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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魏莉華就農村土地製度改革三項試點延期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7-11-07 11:14:52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次會(hui) 議通過決(jue) 定,北京市大興(xing) 區等33個(ge) 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試點期限延長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改革試點延期的背景是什麽(me) ?為(wei) 何延期?試點延期後工作思路如何確定?就上述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魏莉華。

  背景——

  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還需深入總結試點經驗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十三次會(hui) 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xing) 區等三十三個(ge) 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guan) 法律規定的決(jue) 定》(以下簡稱《決(jue) 定》)。根據《決(jue) 定》,在北京市大興(xing) 區等33個(ge) 試點縣(市、區)暫停實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chan) 管理法》的6個(ge) 條款,按照重大改革於(yu) 法有據的原則推進農(nong) 村土地征收、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製度改革試點。該授權的期限將於(yu) 2017年12月31日屆滿。

  魏莉華介紹,兩(liang) 年多來,根據黨(dang) 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國土資源部等有關(guan) 部門認真落實中央精神以及《決(jue) 定》要求,在地方各級黨(dang) 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積極開展農(nong) 村土地製度三項改革試點,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截至目前,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一是農(nong) 村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效果初顯,已形成相對成熟的規則體(ti) 係;二是宅基地製度改革在保障農(nong) 民取得宅基地、自願有償(chang) 退出宅基地和完善宅基地製度等方麵作了積極探索;三是農(nong) 村土地征收製度改革中一些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開始破題。

  “改革要與(yu) 立法相向而行、相互銜接。”魏莉華說,為(wei) 了進一步深入推進改革試點、更好總結試點經驗,為(wei) 法律修改打好基礎,國土資源部經過慎重考慮起草了延長試點授權期限的請示,報請國務院審議。國務院法製辦收到件後,征求了中央改革辦、中央農(nong) 辦、農(nong) 業(ye) 部、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等有關(guan) 單位和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有關(guan) 工作機構的意見,各單位均表示讚成。在此基礎上,國務院法製辦會(hui) 同國土資源部對有關(guan) 文件作了研究、修改,形成了草案,經國務院同意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次會(hui) 議通過了關(guan) 於(yu) 延期的決(jue) 定。

  考量——

  改革的整體(ti) 性、係統性、協同性和綜合效益顯化尚需時日

  “在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三項試點工作穩步有序推進的同時,也存在一些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試點解決(jue) 的問題,有必要延長試點授權期限。”魏莉華表示,試點延期主要出於(yu) 以下三點考量:

  一是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關(guan) 係重大,需要在試點中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土地製度是國家的基礎性製度,事關(guan) 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從(cong) 試點情況看,社會(hui) 各界對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的大方向是認同的,有關(guan) 部門和試點地區積極落實中央確定的改革方案,效果也比較顯著。但同時,試點也反映出一些新問題,例如如何更好地協調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與(yu) 農(nong) 村土地有效利用的關(guan) 係,如何有效保障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和項目建設效率等。延長試點期限,有利於(yu) 在實踐中進一步統一思想,設計出更為(wei) 科學的改革操作方案。

  二是試點工作仍處於(yu) 不斷探索、逐步完善的階段,改革的整體(ti) 性、係統性、協同性和綜合效益顯化尚需時間。土地製度改革與(yu) 單純的行政審批製度等改革不同,試點地區從(cong) 製度設計、工作布置、實踐操作到效果反饋周期較長。由於(yu) 2015年啟動三項改革試點時是分開部署的,各試點地區分別開展、統籌推進是從(cong) 2016年下半年才全麵鋪開,特別是土地征收製度改革前期試點數量偏少。延長試點期限,有利於(yu) 推動三項改革深度融合,為(wei) 全麵評估試點得失、係統總結試點經驗打好基礎。

  三是《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正在推進,一些試點地區的政府、集體(ti) 和農(nong) 民存在觀望甚至顧慮心理,需要進一步穩定有關(guan) 方麵的改革預期。自2015年啟動以來,三項改革試點受到廣泛歡迎。同時,國土資源部在總結試點經驗、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已經起草形成《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國務院法製辦於(yu) 今年9月征求了各部門和地方政府意見,下一步還將加快推進立法審議工作。改革試點需要與(yu) 法律修改同步對接,做到改革決(jue) 策與(yu) 立法決(jue) 策相統一。延長試點期限,有利於(yu) 推動試點地區繼續深化改革,為(wei) 《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hui) 氛圍。

  思路——

  堅守改革底線,統籌推進試點,為(wei) 修法提供支撐

  “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試點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責任大。”魏莉華表示,綜合考慮三項改革試點期限延長一年以及試點地區的實際工作情況,下一步國土資源部將重點抓好三方麵工作。

  一是進一步擴大改革試點統籌推進的範圍。繼續堅守土地公有製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nong) 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重點做好三項改革試點的統籌推進,為(wei) 法律修改提供支撐。

  二是積極配合國務院法製辦和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立法審議工作,爭(zheng) 取做到改革試點與(yu) 法律修改同步推進、相向而行。

  三是提前開展《土地管理法》修改相關(guan) 配套法規的研究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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