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公布1184項政務服務事項目錄
發稿時間:2017-12-05 12:45:56 來源:遼寧日報
日前,我省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了《遼寧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對省、市、縣三級政務服務事項的名稱、類型、設定依據、實施主體(ti) 進行統一規範,共計1184項。
1184項政務服務事項中,包括行政許可749項,行政征收59項,行政確認170項,行政給付40項,公共服務事項166項。按層級劃分,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分別保留政務服務事項793項、607項、501項。
我省編製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後將實現“三級五統”,即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同一事項的名稱統一、類型統一、依據統一、編碼統一、申請材料統一,這是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基礎環節,也是實現權責清單標準化的關(guan) 鍵之舉(ju) 。
為(wei) 落實相關(guan) 工作,省政府發布《關(guan) 於(yu) 公布遼寧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全麵公開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加快編製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建立健全動態調整機製,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今年11月底前編製完成本地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本級政務服務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並對外公布。各級政務服務部門要做好有序銜接,按照《目錄》開展服務,履行職責。
對列入《目錄》的政務服務事項逐項編製辦事指南,明確每項行政職權的受理條件、辦結時限、申請材料、辦理流程、收費標準、谘詢監督等,並向社會(hui) 公布。規範再造政務服務事項運行流程,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涉及多個(ge) 部門共同審批的,推進“並聯辦理”,不得互為(wei) 前置。
《通知》明確,嚴(yan) 格清理規範申請材料,凡是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設立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wei) 審批的前置要件;凡是省政府及部門規範性文件設定的前置審批,一律取消;凡是能夠通過信息共享獲取、能夠通過網絡核驗、應由行政機關(guan) 及相關(guan) 機構調查核實以及采取申請人承諾能夠達到管理目的的,原則上不得列為(wei) 要求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情況、機構和職能調整情況等,對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及時調整完善,實施動態管理並向社會(hui) 公開。建立效能評估和意見反饋機製,通過委托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對不適應經濟社會(hui) 發展、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事項,依法依規提出處理意見,及時進行整改完善。
列入《目錄》的政務服務事項,推行網上受理、辦理、反饋,實現實體(ti) 政務服務與(yu) 網上服務無縫對接、合一通辦。優(you) 化簡化網上辦理流程,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的應用,主動利用第三方平台開展服務。加快政務信息資源互認共享,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辦理,降低企業(ye) 和群眾(zhong) 辦事成本。(記者 趙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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