 能催生出新時代。由此可見,基礎科學對於(yu) 變革性技術、產(chan) 業(ye) 甚至人類文明的發展而言,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yi) 。正如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緊緊抓住科技創新這個(ge) ‘牛鼻子’。”基礎科學研究是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目標的決(jue) 定性因素。
當前,世界正處於(yu) 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的交匯時期。基礎科學研究作為(wei) 曆次產(chan) 業(ye) 革命的先導,在各個(ge) 工業(ye) 與(yu) 科技強國中一直是被看作綜合國力競爭(zheng) 的戰略製高點。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我國發展到現在這個(ge) 階段,不僅(jin) 從(cong) 別人那裏拿到關(guan) 鍵核心技術不可能,就是想拿到一般的高技術也是很難的,所以立足點要放在自主創新上。他所要求的“自主創新”,就是開展原始創新的基礎科學研究,進而引領技術的創新。
前沿基礎研究具有顯著的長時效、低轉化但高回報的特征。基礎研究投入效果短期內(nei) 難以察覺,這大大增加了有關(guan) 方麵對科技投入自身的規律進行準確識別和把握的難度。同時,也與(yu) 我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nei) 習(xi) 慣在低投入水平下依賴於(yu) 發達國家科技的發展,這也就形成了一種錯誤表象:科技的發展並未影響到經濟的增長。我們(men) 必須明確,基礎科學研究不是立竿見影的,而是需要持續的關(guan) 注與(yu) 支持,國家在不同時期所支持的導向性和重點也是有所區別的,這是客觀發展的需要。
壯大基礎研究,提升原始創新能力,提高創新層次級別,是當前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點
當前,我國應從(cong) 哪些方麵著手,加強基礎科學研究?
高鴻鈞認為(wei) ,經過這些年的積累,我國在經濟體(ti) 量和整體(ti) 實力上已經有了一個(ge) 大的飛躍,一些領域已經躋身了世界領先行列,具備了在整體(ti) 水平上開始“站高望遠”的實力。如天宮、蛟龍、天眼、悟空、墨子、大飛機這些重大科技成果使我國在人類夢想企及的領域開始占據一席之地。當前,一是要在主觀認識上清醒地認識到,盡管我國基礎研究在近年來取得巨大成就,但整體(ti) 發展水平與(yu) 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相當大的差距。我們(men) 必須盡快通過加強基礎科學研究,靠做強內(nei) 在創新能力實現中國夢。二是在經費支持上,對基礎研究的經費支持要遵循其特點和規律,調整科技投入格局,優(you) 化中央科技財政結構,盡快提升基礎研究投入強度,並給予持續穩定支持。三是在體(ti) 製機製改革上,要把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作為(wei) 著力點和突破口,清除各種有形無形的柵欄,積極建設科技創新價(jia) 值鏈,形成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強大活力,形成創新驅動發展的轉移轉化機製。四是以科創(科學)中心和國家實驗室的建設作為(wei) 基礎,組織實施一批以我國為(wei) 主導的國際大科學工程,支持科學家麵向國際前沿和國家需求,持續產(chan) 出更具影響力的重大創新成果。五是在拔尖科學家的培養(yang) 和支持上,要加強國際傑出人才的引入,更要重視國內(nei) 拔尖人才的培養(yang) 與(yu) 使用,培養(yang) 造就一支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戰略科學家隊伍,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
加強知識產(chan) 權保護是我國經濟轉型發展的必然選擇
作為(wei) 推動創新的重要製度保障,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強化知識產(chan) 權創造、保護、運用”有何重大意義(yi) ?
盛保晨認為(wei) ,首先,知識產(chan) 權的創造為(wei) 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動力支撐。創新的源動力來自於(yu) 知識產(chan) 權,知識產(chan) 權對創新活動進行產(chan) 權界定並提供激勵機製,即通過賦予創新成果的財產(chan) 權,從(cong) 而賦予創新主體(ti) 對創新成果的支配權和使用權,以及通過成果轉移轉化獲取收益的權利。因此,知識產(chan) 權的創造使創新由無形轉化為(wei) 有形,是評價(jia) 創新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知識產(chan) 權的創造,就隻能是低水平的模仿和重複,在市場競爭(zheng) 中處於(yu) 被動地位。隻有創造了知識產(chan) 權才能取得技術領導地位和品牌主導權力,從(cong) 而掌控市場的主動。
其次,知識產(chan) 權的保護為(wei) 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製度支撐。知識產(chan) 權的本質是使創新者對知識產(chan) 權享有合理的壟斷權以鼓勵創新,因此,對創新者的知識產(chan) 權合法權益進行依法保護至關(guan) 重要,這既是實現產(chan) 權激勵機製的內(nei) 在需要,也是維護市場環境的必然選擇。科技、文化創新立足於(yu) 經濟、社會(hui) 一體(ti) 化發展目標,是一種新知識創造和應用的活動,它離不開相應製度的保障、規範和約束。創新理論告訴我們(men) ,經濟發展、知識創新和法治建設是一個(ge) 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的協調機製,其中知識創新促進經濟發展,對社會(hui) 變革起決(jue) 定性作用,帶來社會(hui) 物質財富的快速增長,這需要通過知識產(chan) 權的保護,對社會(hui) 生活方式的巨大變化進行確認,從(cong) 而鞏固創新成果。
再次,知識產(chan) 權的運用為(wei) 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效率支撐。知識產(chan) 權的運用一頭連著創新,一頭連著市場,實際上是通過為(wei) 創新提供有效的市場機製,這是人們(men) 針對知識產(chan) 權無形性特點所設計的一種許可轉讓規則。在這個(ge) 規則下,在市場經濟環境中能為(wei) 創新產(chan) 業(ye) 進行資源配置並提供市場交易,從(cong) 而使創新成果能夠順利地實現轉移轉化,產(chan) 生效益,推動發展。所以,知識產(chan) 權的運用是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chan) 力轉化的“橋梁”、是商標向品牌溢價(jia) 價(jia) 值轉化的“渠道”,解決(jue) 的是知識產(chan) 權市場化的“最後一公裏”問題。因此,做好知識產(chan) 權運用工作,能極大地鼓勵創新,大幅提高創新的效率,產(chan) 生巨大的經濟效益。
最後,知識產(chan) 權的創造、保護、運用是各國創新驅動發展的共同選擇。縱觀全球,現代化強國無一不是創新強國、科技強國。而創新和科技強國無一不是知識產(chan) 權製度健全的國家。對於(yu) 這些國家而言,知識產(chan) 權既是發展戰略的選擇,也是綜合國力的體(ti) 現。
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需要更加規範、更加穩定的法律製度
針對我國在相關(guan) 領域的發展現狀,我們(men) 應如何進一步強化對知識產(chan) 權的保護?
盛保晨認為(wei) ,我國一貫高度重視知識產(chan) 權保護,將其視為(wei) 自身發展的長期利益所在。在過去的近40年間,我國的知識產(chan) 權工作發展迅速,已經成為(wei) 名副其實的知識產(chan) 權大國,也帶來了創新與(yu) 經濟的同步高速發展。近年來,我國已經製定了《專(zhuan) 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等傳(chuan) 統的知識產(chan) 權法律製度,通過修改《科學技術進步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初步形成了與(yu) 創新型國家建設有關(guan) 的法律製度框架。目前,我國已加入《保護工業(ye) 產(chan) 權巴黎公約》《關(guan) 於(yu) 集成電路知識產(chan) 權的華盛頓公約》《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等近20個(ge) 國際公約,積極履行國際義(yi) 務,廣泛參與(yu) 多雙邊交流和知識產(chan) 權議題磋商,與(yu) 國際社會(hui) 共同打擊侵權違法行為(wei) 。根據《2017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2017年中國創新指數排名從(cong) 2016年的25位攀升至22位,是首個(ge) 進入全球創新指數前25強的中等收入經濟體(ti) 。知識產(chan) 權對於(yu) 中國創新的引領作用日益體(ti) 現並愈發顯著。長遠而言,我們(men) 應建立更加規範、穩定的法律製度來促進創新型國家建設。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已經為(wei) 我們(men) 指明了立法方向,應盡快把與(yu) 創新型國家建設有關(guan) 的政策轉變為(wei) 法律製度,通過加強知識產(chan) 權的創造、保護、運用,激發全社會(hui) 的創新、創造、創業(ye) 熱情,從(cong) 而為(wei) 創新驅動發展提供強大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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