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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農田水利

發稿時間:2016-04-28 00:00:00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2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部署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補“短板”,夯實發展基礎、促進社會(hui) 公平;確定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chan) 品開發的措施,提升社會(hui) 文明水平和國家軟實力;通過《農(nong) 田水利條例(草案)》。

  為(wei) 加快農(nong) 田水利發展,推進農(nong) 業(ye) 現代化,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nong) 民增收,會(hui) 議通過《農(nong) 田水利條例(草案)》。《草案》堅持科學統籌、建管並重、節約用水、加大扶持等原則,對農(nong) 田水利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農(nong) 田灌溉、排水等作了具體(ti) 規定,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建設和經營,並對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等行為(wei) 設定了嚴(yan) 格的法律責任,用製度確保農(nong) 田水利建得好、用得上、增效益。

  農(nong) 業(ye) 是我國用水大戶,也是節水潛力所在。《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甘肅省武威市古浪縣采訪時獲悉,由於(yu) 該地區屬於(yu) 典型的溫帶大陸性幹旱氣候,多年平均降雨量遠低於(yu) 蒸發量,水資源無法滿足農(nong) 業(ye) 的灌溉需要,隻能依靠發展節水灌溉來解決(jue) 農(nong) 業(ye) 用水難的問題。據了解,“十二五”期間,依托中央財政小型農(nong) 田水利重點縣項目及古浪縣河西走廊高效節水灌溉示範項目,該縣共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麵積18.89萬(wan) 畝(mu) ,使灌區灌溉水的利用率由常規模式下的60%提高到85%,管灌工程年畝(mu) 均節水137立方米,大田滴灌工程年畝(mu) 均節水145立方米。

  古浪縣的案例反映出發展農(nong) 田水利對節約用水的突出效果,但我國農(nong) 田水利尚未擺脫基礎設施薄弱、運行維護經費不足等現狀。“目前農(nong) 田水利工程建設主要靠國家投入為(wei) 主,管理主要由水管單位和農(nong) 民用水戶協會(hui) 負責,工程運行管護費用籌集困難,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一家一戶分散經營模式不利於(yu) 工程長期效益的發揮,隨著農(nong) 民收入的多元化,他們(men) 對農(nong) 田水利建設、管理投入的積極性不是很高。”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水務局局長孫喜明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

  這種狀況已引起相關(guan) 部門的關(guan) 注。水利部辦公廳此前公布的《2016年農(nong) 村水利工作要點》指出,2016年要深化農(nong) 村水利重點領域改革創新,大規模推進農(nong) 田水利建設,加快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發展,進一步全麵深化農(nong) 田水利改革等。針對此次《草案》,有專(zhuan) 家表示,政府針對農(nong) 田水利進行頂層設計,對於(yu) 節約農(nong) 田用水、維護國家水安全具有重要意義(yi) 。

  根據此前國務院法製辦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對農(nong) 田水利工程的建設與(yu) 維護主體(ti) 進行了明確。農(nong) 田水利建設實行政府投入和社會(hui) 投入相結合的機製。大中型農(nong) 田水利工程建設以政府投入為(wei) 主,鼓勵社會(hui) 資本投入。小型農(nong) 田水利工程建設采取政府投入、農(nong) 民投資投勞和社會(hui) 資本投入相結合的方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穩定的農(nong) 田水利建設投入保障機製,按照有關(guan) 規定從(cong) 國有土地出讓收益(入)中計提一定比例資金專(zhuan) 項用於(yu) 農(nong) 田水利建設。

  孫喜明表示,《草案》的通過,對鼓勵農(nong) 民、村民委員會(hui) 、農(nong) 民合作社、農(nong) 民用水合作組織等組織和個(ge) 人積極參與(yu) 農(nong) 田水利建設、管理有積極意義(yi) 。特別是在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時,鼓勵企業(ye) 投資建設,實行設計、施工、後期運行服務總承包,逐步把工程後期運行管護和農(nong) 田灌溉全部交由企業(ye) ,由企業(ye) 收取水費,實現工程維護、農(nong) 田灌溉物業(ye) 化管理,能真正實現農(nong) 田水利設施“有人用,有人管”,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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