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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扶貧助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

發稿時間:2017-12-18 13:05:09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王曉毅

  深度貧困地區多是久扶未能脫貧的地區,其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明顯滯後於(yu) 其他地區。而深度貧困地區之所以經過長期幫扶仍然處於(yu) 深度貧困狀態,沒有實現資源價(jia) 值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為(wei) 此,政府一方麵需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的投入,另一方麵應合理核算資產(chan) ,保證農(nong) 民有合理的資產(chan) 收益。

  深度貧困地區多是久扶未能脫貧的地區,其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明顯滯後於(yu) 其他地區。比如全國唯一的省級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的西藏自治區是全國深度貧困集中的地區。截至目前,中央共召開了6次西藏工作會(hui) 議,加大了中央和東(dong) 部省區援助西藏的力度,盡管西藏連續24年保持了兩(liang) 位數的經濟增長,但由於(yu) 基礎薄弱,至今仍然是全國貧困發生率最高的地區。到2016年底,全區有44.2萬(wan) 貧困人口,貧困發生率達19.2%,是全國貧困發生率(4.5%)的4倍多,全區74個(ge) 縣,其中有33個(ge) 縣被列為(wei) 深度貧困縣。而深度貧困地區之所以經過長期幫扶仍然處於(yu) 深度貧困狀態,沒有實現資源價(jia) 值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資產(chan) 扶貧的重要意義(yi)

  資產(chan) 扶貧有助於(yu) 深度貧困地區轉變資源利用方式,從(cong) 而將資源變資產(chan) 。資源與(yu) 資產(chan) 的區別就在於(yu) 前者是自然生成的,而後者可以帶來收入。比如貴州的喀斯特地區,土地瘠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現象嚴(yan) 重,當地農(nong) 民在這些地區種植玉米,不僅(jin) 產(chan) 量很低,而且長期耕作進一步加劇了水土流失。在這種情況下,按照傳(chuan) 統的發展方式完全不可能實現脫貧。隻有通過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停止種植玉米,轉而種植與(yu) 當地貧瘠土地相適應的多年生經濟作物,比如種草養(yang) 羊、發展刺梨產(chan) 業(ye) 等才可能實現保護環境和增加收入。多年生的植物不僅(jin) 可以有效地利用貧瘠的土地和山地,而且同時能夠達到減少水土流失、保護土壤的目的。同樣,如果延續傳(chuan) 統的種植青稞和放牧犛牛的資源利用方式,西藏高海拔地區的農(nong) 牧民也很難在短期內(nei) 脫貧。隻有改變資源利用方式,包括利用優(you) 美的自然資源發展旅遊產(chan) 業(ye) ,利用光照充足發展特色種植業(ye) 和新能源產(chan) 業(ye) ,以及將生態脆弱地區保護起來,產(chan) 生生態環境保護的價(jia) 值,才能推動當地經濟發展,幫助貧困人口增加收入。

  資產(chan) 扶貧有助於(yu) 保護貧困人口的收益,特別是提高其資產(chan) 收益。貧困人口的收益主要包括三類,即資產(chan) 收益、務工收益和投資收益。資產(chan) 收益主要指農(nong) 民的土地、山林、水麵等自然資源,通過流轉或入股給企業(ye) 或合作社,獲得穩定的資產(chan) 收益,大部分地區在流轉以後的收益要高於(yu) 未流轉之前的農(nong) 業(ye) 收益,並且會(hui) 隨著時間推移而有所增加。在國家生態重點保護地區,盡管自然資源不能直接產(chan) 生收益,但是國家以生態補償(chang) 的方式支付農(nong) 民的資源使用費用,也是資產(chan) 收益的一種。在產(chan) 業(ye) 調整以後,企業(ye) 或合作社需要更多的勞動力,在許多地方都製定了有利於(yu) 貧困群體(ti) 的就業(ye) 政策。鄉(xiang) 村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需要有更多的勞動力,同時這些工作對時間、勞動技能等方麵要求不高,適合留守在農(nong) 村的婦女、老人就業(ye) ,在不影響主要勞動力外出打工的前提下,貧困家庭實現了就業(ye) ,提高了收入。此外,在資源變資產(chan) 的過程中,各地普遍將政府扶貧投入的幫扶資金轉變為(wei) 貧困戶的股份,隨著產(chan) 業(ye) 發展,貧困戶可以獲得穩定收入。發揮貧困地區的資源優(you) 勢,將自然資源轉化為(wei) 資產(chan) ,是深度貧困地區加速發展的重要策略,而在資源變資產(chan) 過程中,貧困戶除了與(yu) 一般農(nong) 戶一樣獲得土地山林的收益以外,還會(hui) 得到有限的就業(ye) 機會(hui) 和政府投入的折股收入。

  如何提高資產(chan) 扶貧的效率

  首先,深度貧困地區要實現產(chan) 業(ye) 發展必須做到與(yu) 基礎設施建設同步進行。由於(yu) 投資、基礎設施和地理區位原因,資產(chan) 扶貧所覆蓋的範圍還很小,一些地區產(chan) 業(ye) 發展困難重重。在一些率先實現資源變資產(chan) 的貧困地區,也隻有不足15%的村莊可以通過引入投資者完成資源變資產(chan) 的過程。由於(yu) 農(nong) 業(ye) 投入的風險比較大、投資周期比較長、投資規模比較大和回報比較低,進入貧困地區發展產(chan) 業(ye) 的投資還比較少。與(yu) 大量投資需求相比,在貧困地區的投資還很少,資源也就無法轉變為(wei) 資產(chan) 。而從(cong) 已有的投資項目來看,許多在農(nong) 村投資的企業(ye) 家與(yu) 投資的農(nong) 村地區都有各種各樣的聯係,比如有些就是本鄉(xiang) 本土出去的企業(ye) 家,也有一些是帶有強烈社會(hui) 責任感的企業(ye) 家為(wei) 了扶貧而進入貧困地區的。

  除了缺少投資以外,貧困村不具備必要條件也是實現資產(chan) 扶貧的困難之一。貧困村要成功地實現資產(chan) 扶貧需要有相對較好的地理位置和適當的基礎設施。不管是開發旅遊或開發特色產(chan) 業(ye) ,都需要相對比較便利的交通和通信,而這僅(jin) 僅(jin) 依靠企業(ye) 的力量是無法解決(jue) 的,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政府的公共財政解決(jue) 。

  其次,應科學合理地評估農(nong) 民資產(chan) 的價(jia) 值,提高貧困人口的資產(chan) 收入。相對於(yu) 貧困地區的自然資源,深度貧困地區的投資是比較稀缺的。當然農(nong) 業(ye) 投資不足不僅(jin) 存在於(yu) 深度貧困地區,隻是這些地區的問題更加嚴(yan) 重。由於(yu) 投資缺乏而自然資源比較充足,農(nong) 民談判能力不足,導致在產(chan) 業(ye) 開發中,土地、山林、水麵等資源的價(jia) 值被低估。在產(chan) 業(ye) 開發中,農(nong) 民的資產(chan) 並不是以其本身的價(jia) 值來享受股份,而是以流轉的方式進入產(chan) 業(ye) 經營,其租金往往是基於(yu) 原有的利用方式進行估算而不是基於(yu) 新的產(chan) 業(ye) 收益。比如土地的租金多在每畝(mu) 500—1000元之間,盡管這個(ge) 租金比原來農(nong) 戶自己種植糧食會(hui) 高一些,但是並沒有真正反映出土地在新的產(chan) 業(ye) 中的價(jia) 值。我們(men) 在調查中看到,貴州有村莊發展獼猴桃產(chan) 業(ye) ,農(nong) 民土地租金是按照第一個(ge) 5年每年每畝(mu) 500元,第二個(ge) 5年每年每畝(mu) 1200元,第三個(ge) 五年每年每畝(mu) 1900元,第四個(ge) 5年每年每畝(mu) 2500元的標準給付的。這是目前為(wei) 止我們(men) 關(guan) 注到的保護農(nong) 民利益較好的一個(ge) 土地流轉協議,但即使如此,土地的價(jia) 值也沒有充分體(ti) 現出來。

  土地流轉可以保障農(nong) 民優(you) 先得到土地租金,企業(ye) 將土地租金作為(wei) 生產(chan) 成本,而非經營利潤發放農(nong) 民,這保障了農(nong) 民穩定的收益,但也限製了農(nong) 民分享產(chan) 業(ye) 經營的成果。雖然也有地區采取以土地入股的方式,但其價(jia) 值也被嚴(yan) 重低估。比如東(dong) 部某地有村莊在組建農(nong) 民合作社時,每畝(mu) 土地折合10股,而資金投入每萬(wan) 元是10股,也就是說每畝(mu) 土地與(yu) 10000元享有同等的收益分配權,這無疑也低估了土地的價(jia) 值。土地價(jia) 值被低估既有農(nong) 業(ye) 比較效益低的原因,也有資本稀缺的原因。貧困農(nong) 戶盡管從(cong) 資產(chan) 扶貧中獲得收益,但是在其收入中所占比例還比較低。

  因此,要更好地發揮資產(chan) 扶貧的作用,政府需要在兩(liang) 個(ge) 方麵提供支持。首先,加大深度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的投入,為(wei) 深度貧困地區走向市場提供必需的物質基礎,從(cong) 而可以擴大資產(chan) 扶貧的受益麵;其次,合理核算資產(chan) ,盡快探索如何在資產(chan) 扶貧中評估資產(chan) 的價(jia) 值,特別是土地、山林和水麵等資產(chan) 價(jia) 值,保證農(nong) 民有合理的資產(chan)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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