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所管理新規發布 舉辦中醫診所由審批製改為備案製
發稿時間:2017-11-17 11:01:13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記者陳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副司長趙文華16日說,即將印發的《中醫醫術確有專(zhuan) 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ce) 管理暫行辦法》改“考試”為(wei) “考核”,采取專(zhuan) 家現場集體(ti) 評議的方式對實踐技能和效果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趙文華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當天召開的新聞通氣會(hui) 上說,我國民間長期以來存在很多從(cong) 事多年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有一技之長的人員無法通過統一考試取得醫師資格的情況。按照此前執業(ye) 醫師法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通過實踐技能和綜合筆試的方法進行,而《中醫醫術確有專(zhuan) 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ce) 管理暫行辦法》改“考試”為(wei) “考核”,采取專(zhuan) 家現場集體(ti) 評議的方式進行考核。這一規定是中醫類別醫師準入製度改革的突破,更符合中醫藥的學術特點。
“換句話說,就是你會(hui) 什麽(me) ,我們(men) 就考什麽(me) ,考什麽(me) ,將來就用什麽(me) 。”趙文華說,經過專(zhuan) 家評議通過後,中醫醫術確有專(zhuan) 長人員直接取得中醫(專(zhuan) 長)醫師資格,按照考核專(zhuan) 家認定的考核結論確定執業(ye) 範圍,包括能夠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和具體(ti) 治療病證的範圍。根據辦法,中醫(專(zhuan) 長)醫師應當在執業(ye) 範圍內(nei) 開展執業(ye) 活動。
辦法規定了兩(liang) 類人員的申請條件。以師承方式學習(xi) 中醫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是連續跟師學習(xi) 中醫滿五年,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二是由至少兩(liang) 名中醫類別執業(ye) 醫師推薦,推薦醫師不包括其指導老師。
對於(yu) 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人員,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具有醫術淵源,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cong) 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實施前已經從(cong) 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的;二是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並得到患者的認可;三是由至少兩(liang) 名中醫類別執業(ye) 醫師推薦。
據了解,辦法將於(yu) 2017年12月20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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