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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減稅:中國的理論創新和實踐探索

發稿時間:2012-03-19 00:00:00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提出,財政政策要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結構性減稅作為(wei) 今年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一個(ge) 重要載體(ti) ,引起理論界和實際經濟工作者的高度關(guan) 注。那麽(me) ,什麽(me) 是結構性減稅政策?它是怎麽(me) 來的?如何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這篇文章對這些問題作了探討。

  ——編者

  結構性減稅在我國是一個(ge) 新生事物,在理論和實踐上都還處於(yu) 探索階段。2008年以來結構性減稅政策成為(wei) 我國積極財政政策的重頭戲,在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chong) 擊成果、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央決(jue) 定今年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再次引起國內(nei) 外高度關(guan) 注。那麽(me) ,什麽(me) 是結構性減稅政策?它是怎麽(me) 來的?如何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

  結構性減稅政策的基本內(nei) 涵

  (一)什麽(me) 是結構性減稅政策

  所謂結構性減稅政策,是政府在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中通過調整優(you) 化稅種及其構成要素減輕居民和企業(ye) 稅負,以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動力,推動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宏觀調控手段。可以從(cong) 以下四個(ge) 方麵來理解結構性減稅政策。

  結構性減稅作為(wei) 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質上是政府的一種宏觀調控手段。它通過調整稅種、稅目、稅率和稅式支出等可控變量,有選擇性地減輕市場主體(ti) 的稅收負擔,引導其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按照宏觀調控預期目標進行生產(chan) 經營活動,從(cong) 而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可見,結構性減稅是一種市場導向的發揮稅收作用的間接調控手段。

  結構性減稅通過各種政策工具的優(you) 化組合建立科學有效的內(nei) 在機製,發揮組合拳的最佳效應。結構性減稅是一個(ge) 多元稅收政策工具的組合體(ti) ,稅種的選擇、稅目的增減、稅率的調整以及稅式支出的變化都是政策工具,需要通盤考慮、統籌使用,建立各種政策工具科學組合、優(you) 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內(nei) 在機製,力爭(zheng) 用最小的政策資源和代價(jia) 取得最大的宏觀調控效應。

  結構性減稅通過減輕企業(ye) 和居民稅收負擔的傳(chuan) 導機製,實現總量上的擴張效應和結構上的激勵調節。調整稅種、稅目、稅率和稅式支出,一方麵能夠減輕企業(ye) 和居民的稅收負擔,為(wei) 市場主體(ti) 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增強微觀經濟主體(ti) 的活力;另一方麵通過稅收政策的導向功能,引導投資和消費行為(wei) ,調整經濟結構,優(you) 化配置資源,促進經濟社會(hui) 更好發展。

  結構性減稅政策的根本目的在於(yu) ,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動力,推動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評價(jia) 結構性減稅政策,一看是否有利於(yu) 刺激需求特別是擴大內(nei) 需,推動經濟自主有序平穩增長;二看是否有利於(yu) 改善供給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三看是否有利於(yu) 增強市場主體(ti) 的動力和活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企業(ye) 和居民真正從(cong) 中受益;四看是否有利於(yu) 保持財政可持續性,有效防範財政風險。

  (二)結構性減稅政策的來源

  科學發展觀在財稅領域的具體(ti) 運用。從(cong) 理論內(nei) 核看,結構性減稅以減輕企業(ye) 和居民稅收負擔為(wei) 主基調,把公共財政的陽光和溫暖送到各個(ge) 市場主體(ti) 和億(yi) 萬(wan) 人民,是科學發展觀在財稅領域的具體(ti) 運用,也是我國財政調控理論的重要創新。它創新了積極財政政策理論,使我國財政調控理念和方法更加豐(feng) 富。

  我國財稅體(ti) 製改革探索的實踐結晶。從(cong) 實踐探索看,黨(dang) 的十六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簡稅製、寬稅基、低稅率、嚴(yan) 征管”的稅收改革原則,就體(ti) 現了減稅的戰略思想,隻是當時沒有使用“結構性減稅”的概念。從(cong) 2003年開始實施有增有減的稅製改革走的就是結構性減稅之路。2008年以來為(wei) 應對特大自然災害和國際金融危機衝(chong) 擊,我國連續4年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順應民意,符合經濟規律,取得顯著成效,豐(feng) 富了我國宏觀調控實踐。

  對世界各國稅收理論政策的有益借鑒。從(cong) 國際比較看,減稅是凱恩斯主義(yi) 的重要內(nei) 容,也是供給學派的核心思想。結構性減稅沒有簡單采納凱恩斯主義(yi) 運用擴張性稅收政策進行需求管理的主張,也沒有照搬供給學派通過減稅刺激經濟增長和就業(ye) 的思想,而是在借鑒吸收有關(guan) 經濟理論合理成分的基礎上,綜合考量世界各國減稅政策的實踐,提煉形成了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結構性減稅政策,使中國的積極財政政策更加完善、更有特色。

  中國優(you) 秀傳(chuan) 統稅收文化的提煉創新。從(cong) 曆史經驗看,中華文明在五千多年繁衍生息中形成的“善政在於(yu) 養(yang) 民,養(yang) 民在於(yu) 寬賦”和“輕賦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等稅收思想,以及“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之治”、“洪武之治”和“康乾之治”等盛世實施休養(yang) 生息的減稅政策,為(wei) 結構性減稅政策提供了思想資源。結構性減稅在總結曆史經驗基礎上,繼承和創新了中國傳(chuan) 統稅收文化中的優(you) 秀基因。

  (三)澄清幾個(ge) 認識誤區

  結構性減稅不等於(yu) 財政減收。結構性減稅短期會(hui) 影響財政收入,但從(cong) 長期看有利於(yu) 財政增收。因為(wei) 結構性減稅有利於(yu) 增加企業(ye) 盈利,提高個(ge) 人可支配收入,進而擴大稅基,為(wei) 財政增收奠定稅源基礎。這就是工業(ye) 化國家多年來減稅浪潮此起彼伏,但政府收入不斷提高的秘訣之一。

  結構性減稅不是企業(ye) 減負的唯一路徑。結構性減稅確實可以減輕相關(guan) 企業(ye) 的負擔,但是,現階段我國企業(ye) 所承受的負擔既有稅收負擔也有非稅負擔,既有顯性負擔也有隱性負擔,既有合理負擔也有不合理負擔。結構性減稅隻能減少企業(ye) 的稅收負擔,對企業(ye) 的非稅負擔、隱性負擔以及不合理負擔力所不及。所以,結構性減稅不是實現企業(ye) 減負目標的唯一路徑。

  結構性減稅不等於(yu) 全民加薪。稅就是稅,薪就是薪。稅是納稅人為(wei) 獲得公共產(chan) 品和服務而支付的價(jia) 格,薪是勞動報酬和企事業(ye) 單位的成本。結構性減稅的受惠對象帶有區域性、行業(ye) 性和分類性,用結構性減稅所放棄的收入給全民加薪,給人人發紅包、搞福利,這種想法很吸引人,但實現不了,特別是如何用減的稅給億(yi) 萬(wan) 農(nong) 民加薪更難操作。

  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的思路

  2011年我國稅收收入達89720億(yi) 元,增長22.6%,實施結構性減稅有一定空間。但也應看到,我國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為(wei) 19.03%,人均稅收收入隻有1057美元,如果考慮到5190億(yi) 元的財政赤字和10.7萬(wan) 億(yi) 元的地方政府債(zhai) 務最終需要財政來兜底,未來實施結構性減稅的餘(yu) 地並不大。同時,雖然現有結構性減稅的一些措施如增值稅轉型已固化到長期稅收製度安排中,但仍有很多屬於(yu) 臨(lin) 時性措施,雖有拾遺補缺之功效,畢竟不符合稅法的嚴(yan) 肅性和完整性要求,終非長久之計。如何進一步製定實施好結構性減稅政策,需要科學謀劃。

  加強頂層設計,高度重視結構性減稅的科學性。應站在全局高度,緊扣主題主線,把結構性減稅與(yu) 穩增長、控物價(jia) 、調結構、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諧結合起來,按照“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有扶有控”的原則,遵循市場規律,權衡利弊得失,做好戰略謀劃,實施相機抉擇,防範各類風險,避免發生減稅總量不清、調控目標不明、實施效果不佳等問題,把握好結構性減稅的科學性、預見性和係統性,減少隨意性、盲目性和模糊性。

  突出政策導向,不斷加強結構性減稅的針對性。在保證全國稅政統一性、嚴(yan) 肅性的前提下,增強結構性減稅政策的針對性。政策導向應更加注重以人為(wei) 本,更加注重發展實體(ti) 經濟,更加注重推動結構調整,更加注重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產(chan) 業(ye) 優(you) 惠應向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傾(qing) 斜,區域優(you) 惠應同區域發展總體(ti) 戰略和主體(ti) 功能區要求相適應。

  實施差別稅收,注意增強結構性減稅的靈活性。在落實現有政策的基礎上,靈活運用差別稅收手段。調整完善支持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和文化產(chan) 業(ye) 的稅收優(you) 惠政策;加快部分服務業(ye) 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全麵取消“兩(liang) 高一資”產(chan) 品出口退稅;降低奢侈品進口關(guan) 稅,釋放高端消費需求;調整能源、資源、農(nong) 產(chan) 品等大宗商品進口關(guan) 稅,完善鼓勵低碳技術、高新技術和高附加值產(chan) 業(ye) 急需的先進技術、關(guan) 鍵設備以及稀缺資源性產(chan) 品進口的優(you) 惠措施;加大對服務企業(ye) 設備更新換代、技術轉讓和勞動密集型服務企業(ye) 的支持力度。

  突出組合配套,統籌考慮結構性減稅的協調性。2011年我國個(ge) 人所得稅占總稅收的比重為(wei) 6.8%,企業(ye) 所得稅占比為(wei) 18.7%,削減所得稅的刺激效應和輻射範圍有限。從(cong) 2001年到2012年,歐盟有18個(ge) 國家提高了增值稅稅率,有24個(ge) 國家增值稅標準稅率高於(yu) 我國,單純靠降低邊際稅率來刺激經濟的空間較小。隻有綜合運用出口退稅、延期納稅、投資抵免和加速折舊等多種政策工具,把握好各種政策工具的平衡點,並與(yu) 產(chan) 業(ye) 、價(jia) 格、貨幣和財政政策建立聯動機製,才能用最小的政策資源和代價(jia) 取得最好的調控效果。

  加強預算控製,提高結構性減稅的有效性。應在全麵測算減稅規模和科學分析政策效果的基礎上,將正在實施或計劃實施的結構性減稅政策納入政府預算,編製結構性減稅政策年度預算表,提高政策實施的精確度和可靠度。通過量化考核和科學管理,定期公布條文規定、總體(ti) 規模、資金分布和政策效應,切實提高結構性減稅的有效性。

  作者簡介

  馬衍偉(wei)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深化資源價(jia) 格和稅收體(ti) 製改革研究”首席專(zhuan) 家。主要研究領域為(wei) 稅收理論與(yu) 政策、公共財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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