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誤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發稿時間:2017-12-01 12:47:15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王東(dong) 京
時下人們(men) 對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有三大誤解:一是將供給側(ce) 改革等同於(yu) 西方供給學派;二是認為(wei) 供給側(ce) 改革就是政府調結構;三是認為(wei) 供給側(ce) 改革的目標僅(jin) 是“三去一降一補”。供給側(ce) 改革是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提出的重要經濟思想,是保持經濟持續增長的中國方案,切不可望文生義(yi) 。我寫(xie) 這篇文章,希望能對上麵的誤解作澄清。
經濟學說:一國經濟要保持穩定增長,總供給與(yu) 總需求必須平衡。對此學界似乎並無分歧。分歧在於(yu) ,當總供給與(yu) 總需求不平衡時怎麽(me) 辦?迄今為(wei) 止學界有兩(liang) 種相互對立的觀點:凱恩斯的主張,是立足需求管理,重點擴需求;而供給學派卻主張供給管理,重點促供給。這是說,以需求管理為(wei) 主還是以供給管理為(wei) 主,是凱恩斯學派與(yu) 供給學派的分界所在。
往前追溯,經濟學家大多是重視供給管理的。鼎鼎大名的薩伊定律說:“供給能自動創造需求。”薩伊的意思是,一個(ge) 國家隻要管理好供給,就不會(hui) 出現普遍生產(chan) 過剩和失業(ye) 。上世紀30年代之前,薩伊定律一直被奉為(wei) 經濟學的信條,從(cong) 未動搖過。然而1929—1933年發生了經濟大危機,西方國家失業(ye) 率達到25%以上。凱恩斯1936年出版《通論》發起了對薩伊定律的“革命”,政府管理的重心從(cong) 供給側(ce) 轉到了需求側(ce) 。
對凱恩斯理論我在本專(zhuan) 欄作過分析,這裏不重複。隻指出一點,凱恩斯對戰後西方經濟繁榮居功至偉(wei) ,他也因此被譽為(wei) “戰後經濟繁榮之父”。遺憾的是好景不長,到上世紀70年代西方經濟就陷入了滯脹。麵對滯脹,人們(men) 不得不對凱恩斯理論產(chan) 生懷疑。時勢造英雄,供給學派於(yu) 是應運而生,這樣政府管理經濟的重心又從(cong) 需求側(ce) 回到了供給側(ce) 。其實從(cong) 政策主張看,供給學派與(yu) 凱恩斯並無大異。所不同的是,凱恩斯主張政府直接擴投資,而供給學派則主張通過減稅擴投資。
毋庸諱言,凱恩斯學派和供給學派的理論我們(men) 都曾借鑒過。1998年應對亞(ya) 洲金融危機,2008年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辦法皆是擴內(nei) 需;早在2009年初,國務院就推出了結構性減稅,今天中央強調“降成本”,內(nei) 容之一也是降稅費。不過我要指出的是,我們(men) 的供給側(ce) 改革卻不同於(yu) 西方供給學派。前者重在調結構,後者重在減稅擴投資。事實證明,當年裏根推行減稅不僅(jin) 未解決(jue) 美國的結構問題,反而加深了結構性矛盾。
是的,供給側(ce) 改革不同於(yu) 供給學派,那麽(me) 供給側(ce) 改革是否是由政府調結構?當然不是。要知道,供給側(ce) 改革有三個(ge) 關(guan) 鍵詞,其中第一個(ge) 關(guan) 鍵詞就是“改革”,這裏的“改革”,是改革過去那種主要靠政府計劃配置資源的體(ti) 製機製,讓市場起決(jue) 定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換言之,供給側(ce) 改革強調的是從(cong) 供給端發力,主要通過市場機製調結構而不是由政府調結構。
我曾說過,政府調結構有三個(ge) 前提:第一,政府要事先知道未來怎樣的結構是合理的結構;第二,政府官員要比企業(ye) 家更懂市場;第三,行政手段要比市場手段更有效。可事實上這三個(ge) 前提並不存在。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市場變化莫測,政府怎可能知道未來10年、20年怎樣的結構是合理結構呢?而且企業(ye) 家整天在市場摸爬滾打,政府官員也不可能比企業(ye) 家更懂市場。再有,行政手段在公共品領域有效,但在一般競爭(zheng) 性領域,市場手段卻比行政手段更有效。
最近聽到一種議論,說某資源產(chan) 業(ye) 去產(chan) 能後,現在又出現供給短缺、價(jia) 格上漲,證明當初就不該推行供給側(ce) 改革。我不否認存在這種現象,但卻不能因此否定供給側(ce) 改革。所以出現這種現象,原因是有些地方官員沒有領會(hui) 供給側(ce) 改革的要義(yi)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講,供給側(ce) 改革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作用。可是有些地方去產(chan) 能用的卻是計劃經濟的老辦法,由政府派任務、下指標,結果事與(yu) 願違與(yu) 供給側(ce) 改革有何關(guan) 係?
學界還有一種誤解。有人認為(wei) ,供給側(ce) 改革的目標就是“三去一降一補”。言下之意,隻要完成了“三去一降一補”,供給側(ce) 改革便大功告成,可以鳴鑼收兵。為(wei) 何說這也是一種誤解呢?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講得清楚,“三去一降一補”隻是供給側(ce) 改革的近期任務,長遠目標是建立供給適應需求變化的體(ti) 製機製,實行供需動態平衡。
正因為(wei) 存在這種誤解,少數地方才會(hui) 急於(yu) 求成,不惜用行政手段調結構。前年暑期我赴南方調研,就有不少地方官員介紹說,當地政府為(wei) 了去產(chan) 能、去庫存,不僅(jin) 給企業(ye) 下指標,還規定時間表,要求限期完成。這種做法,顯然背離了供給側(ce) 改革的初衷。供給側(ce) 改革當然要落實“三去一降一補”,但辦法卻不是行政手段,而是要通過改革配置資源的體(ti) 製機製,用市場機製推動“三去一降一補”,並由此將近期任務與(yu) 長遠目標相銜接。
最後要特別指出的是,用市場機製調結構,並不是說政府可以置身事外。推動供給側(ce) 改革,政府應做好三件事:第一,進一步放開價(jia) 格。讓價(jia) 格由市場決(jue) 定,充分發揮價(jia) 格反映供求、調節供求的功能;第二,進一步開放市場。關(guan) 鍵是要打破行業(ye) 準入限製,讓生產(chan) 要素自由流動;第三,提供公共品並保護產(chan) 權。但凡市場不提供的公共品,政府皆要提供,而且對公有經濟產(chan) 權和非公經濟產(chan) 權,都應實行嚴(yan) 格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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