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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黨的社會治理理論創新發展

發稿時間:2017-12-19 12:33:22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作者:張岱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社會(hui) 治理創新,提出了一係列重要的新思想新舉(ju) 措,在社會(hui) 治理實踐和理論創新方麵取得了積極的成果,使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更加完善,社會(hui) 大局保持穩定,國家安全全麵加強。新時代黨(dang) 的社會(hui) 治理理論是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偉(wei) 大實踐中形成的,是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繼承了我們(men) 黨(dang) 領導下的社會(hui) 治理的優(you) 良傳(chuan) 統,深刻反映了社會(hui) 治理的基本特點和發展規律,豐(feng) 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治理理論,為(wei) 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指明了前進方向和奮鬥目標,對於(yu) 指導中國社會(hui) 治理實踐,推動社會(hui) 有序健康發展,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具有重大意義(yi)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了新時代社會(hui) 治理理論的重要特征,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hui) 治理格局,強調要加強社會(hui) 治理製度建設,完善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hui) 協同、公眾(zhong) 參與(yu) 、法治保障的社會(hui) 治理體(ti) 製,提高社會(hui) 治理社會(hui) 化、法治化、智能化、專(zhuan) 業(ye) 化水平。

  一是強調黨(dang) 的領導。黨(dang) 在社會(hui) 治理中的領導地位,是由我們(men) 黨(dang) 全心全意為(wei) 人民服務的宗旨和新時代我國社會(hui) 治理任務的艱巨性、複雜性、多變性決(jue) 定的,既體(ti) 現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治理的本質特征,也體(ti) 現了我國社會(hui) 治理的優(you) 勢所在。堅持人民主體(ti) 地位,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wei) 奮鬥目標,以加強基層黨(dang) 建引領社會(hui) 治理創新,把黨(dang) 的領導和法治原則貫徹到社會(hui) 治理全過程和各方麵,依靠人民的力量和首創精神推動社會(hui) 治理創新,是黨(dang) 的執政理念在社會(hui) 治理領域中的具體(ti) 反映,是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目前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guan) 鍵時期,經濟體(ti) 製深刻變革,社會(hui) 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社會(hui) 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如果沒有黨(dang) 對社會(hui) 治理的堅強領導,就不能確保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到社會(hui) 治理的全過程和各個(ge) 方麵,就無法調節社會(hui) 的複雜利益關(guan) 係,勢必會(hui) 影響民族團結、社會(hui) 穩定和政治安定。因此,新時代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必須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領導。

  二是強調政府責任。這是由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hui) 治理中的主導和統籌作用所決(jue) 定的。我國社會(hui) 治理創新需要人民群眾(zhong) 積極參與(yu) ,形成社會(hui) 治理整體(ti) 合力。但在利益關(guan) 係錯綜複雜、社會(hui) 組織化程度不高、群眾(zhong) 訴求日益多樣的情況下,必須賦予政府治理社會(hui) 的主導責任和維護社會(hui) 全局利益的功能,加強其決(jue) 策能力、全麵提高其治理能力。從(cong) 我國社會(hui) 治理實踐來看,如果沒有政府通過法律和政策手段,鼓勵和支持各社會(hui) 主體(ti)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就無法形成政府治理和社會(hui) 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的局麵,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就無法得到保障。因此,在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的過程中,必須加強政府治理責任。

  三是強調問題意識。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不斷強化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並將這一理念和思維貫徹到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實踐之中,圍繞最突出的社會(hui) 問題、人民最關(guan) 心的切身利益問題,推出一係列重大舉(ju) 措,推進一係列重大工作,解決(jue) 了許多長期想解決(jue) 而沒有解決(jue) 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推動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發生曆史性變革。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強調:“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既盡力而為(wei) ,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幹。”堅持人人盡責、人人享有,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製度、引導預期,完善公共服務體(ti) 係,保障群眾(zhong) 基本生活,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斷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新時代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仍然要從(cong) 人民群眾(zhong) 關(guan) 心的問題出發,樹立把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多為(wei) 群眾(zhong) 辦大事、辦實事,讓他們(men) 看到變化、得到實惠、感到滿意。

  四是強調利用新興(xing) 科技促進社會(hui) 治理。隨著互聯網、雲(yun) 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科技在經濟領域的廣泛運用,“智慧型經濟”正在形成,其擴散效應開始向社會(hui) 領域滲透和延伸,並將催生“智慧社會(hui) ”,引起社會(hui) 治理領域和治理內(nei) 容的巨大變化。這就要求我們(men) 要更加注重科技創新,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積極促進傳(chuan) 統治理向智能化、智慧化治理轉變,推動科學技術在社會(hui) 治理領域中廣泛運用。

  五是強調基層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社會(hui) 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到城鄉(xiang) 社區,社區服務和管理能力強了,社會(hui) 治理的基礎就實了。構建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的基層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是十八大以來黨(dang) 中央有效推進社會(hui) 治理創新的戰略構想,體(ti) 現了黨(dang) 對社會(hui) 組織、廣大人民自身利益的尊重和信賴,反映了國家利益和國家意誌、社會(hui) 利益和社會(hui) 意誌、個(ge) 體(ti) 利益和個(ge) 體(ti) 意誌的有機統一。十九大報告還指出,要加強農(nong) 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的鄉(xiang) 村治理體(ti) 係。

  六是強調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和積極社會(hui) 心態。為(wei) 了維護社會(hui) 穩定,促進社會(hui) 發展,十九大報告強調要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體(ti) 係,完善安全生產(chan) 責任製,堅決(jue) 遏製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加快社會(hui) 治安防控體(ti) 係建設,依法打擊和懲治黃賭毒黑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chan) 權、人格權。加強社會(hui) 心理服務體(ti) 係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hui) 心態。

  為(wei) 了貫徹落實十九大報告關(guan) 於(yu) 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的原則和要求,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我們(men) 應重點從(cong) 以下幾個(ge) 方麵努力。

  第一,將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融入解決(jue) 社會(hui) 主要矛盾的實踐之中。新時代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wei)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需要圍繞正確處理和有效解決(jue) 社會(hui) 主要矛盾進行,努力做到“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斷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形成有效的社會(hui) 治理、良好的社會(hui) 秩序,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第二,以基層黨(dang) 建引領社會(hui) 治理創新。黨(dang) 的基層組織是保障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jue) 策部署貫徹落實的政治基礎。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需要加強和完善黨(dang) 委領導,強化政府責任,鼓勵和支持社會(hui) 各方麵參與(yu) ,推進協同共治。當前我們(men) 要解決(jue) 好某些企業(ye) 、農(nong) 村、機關(guan) 、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hui) 組織等基層黨(dang) 組織存在的“弱化、虛化、邊緣化問題”以及“思想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等突出問題”,嚴(yan) 格執行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準則,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尤其需要加強基層黨(dang) 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發揮骨幹力量的引領示範作用,提升基層黨(dang) 組織在社會(hui) 治理創新中的組織力、領導力和執行力。

  第三,構建多層次的現代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要推進黨(dang) 委領導和政府責任精準到位,即要求黨(dang) 委和政府精確了解社會(hui) 治理需求,充分利用現代社會(hui) 治理技術,激活社會(hui) 治理組織,從(cong) 而加強社會(hui) 治理製度頂層設計,根據實際製定相關(guan) 法律、法規等,不斷完善社會(hui) 治理的體(ti) 製機製,並營造先進的社會(hui) 治理文化等。要完善預防和化解社會(hui) 矛盾機製,健全相互協調、相互促進、有機統一的公共安全、社會(hui) 治安防控、社會(hui) 心理服務、城鄉(xiang) 基層民主、社區治理、社會(hui) 保障、鄉(xiang) 村治理等製度體(ti) 係以及優(you) 化生態環境安全屏障體(ti) 係等。

  第四,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必須與(yu) 國家發展戰略相適應。我們(men) 要把推進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融入國家發展整體(ti) 戰略,納入“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和“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之中,促進社會(hui) 治理與(yu) 國家發展戰略有機統一,使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的方向更加清晰、目標更加明確、任務更加具體(ti) 、措施更加有力。

  第五,形成高水平的社會(hui) 化、法治化、智能化、專(zhuan) 業(ye) 化治理。一是在黨(dang) 委領導、政府主導下,推動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資源下投,不斷強化群團、協會(hui) 、商會(hui) 等社會(hui) 組織和個(ge) 體(ti) 民眾(zhong) 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推動社區共治和村民自治,形成聯動融合、集約高效、共建共治共享的長效治理機製;二是黨(dang) 委和政府帶頭嚴(yan) 格依法辦事,司法機關(guan) 嚴(yan) 格依法秉公辦案,引導基層群眾(zhong)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化解基層社會(hui) 矛盾、解決(jue) 民眾(zhong) 利益糾紛;三是密切關(guan) 注高科技發展成果在經濟和社會(hui) 領域的廣泛應用,正確認識高科技發展對社會(hui) 治理領域的深刻影響,推進社會(hui) 治理智能化、智慧化發展;四是牢牢把握新時代社會(hui) 治理對象的行為(wei) 方式和特點變化,加快解決(jue) 治理主體(ti) 專(zhuan) 業(ye) 能力與(yu) 治理對象專(zhuan) 業(ye) 能力、治理客體(ti) 複雜性不對稱的問題,提高黨(dang) 委科學決(jue) 策水平、政府執行力和社會(hui) 協同力,豐(feng) 富公眾(zhong) 參與(yu) 方式和完善法治保障體(ti) 係。

  (作者單位:河北師範大學基層治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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