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立場:稅製改革正逢其時
發稿時間:2012-03-16 00:00:00
中國的增值稅為(wei) 17%和13%兩(liang) 檔,相比較,歐洲平均為(wei) 10%,日本為(wei) 4%。而且,增值稅是一種間接稅,商品每流通一次,都可能被征稅,而最後往往是由消費者來埋單。許多企業(ye) 往往將稅錢加在商品中,一環環悄悄轉嫁給消費者。
一個(ge) 普通的工薪階層一輩子要繳多少稅?答案是至少100萬(wan) 元。這個(ge) 賬單的數字,遠遠大於(yu) 每個(ge) 月我們(men) 工資單上的繳稅數額。這與(yu) 中國以流轉稅為(wei) 主的稅製結構有關(guan) 。在每年的稅收總額中,隻有6%左右來自個(ge) 人所得稅,70%以上都來自增值稅、營業(ye) 稅等流通環節的流轉稅。
近年來“稅收焦慮症”不斷在社會(hui) 上蔓延。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透露,中國的增值稅為(wei) 17%和13%兩(liang) 檔,相比較,歐洲平均為(wei) 10%,日本為(wei) 4%。而且,增值稅是一種間接稅,商品每流通一次,都可能被征稅,而最後往往是由消費者來埋單。許多企業(ye) 往往將稅錢加在商品中,一環環悄悄轉嫁給消費者,我們(men) 吃每一頓飯、看每一場電影,甚至是睡覺時都在繳稅,因為(wei) 臉上用了護膚品而空調或暖氣正在運轉。不難看出,間接稅的稅負轉嫁是引發“稅收焦慮”的。
單從(cong) 稅率而言,我國的個(ge) 別稅種的稅率及間接稅確實偏高,造成少數納稅人的稅負偏高。究其原因,一是我國實施分類所得稅製,納稅人來自多種渠道的收入並沒有進行合並後的累進納稅;二是當前我國收入較高的兩(liang) 個(ge) 人群分別是私營企業(ye) 主和外企高管人員,前者隻要不分紅,就不需繳納個(ge) 人所得稅,即使分紅,也僅(jin) 需按20%的稅率繳納,後者則時常利用非居民納稅人的身份,采取工資由國外公司支付等方式達到合法避稅的目的。由此足見,倘若不注重原則上的結構性改革,始終在起征額高低或種類的多少這類問題上爭(zheng) 論,非但不利於(yu) 保持政策的嚴(yan) 肅性和連貫性,也不利於(yu) 民眾(zhong) 福利的提高。
“我們(men) 在加稅時,速度如劉翔;在減稅時,速度似蝸牛。”近日,全國政協委員、普華永道中天會(hui) 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合夥(huo) 人張國俊批評目前稅收弊病,他稱,中國稅收結構不合理,以間接稅為(wei) 主,且稅目多,稅率重,有的甚至涉及在生產(chan) 和消費環節重複征稅。“這與(yu) 國際上以直接稅為(wei) 主的通行做法很不相符。”結構性減稅也成為(wei) 兩(liang) 會(hui) 議論熱點。稅收收入增速,財政收入增速,遠高於(yu) GDP增速,《人民日報》刊文“大範圍減稅時機成熟,大勢所趨”。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公平包含兩(liang) 層含義(yi) :一是橫向公平,即經濟能力或納稅條件相同的人應該繳納相同的稅收;二是縱向公平,即經濟能力和納稅條件不同的人應該繳納不同的稅收。目前爭(zheng) 議最多的征稅方式及征稅範圍實際上陷入了誤區,稅製改革更多是要明確方向,建立健全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稅製。具體(ti) 來講,如今有必要考慮依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不同人群收入水平相適應的靈活性的征收辦法。比較現實的做法是,稅收改革應綜合考量家庭負擔的教育、醫療、住房、保險、養(yang) 老等支出,以家庭人口為(wei) 係數進行一定比例的扣除,減少因此出現的不公平程度。如果廣大納稅人認識到“稅收痛苦”將帶來更多的“民生快樂(le) ”,則會(hui) 在全社會(hui) 形成“納稅光榮”的意識,形成良性循環。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