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7-12-12 13:35:15 來源:教育部網站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對高校藝術類專(zhuan) 業(ye)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保送生招生工作進行了部署,教育部有關(guan) 部門負責人就《通知》中的有關(guan) 內(nei) 容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教育部對2018年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有什麽(me) 總體(ti) 考慮?
答:在近年來規範有關(guan) 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的基礎上,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全麵貫徹黨(dang) 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實現高等教育內(nei) 涵式發展,2018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堅持提高質量、分類指導、規範管理、擇優(you) 選拔的原則,以高校藝術類專(zhuan) 業(ye)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保送生招生工作為(wei) 重點,要求高校進一步明晰工作定位,加強製度建設,加強規範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優(you) 化招生服務。
問:2018年規範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舉(ju) 措有哪些?
答:總體(ti) 上,2018年重點從(cong) 5個(ge) 方麵加強規範管理:
一是嚴(yan) 格落實主體(ti) 責任和責任追究。《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省級招生委員會(hui)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guan) 部門(單位)教育司(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以及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中的管理職責。
二是嚴(yan) 格審核報名資格。高校是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的責任主體(ti) 。高校不得降低報名資格條件,不得放寬資格審核標準,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和打擊特殊類型招生考試中的“替考”等違規行為(wei) 。
三是嚴(yan) 格規範考試管理。要求各地各校參照高考考務管理工作規定,細化考試安全工作方案,選派可靠、專(zhuan) 業(ye) 人員從(cong) 事考務工作,實施標準化考試流程,確保考試全程安全、公平、公正。
四是防止個(ge) 別高校降低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要求各地各校要嚴(yan) 把文化關(guan) 。
五是嚴(yan) 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wei) 。凡在特殊類型考試招生中被認定為(wei) 有作弊行為(wei) 的考生,取消相關(guan) 特殊類型招生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
另外,針對高校藝術類專(zhuan) 業(ye)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保送生招生工作各自的特殊性,還明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規範要求。
問:在藝術類專(zhuan) 業(ye) 考試招生方麵,將會(hui) 進行哪些規範和調整?
答:2018年藝術類專(zhuan) 業(ye) 考試招生工作仍然堅持重在規範,主要體(ti) 現在兩(liang) 個(ge) 方麵:
一是完善藝術類專(zhuan) 業(ye) 省級統考。一方麵,要提高省級統考質量,完善省級統考成績使用與(yu) 高校人才選拔的銜接機製,更好地滿足不同層次、類別高校選拔要求。另一方麵,在總結完善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zhuan) 業(ye) 省級統考的基礎上,鼓勵各省份2019年創造條件組織音樂(le) 類、舞蹈類、播音與(yu) 主持藝術等專(zhuan) 業(ye) (類)省級統考。
二是規範校考組織管理工作。特別是要嚴(yan) 格控製校外考點、加強考務組織管理,確保校內(nei) 外考點的組考工作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
問: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主要招收具有哪些藝術特長的學生?
答:結合近年來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和建設情況,從(cong) 辦好高校高水平藝術團、發揮活躍校園文化積極作用的角度出發,今年重申高水平藝術團招生主要招收藝術團首席表演者或對幼功要求高的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項目的藝術團成員,不得招收與(yu) 藝術團無關(guan) 的藝術特長生;要重視從(cong) 普通在校生中選拔培養(yang) 藝術團成員,作為(wei) 學校高水平藝術團的有益補充。同時,明確已開設有藝術類專(zhuan) 業(ye) 的試點高校不再單獨招收相應專(zhuan) 業(ye) 項目的藝術特長生,美術、書(shu) 法、播音主持不宜納入藝術團招生範圍。
問:2018年在規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方麵有哪些新舉(ju) 措?
答:擬重點在3個(ge) 方麵進行規範:
一是根據建設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試點工作定位,進一步明確,不在世界大學生運動會(hui) 項目和全國學生運動會(hui) 項目範圍,或相關(guan) 項目沒有運動員等級證書(shu) 的,或生源嚴(yan) 重不足的,有關(guan) 高校應主動研究停招方案。
二是加強報名資格審核。重申高校是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中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的責任主體(ti) 。要求高校根據教育部要求確定本校報名條件,細化學校認可的比賽、名次、主力上場隊員標準等,但不得低於(yu) 教育部現行規定要求。重點審核以集體(ti) 項目(含團體(ti) 項目、接力項目)比賽成績取得運動員等級證書(shu) 的考生,高校要確定規範程序和評價(jia) 標準認定考生是否為(wei) 主力上場隊員。
三是在專(zhuan) 業(ye) 測試方麵試點全國統考、高校聯考和高校校考相結合的組織方式。2018年起,委托國家體(ti) 育總局科教司牽頭組織跆拳道、擊劍、棒球、射擊、手球、壘球、橄欖球、冰雪、賽艇、柔道、攀岩、摔跤項目全國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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