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金融的改革步伐可邁大些
發稿時間:2012-03-29 00:00:00
呼籲多年之後,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正式破冰。3月28日的國務院會(hui) 議批準實施《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ti) 方案》。
溫州民營經濟占全市國民經濟比重達到81.6%,民營企業(ye) (工商戶)數量占企業(ye) 總數99.5%、工業(ye) 產(chan) 值占95.5%、上交稅收占80%、外貿出口額占95%、從(cong) 業(ye) 人員占93%。這樣一個(ge) 最適合民間金融發展的地方,一直“瘸著”一條腿,隻有中小企業(ye) 的發展,而沒有令人稱道的金融業(ye) 成長。長期遊走於(yu) 灰色地帶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從(cong) 2011年下半年起,更是遭遇到了一場生存危機。
根據溫州金融生態形勢,管理層提出了全麵深化民間金融改革的目標,並部署了有針對性的具體(ti) 要求。以此為(wei) 標誌,中國的民間金融即將步入一個(ge) 新的發展階段。有鑒於(yu) 此,理清此次改革的邏輯脈絡就尤顯重要。
一是將民間金融納入金融體(ti) 係的大框架中。一方麵,使符合條件的民間金融活動從(cong) 地下走到地上,使其陽光化,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製度;另一方麵,放開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行業(ye) 的管製,可發起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nong) 村資金互助社、股權基金、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
二是為(wei) 小企業(ye) 融資創造良好製度安排。積極改善小企業(ye) 的生態環境,為(wei) 小企業(ye) 融資創造良好的征信體(ti) 係等製度保障,為(wei) 小企業(ye) 融資鋪建包括信貸支持、股權投資和債(zhai) 券融資以及股票融資在內(nei) 的條條大道。
三是協調好民間金融機構與(yu) 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關(guan) 係。探索建立多層次金融服務體(ti) 係,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ye) 的金融支持。
根據2011年7月發布的《浙江省小企業(ye) 經營與(yu) 融資困境調研報告》,通過親(qin) 友和民間借貸作為(wei) 主要融資渠道的小企業(ye) 分別占29%和21%,通過銀行融資的占15%,通過小額貸款公司和農(nong) 信社的分別占7%和6%,另外22%的小企業(ye) 未與(yu) 以上金融機構或個(ge) 人發生過借貸行為(wei) 。由此可見,溫州金融改革的市場空間巨大。
隨著小企業(ye) 發展,其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化,由單一的融資需求,向現金管理、財務顧問等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轉變。金融機構麵對市場競爭(zheng) ,愈來愈期望打破單一的服務方式,提供全方位、一攬子業(ye) 務服務。反映在金融經營層麵上,各類民營金融機構擴大經營邊界、尋求經營轉型的步伐將更大邁進,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在業(ye) 務層麵和股權結構將交互滲透,以體(ti) 現出利益的最大化訴求。隨著跨行業(ye) 民營金融集團的建立,金融機構之間以及與(yu) 股東(dong) 之間的關(guan) 聯交易逐步增多。在分業(ye) 監管框架下,各監管主體(ti) 如何協調配合,既建立業(ye) 務、產(chan) 品創新協調機製,又遏止不正當關(guan) 聯交易引發的風險傳(chuan) 遞,避免重複監管和監管真空,也是一大挑戰。
此外,利率市場化試點未列方案中,有些遺憾。將民間金融納入監管體(ti) 係,其經營是否受製於(yu) 利率上限要求,還是疑問。盡管利率上限以保護消費者為(wei) 初衷,但它通常會(hui) 阻礙微型機構的發展。利率市場化可以發揮市場資金的配置作用,有助於(yu) 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民間借貸的風險,防範資金的體(ti) 外循環,還可以通過價(jia) 格杠杆調節盲目的擴張衝(chong) 動,以改善金融機構體(ti) 質,全麵提升民間金融機構的整體(ti) 素質和市場競爭(zheng) 力。從(cong) 此角度而言,溫州金融改革的步伐可以再邁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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