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隊為什麽要歸中央軍委統一領導?
發稿時間:2017-12-29 10:58:19 來源:俠(xia) 客島 作者:秦盈衝(chong) 、九段

原標題:【解局】武警部隊為(wei) 什麽(me) 要歸中央軍(jun) 委統一領導?
昨天,武警部隊調整建製歸屬的新聞刷爆了朋友圈。根據《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ti) 製的決(jue) 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實行中央軍(jun) 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ti) 製,武警部隊歸中央軍(jun) 委建製,不再列國務院序列。
今天出版的《人民日報》頭版上有一篇重要評論:《確保黨(dang) 對武警部隊絕對領導的重大政治決(jue) 定》,其中提到:武警部隊從(cong) 組建伊始,就明確定性為(wei) 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受中央軍(jun) 委統率,其後因形勢任務和力量構成的變化,多次調整領導管理體(ti) 製,但武警部隊主體(ti) 的武裝力量屬性始終沒變,中央軍(jun) 委對其實施統一領導指揮是內(nei) 在要求。
那麽(me) 武警部隊到底經曆了哪些變遷?今天俠(xia) 客島就帶你一起梳理下。

新中國成立初期
其實,在1982年之前,因形勢任務和力量構成的變化,武警部隊就曾多次調整領導管理體(ti) 製,名稱也先後曆經了中國人民公安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公安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公安軍(jun)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等多次調整。
1949年8月,在北平解放初期社情複雜的情況下,為(wei) 了進一步加強中央和首都的警衛力量,中央軍(jun) 委發布命令,成立了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當時籌建公安部的羅瑞卿將第207師改為(wei) 第1師,以中央警備團為(wei) 基礎擴編為(wei) 第2師,將兩(liang) 個(ge) 師合編為(wei) 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
新成立的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隸屬於(yu) 公安部領導,主要擔負中央機關(guan) 、首長和北京市的警衛任務,並配合部隊完成了第一屆政協會(hui) 議和開國大典的警衛工作。這就是今天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前身。
當年的11月9日,《人民日報》以頭版頭條報道了公安中央縱隊成立的消息。12月,全國各地已有的公安武裝,被統一整編為(wei) “中國人民公安部隊”。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公安部隊,隸屬於(yu) 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圖片來源於(yu) 網絡
1951年9月,中共中央、中央軍(jun) 委決(jue) 定將全國內(nei) 衛、邊防和地方公安部隊統一整編為(wei) “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公安部隊”,接受人民革命軍(jun) 事委員會(hui) 統一領導。
1955年7月,國防部發布命令,將“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公安部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公安軍(jun) ”。由此,公安軍(jun) 成為(wei) 解放軍(jun) 的五大軍(jun) 種之一。
但兩(liang) 年後的8月29日,中央軍(jun) 委發布電令,自9月1日起撤銷公安軍(jun) 軍(jun) 種番號,公安軍(jun) 領導機關(guan) 縮編為(wei) 總參謀部警備部,各地公安軍(jun) 改由各軍(jun) 區領導,仍稱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從(cong) 此,“公安軍(jun) ”這一軍(jun) 種消失。
1961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決(jue) 定公安部隊實行軍(jun) 事係統和公安機關(guan) 雙重領導體(ti) 製,即:公安部隊在建設上受中央軍(jun) 委和各總部領導;在業(ye) 務方麵,受公安部領導,建製屬公安機關(guan) 。1962年1月,成立全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機構,部隊全稱為(wei)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但一年後,又出現了變化。
1963年2月,中共中央決(jue) 定,恢複“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番號,中央軍(jun) 委、公安部發布命令,自2月1日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稱“中國人民公安部隊”,領導人和部隊建製、體(ti) 製不變。
但在1966年7月,中央軍(jun) 委決(jue) 定撤銷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番號,取消雙重領導,部隊統一整編為(wei) 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接受黨(dang) 中央和中央軍(jun) 委領導。原公安部隊領導機關(guan) 改編為(wei) 第二炮兵領導指揮機構;全國公安部隊分別整編為(wei) 獨立(警衛、警備)師、團、營、連,撥歸各大軍(jun) 區、省軍(jun) 區(警備區)建製領導;各專(zhuan) 、市公安支隊、大隊,各縣中隊分別交由所在地軍(jun) 分區和縣武裝部領導。
改革開放後
1982年6月,中共中央決(jue) 定,將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擔負內(nei) 衛執勤任務的部隊移交公安機關(guan) ,同公安部門原來實行義(yi) 務兵役製的武裝、邊防、消防警察統一組建為(wei)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同時明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作為(wei) 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受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jun) 委統一領導。

新中國成立35周年閱兵式上,穿著83式製服的武警。圖片來源於(yu) 網絡
1983年4月5日,武警總部正式宣布成立。此時武警部隊的領導體(ti) 製可以簡稱為(wei) “一統二分”,即由國務院、中央軍(jun) 委統一領導,各地公安機關(guan) 分級管理、指揮,但以“兩(liang) 分”為(wei) 主。
此後不久,全國警衛人員全部列入武警部隊序列。
1985年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基建工程兵的水電、交通、黃金部隊正式列入武警部隊序列,實行林業(ye) 部門和公安部門雙重領導,以林業(ye) 部門為(wei) 主的管理體(ti) 製。
1985年8月,公安部決(jue) 定,將全國邊防部隊和消防部隊從(cong) 武警部隊劃出,歸各級公安機關(guan) 領導。
1988年2月4日,黑龍江、吉林、內(nei) 蒙古的武裝森林警察也列入武警部隊序列,在林業(ye) 部設立森林警察辦公室。
1995年3月,武警部隊領導管理體(ti) 製又一次作了重大調整,將原來“一統二分”的體(ti) 製改為(wei) “兩(liang) 統一分”,即由國務院、中央軍(jun) 委統一領導、統一管理與(yu) 各級公安機關(guan) 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ti) 製。這一調整的結果,是使中央軍(jun) 委進一步加強了對武警部隊的領導權和管理權。
1999年初,原本列入在武警部隊序列中,但隸屬於(yu) 國家有關(guan) 部委領導的水電、黃金、交通、森林部隊,明確交由武警總部領導。此後的十多年,武警部隊的整體(ti) 架構基本穩定。

新時代
這次調整的細節並未公布,但明確了領導指揮體(ti) 製調整後,武警部隊根本職能屬性沒有發生變化,不列入人民解放軍(jun) 序列,依然肩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hui) 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le) 業(ye) 的神聖使命,主要承擔執勤、處突、反恐怖、搶險救援、防衛作戰等任務。
至於(yu) 這次體(ti) 製改革的緣由,這在《人民日報》今天發表的評論中做了精要闡述,可以歸結為(wei) 曆史、法律、現實三個(ge) 層麵。
一是從(cong) 曆史層麵看:武警部隊從(cong) 組建伊始,就明確定性為(wei) 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受中央軍(jun) 委統率,其後因形勢任務和力量構成的變化,多次調整領導管理體(ti) 製,但武警部隊主體(ti) 的武裝力量屬性始終沒變,中央軍(jun) 委對其實施統一領導指揮是內(nei) 在要求。
二是從(cong) 法律層麵看:中央軍(jun) 委對武警部隊統一領導指揮,是落實《憲法》關(guan) 於(yu) 中央軍(jun) 委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軍(jun) 委實行主席負責製的規定。
三是從(cong) 現實層麵看:為(wei) 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全麵貫徹黨(dang) 對人民解放軍(jun) 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為(wei) 更好進行偉(wei) 大鬥爭(zheng) 、確保國家政治安全,為(wei) 確保實現黨(dang) 在新時代的強軍(jun) 目標、建設現代化武裝警察部隊,按照“軍(jun) 是軍(jun) 、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則,對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ti) 製進行調整是必然要求。
歸納起來,這次調整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ti) 製的關(guan) 鍵和核心,就是一句話:加強黨(dang) 中央、中央軍(jun) 委對武警部隊的集中統一領導。
(曆史資料來源於(yu)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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