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報告詳解“雙支柱”調控框架
發稿時間:2017-11-20 10:58:2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劉錚)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報告對業(ye) 界關(guan) 注的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進行了詳細解釋。
報告指出,傳(chuan) 統央行政策框架以貨幣政策為(wei) 核心,主要關(guan) 注的是經濟周期和貨幣政策。但以CPI為(wei) 錨的貨幣政策框架存在缺陷:即使CPI較為(wei) 穩定,資產(chan) 價(jia) 格和金融市場波動也可能很大。國際金融危機促使國際社會(hui) 更加關(guan) 注金融周期變化。
報告強調,評判金融周期最核心的兩(liang) 個(ge) 指標是廣義(yi) 信貸和房地產(chan) 價(jia) 格。僅(jin) 借助貨幣政策工具難以有效平衡好經濟周期和金融周期調控。針對日益重要的金融周期問題,需要引入宏觀審慎政策“對症下藥”,維護金融穩定和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
我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進行了不少探索。報告指出,2011年引入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製,要求金融機構“有多大本錢就做多大生意”。2016年起將其升級為(wei) 宏觀審慎評估體(ti) 係(MPA),2017年把表外理財納入MPA,2018年將把同業(ye) 存單納入MPA。加強房地產(chan) 市場宏觀審慎管理,形成了以因城施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住房金融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下一步,央行將繼續健全“雙支柱”調控體(ti) 係:繼續完善貨幣政策框架,強化價(jia) 格型調控和傳(chuan) 導,繼續深化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發揮金融價(jia) 格杠杆在優(you) 化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繼續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將更多金融活動、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和金融基礎設施納入宏觀審慎政策的覆蓋範圍;完善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治理架構,推進金融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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