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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實施意見 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

發稿時間:2017-12-08 13:51:27   來源:河北日報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關(guan) 於(yu) 加強和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意見全文如下:

  城鄉(xiang) 社區是人民群眾(zhong) 日常生活的重要依托,是黨(dang) 和政府聯係、服務居民群眾(zhong) 的“最後一公裏”。為(wei)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強和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意見》精神,實現黨(dang) 領導下的政府治理和社會(hui) 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全麵提升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社會(hui) 化、法治化、智能化、專(zhuan) 業(ye) 化水平和組織化程度,推進城鄉(xiang) 社區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現就加強和完善我省城鄉(xiang) 社區治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對河北提出的一係列重要指示要求,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堅持以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為(wei) 關(guan) 鍵、政府治理為(wei) 主導、居民需求為(wei) 導向、改革創新為(wei) 動力,健全體(ti) 係、完善機製、整合資源、增強能力,努力把城鄉(xiang) 社區建設成為(wei) 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為(wei) 奮力開創新時代建設經濟強省、美麗(li) 河北新局麵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dang) 的領導,固本強基。加強黨(dang) 對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工作的領導,推進城鄉(xiang) 社區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切實發揮基層黨(dang) 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把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貫穿到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全過程,帶領群眾(zhong) 堅定不移貫徹黨(dang) 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始終保持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以人為(wei) 本,服務居民。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把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wei) 創新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回應居民多樣化、個(ge) 體(ti) 化服務需求,不斷豐(feng) 富城鄉(xiang) 社區服務內(nei) 容和供給方式,增強居民的認同感、歸屬感、幸福感。

  ——堅持改革創新,依法治理。積極推進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和服務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製度創新,堅持運用法治思維謀劃基層社會(hui) 治理、用法治方法破解社區治理難題,推動法治社區建設,增強社區依法辦事能力。

  ——堅持城鄉(xiang) 統籌,協調發展。按照城鄉(xiang) 發展一體(ti) 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統籌謀劃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工作,注重以城帶鄉(xiang) 、以鄉(xiang) 促城、優(you) 勢互補、共同提高,促進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和服務協調發展。

  ——堅持因地製宜,突出特色。推動各地立足自身資源、基礎條件、人文特色等實際,確定加強和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發展思路和推進策略,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模式。

  (三)總體(ti) 目標。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層黨(dang) 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yu) 、共同治理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體(ti) 係,健全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公益性互助誌願服務和商業(ye) 性便民利民服務相銜接的服務體(ti) 係,城鄉(xiang) 社區治理體(ti) 製機製更加完善,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再過5到10年,城鄉(xiang) 社區治理體(ti) 製更加成熟定型,城鄉(xiang) 社區治理能力更為(wei) 精準全麵,為(wei) 夯實黨(dang) 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提供有力支撐,為(wei) 推進城鄉(xiang) 社區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二、健全完善社區治理體(ti) 係

  (一)發揮基層黨(dang) 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把加強基層黨(dang) 的建設、鞏固黨(dang) 的執政基礎作為(wei) 貫穿社會(hui) 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主線,以改革創新精神探索加強基層黨(dang) 的建設引領社會(hui) 治理的路徑。加強和改進街道(鄉(xiang) 鎮)、城鄉(xiang) 社區黨(dang) 組織對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確保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城鄉(xiang) 社區全麵貫徹落實。推動管理和服務力量下沉,引導基層黨(dang) 組織強化政治功能,聚焦主責主業(ye) ,推動街道(鄉(xiang) 鎮)黨(dang) (工)委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上來,轉移到做好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來,轉移到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提供良好公共環境上來。加強城鄉(xiang) 社區服務型黨(dang) 組織建設,著力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zhong) 、服務黨(dang) 員。推進商務樓宇、各類園區、商圈市場、網絡媒體(ti) 、新建住宅區、農(nong) 民工聚集地、社區“兩(liang) 新”組織等的黨(dang) 建覆蓋。健全社區黨(dang) 組織領導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開展工作的相關(guan) 製度,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及時幫助解決(jue) 基層群眾(zhong) 自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把各類駐社區單位、社區社會(hui) 組織、人民團體(ti) 中的黨(dang) 員和流動黨(dang) 員組織起來,充分發揮黨(dang) 員在社區治理和服務中的先鋒模範作用,推進社區共治共建共享。加強城鄉(xiang) 社區黨(dang) 風廉政建設,推進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向城鄉(xiang) 社區延伸,切實解決(jue) 居民身邊的腐敗問題。

  (二)發揮基層政府主導作用。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wei) 主的原則,製定縣(市、區)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政府)在社區治理方麵的權責清單;依法厘清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政府)和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權責邊界,製定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以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建立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政府)和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履職履約雙向評價(jia) 機製。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政府)、相關(guan) 職能部門服務社區的事項,要組織居民會(hui) 議或者居民代表會(hui) 議,每年末進行集中評議,評議結果作為(wei) 對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政府)、相關(guan) 職能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社區協助政府的事項,由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政府)對社區完成工作情況進行年終評議,評議結果與(yu) 績效工資掛鉤。基層政府要切實履行城鄉(xiang) 社區治理主導職責,加強對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政策支持、財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設指導,加強對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建設的指導規範,不斷提高依法指導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發揮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基礎作用。進一步加強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新設置的城市社區按照1500~3000戶左右居民確定,加快開發區、城市新建住宅區、工礦企業(ye) 所在地、國有農(nong) (林)場及村改居的社區設置或調整。促進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與(yu) 網格化管理有效銜接。規範民主選舉(ju) 程序,逐步擴大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直接選舉(ju) 覆蓋麵,鼓勵符合條件的農(nong) 民工經過民主程序參加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選舉(ju) ,穩步提高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成員中本社區居民比例。實行民主決(jue) 策,增強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開展協商、服務居民的能力。完善民主管理,健全居民公約、村規民約和自治章程,引導居民依法參與(yu) 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e) 管理。強化民主監督,建立健全居務監督委員會(hui) ,推進黨(dang) 務、居務、財務等信息公開製度,促進自治、法治、德治有機融合。

  (四)發揮社會(hui) 力量協同作用。製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進、資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實稅費優(you) 惠政策,大力發展糾紛調解、健康養(yang) 老、公益慈善、防災減災、教育培訓、文體(ti) 娛樂(le) 、鄰裏互助、居民融入及農(nong) 村生產(chan) 技術服務等社區社會(hui) 組織和其他社會(hui) 組織,充分發揮其反映居民需求、提供服務、規範行為(wei) 等方麵的作用,把城鄉(xiang) 社區社會(hui) 組織建設成為(wei) 增強社區治理和服務功能的重要載體(ti) 。增強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支持農(nong) 村社區建設能力。落實駐社區單位共建責任,推進駐社區單位將場地、服務設施對社區開放。對涉及駐社區單位的社區治理事項,應當邀請駐社區單位代表參加有關(guan) 議事會(hui) 議。積極引導其他社會(hui) 力量和市場主體(ti) 依法有序參與(yu) 社區治理,實現資源共有共享,社區共駐共治。

  (五)發揮社區居民參與(yu) 作用。根據居民需求特點,開展豐(feng) 富多彩、形式多樣的自治和服務活動,提高城鄉(xiang) 社區居民參與(yu) 熱情。發揮城鄉(xiang) 社區黨(dang) 員、居民代表、樓院門棟長、社區誌願者等社區骨幹在調動資源、組織活動、凝聚力量等方麵的積極作用,帶動更多居民參與(yu) 社區公共事務。拓展包括農(nong) 民工在內(nei) 的流動人口有序參與(yu) 居住地社區治理渠道,豐(feng) 富社區生活,促進社區融入。探索將居民參與(yu) 社區治理、維護公共利益情況納入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

  三、創新社區治理機製

  (一)建立健全社區協商機製。不斷豐(feng) 富城鄉(xiang) 社區協商內(nei) 容和形式,凡涉及城鄉(xiang) 社區居民公共利益的事項、關(guan) 係居民切身利益的困難問題和矛盾糾紛,原則上由社區黨(dang) 組織、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牽頭,組織居民協商解決(jue) 。合理確定協商主體(ti) ,拓寬協商形式,規範協商程序,擴大協商渠道,強化社區協商成果運用,及時公開協商成果落實情況,逐步實現社區協商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努力形成參與(yu) 多元、層次立體(ti) 、形式靈活、製度健全的社區協商格局。

  (二)建立健全社區矛盾調處機製。完善居民利益表達機製,拓寬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黨(dang) 代會(hui) 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係社區製度,完善黨(dang) 員幹部直接聯係居民製度,引導居民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完善心理疏導和危機幹預機製,依托社會(hui) 工作服務機構等專(zhuan) 業(ye) 社會(hui) 組織,加強對城鄉(xiang) 社區社會(hui) 救助對象、貧困人口、困境兒(er) 童、精神障礙患者、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和留守兒(er) 童、婦女、老人等群體(ti) 的人文關(guan) 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完善矛盾糾紛調處機製,引導人民調解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農(nong) 村土地承包仲裁員、社會(hui) 工作者、心理谘詢師等專(zhuan) 業(ye) 人員,在物業(ye) 糾紛、農(nong) 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家庭糾紛、鄰裏糾紛調節和信訪化解等方麵發揮積極作用。推進平安社區建設,拓展網格化服務管理,加強城鄉(xiang) 社區治安防控網建設,深化城鄉(xiang) 社區警務戰略,防範打擊黑惡勢力擾亂(luan) 基層治理。

  (三)建立健全社區減負增效機製。依據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製度。應由基層政府履行的法定職責,不得要求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承擔,不得將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作為(wei) 行政執法、拆遷拆違、環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事項的責任主體(ti) ;依法需要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協助的工作事項,應當為(wei) 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屬於(yu) 社區居民自治的事務,要充分尊重居民委員會(hui) 的自主權。以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為(wei) 單位製定社區印章使用範圍清單,全麵清理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求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出具的各類證明。以市為(wei) 單位建立社區考核評比指標體(ti) 係,實行基層政府統一對社區工作進行綜合考核評比,各職能部門不再單獨組織考核評比活動,取消對社區工作的“一票否決(jue) ”事項。

  (四)建立健全物業(ye) 管理機製。建立業(ye) 主委員會(hui) ,完善業(ye) 主委員會(hui) 的職能,依法保護業(ye) 主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社區黨(dang) 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業(ye) 主委員會(hui) 、物業(ye) 服務企業(ye) 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討社區重大事務製度,協調解決(jue) 物業(ye) 服務糾紛、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社區黨(dang) 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要積極支持業(ye) 主委員會(hui) 和物業(ye) 服務企業(ye) 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服務,業(ye) 主委員會(hui) 和物業(ye) 服務企業(ye) 要主動接受社區黨(dang) 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的指導和監督。召開業(ye) 主大會(hui) ,業(ye) 主委員會(hui) 應當告知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並聽取其意見。探索符合條件的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成員通過法定程序兼任業(ye) 主委員會(hui) 成員。探索在無物業(ye) 管理的老舊小區依托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實行自治管理。有條件的地方應規範農(nong) 村物業(ye) 管理,研究製定物業(ye) 管理費管理辦法;探索在農(nong) 村社區選聘物業(ye) 服務企業(ye) ,推行物業(ye) 管理。

  (五)增強社區依法辦事能力。進一步加快社區治理法治建設,研究製定社區治理相關(guan) 法規。有立法權的地方要結合當地實際,出台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推進法治社區建設,發揮警官、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作用,深入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和法律進社區活動,增強居民法律意識,提升用法律手段解決(jue) 社區矛盾糾紛的水平,推進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建設。農(nong) 村社區要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引導村民依法維權,倡導村民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提高農(nong) 村社區自治水平。

  (六)加大社區文化培育力度。以培育和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為(wei) 根本,大力弘揚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培育心口相傳(chuan) 的城鄉(xiang) 社區精神,增強居民的社區認同感、歸屬感。開展文明社區創建,廣泛組織豐(feng) 富多彩的群眾(zhong) 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大力宣傳(chuan) 社區道德模範、好人好事、文明家庭,引導居民崇德向善。不斷增進民族團結,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hui) 結構和社區環境。加強城鄉(xiang) 社區公共文化體(ti) 係建設,因地製宜設置村史陳列、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等特色文化展示設施,突出鄉(xiang) 土特色、民族特色。積極發展社區教育,建立健全城鄉(xiang) 一體(ti) 的社區教育網絡,推進學習(xi) 型社區建設。

  四、增強社區服務功能

  (一)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將城鄉(xiang) 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規劃、城鄉(xiang) 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按照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麵積不低於(yu) 30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麵積不低於(yu) 500平方米的標準,通過政府投資新建、改建、擴建、購買(mai) 、租賃、調劑置換等方式,到2020年實現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農(nong) 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50%以上。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以社區居民為(wei) 對象的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誌願服務和專(zhuan) 業(ye) 社會(hui) 工作服務原則上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提供。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要與(yu) 住宅區建設、舊城改造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檢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由住房城鄉(xiang) 建設、民政等相關(guan) 部門會(hui) 同街道辦事處聯合審查和驗收。落實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製度,做好政府投資建設的城鄉(xiang) 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不動產(chan) 登記服務工作。落實城鄉(xiang) 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供暖、水電、燃氣等價(jia) 格優(you) 惠政策。指導開展城鄉(xiang) 社區規劃編製試點,發揮社區規劃專(zhuan) 業(ye) 人才作用,科學確定社區發展項目、建設任務和資源要求。

  (二)優(you) 化城鄉(xiang) 社區服務隊伍。積極開發城鄉(xiang) 社區社會(hui) 工作專(zhuan) 業(ye) 崗位,鼓勵社區工作人員考取社會(hui) 工作者職業(ye) 資格,對獲得國家社會(hui) 工作師和助理社會(hui) 工作師資格的,享受職業(ye) 津貼,具體(ti) 標準由市或縣級政府確定。到2020年,力爭(zheng) 每個(ge) 城鄉(xiang) 社區至少擁有1名社區社會(hui) 工作者。在城市社區,確保社區黨(dang) 組織、居民委員會(hui) 成員報酬不低於(yu) 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參加社會(hui) 保險和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城鄉(xiang) 社區專(zhuan) 職工作人員由基層政府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設崗招聘,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統一管理,社區組織統籌使用。加強社區工作者的培訓,落實好任職培訓、在職培訓和專(zhuan) 門培訓。注重把優(you) 秀社區黨(dang) 組織書(shu) 記選拔到街道(鄉(xiang) 鎮)領導崗位,推動符合條件的社區黨(dang) 組織書(shu) 記或班子成員通過依法選舉(ju) 擔任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負責人或成員。探索建立容錯糾錯機製和獎懲機製,激發社區工作者幹事為(wei) 民的熱情。

  (三)豐(feng) 富社區服務項目。積極促進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居民誌願互助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向社區覆蓋,編製城鄉(xiang) 社區公共服務指導目錄。城鄉(xiang) 社區要根據居民特點,積極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精細化服務,做好勞動就業(ye) 、社會(hui) 保障、衛生計生、教育事業(ye) 、社會(hui) 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ti) 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務、調解仲裁等公共服務事項,加強和改進對農(nong) 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的公共服務。探索建立社區公共空間綜合利用機製,合理規劃建設文化、體(ti) 育、商業(ye) 、物流等自助服務設施。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ti) 、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社區服務,重點發展社區養(yang) 老、家政、文化、餐飲、物流等服務業(ye) 態,加快建立規劃合理、結構均衡、競爭(zheng) 有序的社區商業(ye) 服務網絡。發展社區誌願者服務組織,推行注冊(ce) 登記,建立社會(hui) 工作者與(yu) 誌願者協同服務機製。開展以生產(chan) 互助、養(yang) 老互助、救助互助等為(wei) 主要形式的農(nong) 村社區互助活動和誌願服務,增強居民自我服務能力。農(nong) 村社區要重點為(wei) 留守兒(er) 童、婦女、老人提供醫療衛生、生活照料、康複等服務,推進城鄉(xiang) 公共服務均等化。

  (四)深入推進“三社聯動”。在全省積極推進社區、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工作“三社聯動”,充分發揮社區的平台作用,整合社會(hui) 組織的資源優(you) 勢、社會(hui) 工作者的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實現社區建設、社會(hui) 組織建設、社會(hui) 工作互惠融合、協調發展。各地要根據自身特點製定“三社聯動”機製,研究製定培育發展社區社會(hui) 組織、引進社區社會(hui) 工作者、政府購買(mai) 城鄉(xiang) 社區服務等相關(guan) 配套政策。將城鄉(xiang) 社區服務納入政府購買(mai) 服務指導性目錄,按照有關(guan) 規定選擇承接主體(ti) 。鼓勵和引導具備法人資格的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農(nong) 民專(zhuan) 業(ye) 合作組織、社會(hui) 組織、公益性服務機構,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承接政府購買(mai) 服務項目。

  (五)改善社區人居環境。加強城鄉(xiang) 社區環境治理,做好社區綠化美化淨化、垃圾分類處理、噪聲汙染治理、水資源再生利用等工作,著力解決(jue) 農(nong) 村社區垃圾收集、汙水排放、秸稈焚燒以及散埋亂(luan) 葬等問題,建設環境優(you) 美、宜居宜養(yang) 社區。加強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積極開展防災減災宣傳(chuan) 教育,有序組織社區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居民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hui) 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加強消防、人防宣傳(chuan) ,提高火災事故防範和處置能力,推進消防、人防、物防、技防安全社區建設。探索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或誌願消防隊。

  (六)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完善數據接口和共享方式,最大限度集成不同層級、不同部門的各類業(ye) 務信息係統,構建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優(you) 化公共服務流程,實現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到2020年,力爭(zheng) 城市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覆蓋率達到60%,農(nong) 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覆蓋率達到30%。推動“互聯網+”與(yu) 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和服務的深度融合,運用網上辦事大廳和移動客戶端、微博、微信等新媒體(ti) ,構建網絡化社區治理和服務新模式,密切社區居民日常交往、鄰裏互助。實施“雪亮護城河工程”,加快推進城鄉(xiang) 社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推進社會(hui) 治安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實現信息數據共享。大力發展城鄉(xiang) 社區電子商務,積極實施社區養(yang) 老、醫療、物業(ye) 設施的智能化升級改造。紮實推進智慧社區信息係統建設,實現服務項目、資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終端同步。逐步構建設施智能、服務便捷、管理精細、環境宜居的智慧社區。結合電子商務進農(nong) 村,積極拓展農(nong) 產(chan) 品網上銷售渠道,積極實施“網絡扶貧行動計劃”。

  五、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工作,將其納入黨(dang) 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紮實推進。落實領導責任製,完善省級層麵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工作協調機製,推動市縣鄉(xiang) 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製。市縣黨(dang) 委書(shu) 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街道(鄉(xiang) 鎮)黨(dang) (工)委書(shu) 記要履行好直接責任人的職責。要把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成效納入各級黨(dang) 委、政府部門工作目標考核,考核結果作為(wei) 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jia) 的重要內(nei) 容。各有關(guan) 部門要在黨(dang) 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組織部門要切實擔負起領導和指導社區黨(dang) 建工作的重要職責,充分發揮社區黨(dang) 組織在社區治理和服務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民政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做好社區治理和服務的政策研究、工作指導和協調服務。綜治、發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住房城鄉(xiang) 建設、文化、教育、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搞好協作配合,共同推動社區治理服務創新。工會(hui) 、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眾(zhong) 組織要發揮各自優(you) 勢,主動參與(yu) 社區治理和服務。

  (二)加大資金投入。加大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和服務經費投入,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投入城鄉(xiang) 社區的符合條件的相關(guan) 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重點支持做好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和服務各項工作。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投資社區治理和服務工作,擴大社區資金來源。積極拓寬社區融資渠道,引導社會(hui) 資金向社區建設領域投入,為(wei) 支持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社區治理和服務創造條件。將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和服務工作納入政府購買(mai) 服務範圍,在本級現有財政預算中統籌考慮。

  (三)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工作理論政策研究,做好城鄉(xiang) 社區發展規劃編製工作。加快完善城鄉(xiang) 社區治理標準體(ti) 係,研究製定地方標準。各地要及時總結推廣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和服務先進經驗,注重培育典型,積極推動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實驗試點工作,開展城市和諧社區建設、農(nong) 村幸福社區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和城鄉(xiang) 社區結對共建活動,對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ge) 人按照有關(guan) 規定予以表彰鼓勵,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ti) 和網絡新媒體(ti) 作用,廣泛宣傳(chuan) 城鄉(xiang) 社區治理突出做法和成效,努力營造全社會(hui) 關(guan) 心、支持、參與(yu) 社區治理和服務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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