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梔梓:個稅製度性改革應知難而進
發稿時間:2012-04-09 00:00:00
當前在推動個(ge) 稅製度性改革、實行以家庭為(wei) 單位征稅上,與(yu) 其坐而論道,不如知難而進,大膽探索,勇於(yu) 實踐,奮發有為(wei) ,在一些條件較成熟的地方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後再在更大範圍乃至全國全麵推行,使這種在全球被反複驗證、廣泛推行的最合理、最人性化的個(ge) 稅製度在我國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後,個(ge) 人所得稅按照家庭為(wei) 單位進行征收廣受關(guan) 注。日前,中央政府有關(guan) 部門已準備在今年啟動全國地稅係統個(ge) 人信息聯網工作,為(wei) 按家庭征收個(ge) 稅改革做好技術準備。
改革現行個(ge) 稅分類征收模式,實行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計征個(ge) 稅,是已經連續寫(xie) 入三個(ge) “五年計劃”的一項稅製改革目標,也是從(cong) 根本上改變我國個(ge) 稅製度設計不合理、稅負不公導致“上有老下有小”需要養(yang) 活多名家庭成員者,必須與(yu) “一個(ge) 人吃飽了全家不餓”者一樣繳納個(ge) 稅的問題,實現按家庭征收個(ge) 稅的有效途徑,更是為(wei) 低收入家庭減負,促進社會(hui) 公平的一項有力舉(ju) 措和有效途徑。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對此都已基本形成共識,尤其是有很多納稅人對此期待已久。
然而,每每提及推進個(ge) 稅製度性改革,實行以家庭為(wei) 單位征收個(ge) 稅,就會(hui) 有專(zhuan) 家學者或者部門官員出來“叫苦叫難”,不是說我國個(ge) 人收入財產(chan) 申報公開製度尚未出台,按家庭征收個(ge) 稅的大環境、大前提尚未得到改善,就是說稅收征管技術準備工作做得不夠,個(ge) 人收入信息尚未實現係統聯網共享,時機和條件都還不成熟。因而推行以家庭為(wei) 單位征收的個(ge) 稅製度性改革也就一直“隻聽樓梯響,不見人下樓”。被多次“擱淺”,一拖再拖,在三個(ge) “五年計劃”中提及卻至今尚無明確時間表。
在筆者看來,個(ge) 稅製度性改革雖然是一項係統而複雜的工程,在推進過程中,既存在相關(guan) 製度建設滯後,不能與(yu) 之形成配套、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問題,也存在個(ge) 人收入信息難以全麵掌控,網絡信息平台尚未搭建起來的問題,但是,隻要下定了決(jue) 心,推進個(ge) 稅製度性改革也可以先行一步,倒逼個(ge) 人收入財產(chan) 申報公開等相關(guan) 製度建設隨之跟進,與(yu) 之形成配套;隻要有關(guan) 部門迎難而上、克難奮進、合力攻堅,一絲(si) 不苟、堅持不懈地做好個(ge) 人收入信息調查、審核、錄入和聯網共享工作,是一定能夠克難製勝。
因此,當前在推動個(ge) 稅製度性改革、實行以家庭為(wei) 單位征稅上,與(yu) 其坐而論道,不如知難而進,大膽探索,勇於(yu) 實踐,奮發有為(wei) ,在一些條件較成熟的地方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後再在更大範圍乃至全國全麵推行,使這種在全球被反複驗證、廣泛推行的最合理、最人性化的個(ge) 稅製度在我國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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