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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要離任 先過“生態關”
—— 解讀《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

發稿時間:2017-11-30 13:56:19   來源:新華社   作者:記者 劉紅霞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文,明確從(cong) 2018年起,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chan) 離任審計由試點階段進入全麵推開階段,這標誌著一項全新的、經常性的審計製度正式建立。

  為(wei) 什麽(me) 審?審什麽(me) ?怎樣審?圍繞這些疑問,新華社記者采訪了審計署有關(guan) 負責人和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

  實際上,兩(liang) 辦此次出台的《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chan) 離任審計規定(試行)》,是對2015年《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chan) 離任審計試點方案》的延伸。據了解,截至今年10月,全國審計機關(guan) 共實施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chan) 離任審計試點項目827個(ge) ,涉及被審計領導幹部1210人。

  “審計試點堅持‘問題導向’,重點探索揭示自然資源資產(chan) 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並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有效組織形式。”審計署有關(guan) 負責人說,“形成了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做法,為(wei) 起草規定提供了堅實的實踐積累。”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主任汪德華認為(wei) ,自然資源資產(chan) 保護和增值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建設美麗(li) 中國、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礎環節。“全麵推開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chan) 離任審計,是審計服務於(yu) 黨(dang) 中央重大決(jue) 策部署、服務於(yu) 現代化國家治理體(ti) 係的體(ti) 現,是大勢所趨。”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係統治理,實行最嚴(yan) 格的生態環境保護製度。規定明確,該項審計內(nei) 容主要包括領導幹部貫徹執行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和決(jue) 策部署情況、遵守自然資源資產(chan) 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資產(chan) 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guan) 資金征管用和項目建設運行情況等。

  “審計機關(guan) 應當充分考慮被審計領導幹部所在地區的主體(ti) 功能定位、自然資源資產(chan) 稟賦特點、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針對不同類別自然資源資產(chan) 和重要生態環境保護事項,分別確定審計內(nei) 容,突出審計重點。”審計署有關(guan) 負責人說。

  規定要求各級審計機關(guan) 樹立大數據審計理念,推進“總體(ti) 分析、發現疑點、分散核實、係統研究”的數字化審計方式,加大自然資源資產(chan) 和生態環境領域地理信息數據和相關(guan) 業(ye) 務、財務等數據收集、挖掘和分析力度,進一步推進資源環境審計信息化建設,提升大數據審計工作水平,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

  記者近日在基層調研發現,全麵推開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chan) 離任審計,無法回避的一個(ge) 問題是,山水林田湖草由不同部門主管,審計機關(guan) 能否及時、準確拿到相關(guan) 數據尤為(wei) 重要。就算拿到數據,基層審計人員是否具備相應專(zhuan) 業(ye) 能力作出客觀評判也值得關(guan) 注。

  對此,規定明確表示,國務院及地方各級政府負有自然資源資產(chan) 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工作部門應當加強部門聯動,盡快建立自然資源資產(chan) 數據共享平台,並向審計機關(guan) 開放,為(wei) 審計提供專(zhuan) 業(ye) 支持和製度保障,支持、配合審計機關(guan) 開展審計。

  專(zhuan) 家建議,除了加強部門聯動,政府還可考慮綜合利用來自科研院所等單位的專(zhuan) 業(ye) 人士共同參與(yu) 相關(guan) 審計項目,把這項審計做精做實,督促協助領導幹部打好“生態牌”、算好“生態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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