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金融壟斷 製度必須先行
發稿時間:2012-04-06 00:00:00
中國的金融改革假如要從(cong) 打破金融壟斷入手,製度的設立必須先行,還必須在壟斷沒有打破之前做一係列輔助的工作以加強監管。
清明節期間,溫家寶總理在福州召開上海、浙江、江蘇和福建四省(市)經濟形勢座談會(hui) 時談到,中央已統一思想,要打破金融壟斷,溫州試點就是具體(ti) 的行動。
就中國的曆史和現狀而言,大凡進行實質性改革,總有兩(liang) 個(ge) 明顯的標誌,一是開始所謂的頂層設計;二是以試點為(wei) 基礎進行漸進式改革。這次打破金融壟斷也有這兩(liang) 個(ge) 標誌。
首先,中央統一了思想,這使得打破金融壟斷有了頂層設計;其次,選擇民間金融和民間實體(ti) 經濟都較為(wei) 發達的溫州作為(wei) 第一個(ge) 試點,可操作性比較強,便於(yu) 加快打破金融壟斷,進行金融實質性改革。但這些舉(ju) 動還不足以讓人意識到改變中國金融市場壟斷的本質切入點。從(cong) 目前中國金融市場的現實看,溫州的試點固然值得珍惜,中央統一思想自然有了高度,但中國的金融市場不是局限在溫州一地,中央層麵高度的思想統一也需要有相應的辦法來實施。
從(cong) 這兩(liang) 個(ge) 角度說,中國的金融改革假如要從(cong) 打破金融壟斷入手,製度的設立必須先行。金融行業(ye) 作為(wei) 現代經濟的核心,其本身是一種高度虛擬的經濟形態,其能夠維係和得以運轉的基礎就是各項金融製度,這些製度主要包括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交易自由和公平的製度,二是監管公正和公開的製度。
而上述兩(liang) 種製度中國都是比較缺乏的。比如交易製度,從(cong) 市場經濟的一般原則來看,參與(yu) 包括金融行業(ye) 在內(nei) 的市場交易的個(ge) 人或機構,無論其代表的資本是什麽(me) 性質,在同等條件下均有自由參與(yu) 的權利,但在中國並不是什麽(me) 資本都可以參與(yu) 其中的。直到今日,中國還沒有公開、平等、自由的金融交易準入審核標準。
盡管按照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ye) 銀行法》的規定,在中國設立全國性商業(ye) 銀行的條件不高實收資本達到10個(ge) 億(yi) 人民幣,有足夠的專(zhuan) 業(ye) 管理人員。但自那時起到現在有多少有這樣資金實力的人參與(yu) 新銀行的建立呢?又有多少人按照法律規定上報材料,相關(guan) 監管機構沒有批準,又沒有給出理由呢?
在中國,大部分銀行都是各級政府的,全球最能賺錢的五大國有銀行都屬於(yu) 財政部所有。而效率最高的民間資本卻不得不轉入地下,變成了非法經營。在這種公開交易標準無法執行的情況下,金融壟斷還會(hui) 造成金融交易成本畸高。這樣的壟斷體(ti) 製下,尤其財政資本壟斷商業(ye) 銀行的體(ti) 製下,利率市場化的改革基本就是水底撈月。
打破金融壟斷,必須製度先行。交易製度還未建立的,要立即製定;已有的,要嚴(yan) 格執行。而為(wei) 了保證中央高度統一思想,實施好打破金融壟斷的目標,還必須在壟斷沒有打破之前做一係列輔助的工作以加強監管。這是很有必要的,因為(wei) 打破中國金融市場長達60年的壟斷,不是喊一句口號,製定幾項交易和監管製度,就能畢其功於(yu) 一役的。
在金融壟斷客觀存在的情況下,必要的監管壟斷的製度必須率先製定。比如以往實施限製民間資本進入金融市場,而事實造成國有資本壟斷了金融市場,這時就必須從(cong) 監管的角度限製國有資本在金融市場進一步做大做強。要給出明確的時間表和相應的計劃,要求財政資金和國有商業(ye) 銀行脫鉤,這要從(cong) 工、建、農(nong) 、中、交五大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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