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竺:推進“三醫聯動”改革,關鍵是突破所謂“部門利益”
發稿時間:2022-04-15 14:52:22 來源:澎湃新聞
12月26日下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一次會(hui) 議分組審議基本醫療衛生與(yu) 健康促進法草案。由於(yu) 曾擔任衛生部部長,全國人大常委副委員長陳竺對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見備受關(guan) 注。他提出,應實現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機製,但想真正推進改革,關(guan) 鍵是如何突破所涉及到的所謂的“部門利益”。
陳竺提出,草案應充分體(ti) 現以立法推動醫藥衛生改革的思路,將醫改經驗上升到法律製度,社會(hui) 保障法與(yu) 本法關(guan) 於(yu) 基本醫療保險的內(nei) 容應充分銜接,尤其應充分發揮醫保的杠杆作用,推動組建三保合一、功能綜合、運行獨立的醫療保障機構,注重建立醫療服務與(yu) 醫療保障、藥品供給之間的統籌協調機製。
他認為(wei) ,各級政府應建立一個(ge) 有利於(yu) 衛生健康事業(ye) 發展的領導體(ti) 製,實現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機製。同時,應明確建立與(yu) 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相聯係的籌資機製。“其實在這方麵,我們(men) 已經有了相當好的探索和經驗,比如福建,在醫保的‘三保合一’方麵已經產(chan) 生了非常好的經驗,得到中央深改組的肯定,關(guan) 鍵是現在涉及到所謂的‘部門利益’,如何突破這些‘部門利益’,真正推進‘三醫聯動’的改革。”
陳竺還注意到,草案第3章促進健康的主要措施和第8章綜合監督管理,兩(liang) 章內(nei) 容在統一性方麵有可以改善的餘(yu) 地。“因為(wei) 體(ti) 製不形成,法律授權不明確,相關(guan) 部門職責邊界不明確,很難真正實現健康促進。按照現有規定,法律執行將比較困難。”
因此,陳竺建議,應認真進行基本醫療衛生與(yu) 健康促進方麵的行政事權梳理,結合十九大報告提出的行政體(ti) 製改革、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guan) 要求,完善相關(guan) 製度,重點在於(yu) 明確相關(guan) 部門的職責權限,明晰監督和執法流程,明確流程每一步的責任主體(ti) 和執法主體(ti) ,明確各部門分工協作機製。他舉(ju) 例說明,“比如學校有關(guan) 衛生和健康教育的問題,涉及到很多基本知識的教育,關(guan) 鍵是要區分決(jue) 策職能、資訊職能、監督職能,區分行政管理中的科學事項與(yu) 管理事項,核心是建立信息共享機製、全過程監管機製、區域協調機製、部門協同機製,減少事故處理型、事後懲罰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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