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民間金融崩塌 必須從根本改革
發稿時間:2012-03-28 00:00:00
中國民間金融已接近崩盤,必須從(cong) 頭開始重建民間金融生態,中國金融業(ye) 已經不是要不要改革的問題,而要上升到不改革,中國金融業(ye) 必垮、中國實體(ti) 經濟必垮的高度來認識。
民間金融接近崩盤,並非空穴來風。從(cong) 去年開始,從(cong) 鄂爾多斯、河南、江蘇、浙江到廣東(dong) ,均出現了高利貸崩潰、擔保公司鏈條斷裂的信息。此番民間金融鏈條崩潰蔓延麵積廣泛,幾乎遍及半個(ge) 中國;延續時間長,從(cong) 2010年迄今不絕;手法多樣,通過各種手段指向高利貸,僅(jin) 媒體(ti) 曝光的就有近千億(yi) 元之多。
最新的例證來自於(yu) 蘇南。3月25日,江蘇省無錫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公布:2011年12月31日,江陰農(nong) 行一支行負責人孫鋒因涉嫌合同詐騙被江陰警方立案偵(zhen) 查。2012年1月7日,檢察機關(guan) 對孫鋒批準逮捕。公安部已發出紅色通緝令。
2011年12月28日,農(nong) 業(ye) 銀行江蘇省江陰要塞支行行長孫鋒與(yu) 其妻夏亞(ya) 琴、父母、兩(liang) 個(ge) 子女舉(ju) 家“出遊”泰國“失蹤”。經查,孫鋒以個(ge) 人名義(yi) 先後騙取多名親(qin) 友借款1億(yi) 餘(yu) 元。孫鋒事件是民間高利貸的縮影,目前由於(yu) 銀根持續緊張,正處於(yu) 陸續崩斷的過程當中。江陰本地的民間集資早在幾年前便有抬頭,大量的典當行如雨後春筍一般林立於(yu) 江陰的街頭巷尾,民間借貸利息甚至可以高達40%。據江陰當地某大型企業(ye) 高管介紹,孫鋒的“融資”並無特別具體(ti) 的實體(ti) 項目,放貸人看中的是孫鋒的身份、名望以及在地方上的人脈和活動能力,孫鋒開出的貸款利息通常超過20%。
此前,有媒體(ti) 披露並經常熟官方初步查實,蘇州凱維隆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顧春芳涉及個(ge) 人借款近5億(yi) 元,並在常熟市各大銀行及小貸公司抵押貸款1億(yi) 多元。當地官方還披露,也已跑路的常熟鯉魚門酒店董事長周思揚向銀行貸款2.3億(yi) 元,個(ge) 人借款情況仍在調查中。上述案例絕不是故事的結束,隨著金融去杠杆化進程,越來越多的相同案例將浮出水麵。
此類高利貸事件已經徹底敗壞了民間金融的信用體(ti) 係,溫州從(cong) 1998年以來維係多年的民間信用係統徹底崩潰,以往高效、高信用、壞賬率低的信用毀於(yu) 一旦,靠民間資金融通發展草根市場經濟已經沒有可能,以往一張紙條甚至一個(ge) 口信調動幾億(yi) 元資金的現象一去不複返。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據筆者了解,有個(ge) 別縣被銀行徹底停止貸款,經濟岌岌可危,商人一籌莫展。
麵對此類狀況,監管層首先要進行深刻的反省。
一方麵是讚賞國有大銀行資產(chan) 、市值節節上升,卻對民間金融視若無睹。既不納入監管,又不在高利貸如火烹油時及時出手阻止,而是在半許可、半拒絕的曖昧中坐視風險越積越高,最終如坐積薪之上。難道保住了國有大型商業(ye) 銀行或者上市銀行,就能解決(jue) 中國金融結構中的血脈不暢通的難題?有了上市、發債(zhai) 、再融資之路保住了中大型銀行,就能解決(jue) 中國絕大部分小微企業(ye) 無法得到金融服務的難題嗎?在發生危機的地方,由地方政府出麵,凍結信貸鏈條,顯然是短期的應對危機辦法,不可能持久。
甚至對於(yu) 隸屬正規金融企業(ye) 的小貸公司,一些地方都不納入金融監管範疇,而由缺乏專(zhuan) 業(ye) 背景的地方金融辦主管。未來農(nong) 信社的風險依然存在,在征收了管理費之後,一些部門是否真正承擔起了市場化監管職責?在監管部門“高度關(guan) 注”之下,多年尋租保持至今。
以較為(wei) 草根的農(nong) 信社為(wei) 例,2003年農(nong) 信社管理體(ti) 製改革後,隻有省聯社和縣級法人單位兩(liang) 級法人,省聯社坐收管理費,成為(wei) 名副其實的厚利衙門。省聯社收取下屬基層農(nong) 信社的管理費維生。隨著時間推移,省聯社的開支越發龐大,開支名目五花八門。以西部某省聯社為(wei) 例,該聯社2008年共收取管理費等2248萬(wan) 元,該聯社的支出多達14項,支出合計為(wei) 5110萬(wan) 元,超過預算390萬(wan) 元。其中包括省聯社人員工資開支3862萬(wan) 元。其省聯社下屬共8個(ge) 辦事處,每個(ge) 辦事處約20名員工,有大量借用人員。另外還列支職工出國考察費用58萬(wan) 元,超預算36萬(wan) 元。該材料未列明出國考察具體(ti) 事項,還有年度經營目標考核費為(wei) 38萬(wan) 元,較預算超支8萬(wan) 元;向全國和省銀行業(ye) 協會(hui) 交納會(hui) 費,及黨(dang) 建扶貧、國資委扶貧掛鉤等活動經費34萬(wan) 元,較預算節約11萬(wan) 元;其他正常運行費用180萬(wan) 元,較預算超支73萬(wan) 元。
通過管理費,加上清算中心卡住貸款的咽喉,上述省農(nong) 信社財務決(jue) 算要求,按10%計提法定盈餘(yu) 公積金,按15%計提一般準備金。提取相關(guan) 準備金後,省聯社按二年期存款利率2.79%向縣聯社分配紅利。剩餘(yu) 的3718萬(wan) 元則被用於(yu) 彌補省聯社次年的管理費用不足。
這哪裏是監管部門,分明是收買(mai) 路錢的山大王。
市場化必須納入監管,嚴(yan) 厲管控泛濫的高利貸現象,有監管才有陽光化生存,才算承認了民間金融與(yu) 基層金融機構堂上身份;同時,監管必須走市場化之路,放開卡住咽喉的手,從(cong) 資金來源、控股權等方麵讓小微金融機構有發展空間。不從(cong) 根本上發展中國的市場化金融,中國的實體(ti) 經濟、中國的金融生態鏈條危在旦夕。溫家寶總理所說的規範化、陽光化發展才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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