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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從小學到高中全麵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

發稿時間:2017-10-30 15:11: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發《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綱要》要求,綜合實踐活動由地方統籌管理和指導,具體(ti) 內(nei) 容以學校開發為(wei) 主,自小學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全麵實施。小學1-2年級,平均每周不少於(yu) 1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於(yu) 2課時;高中執行課程方案相關(guan) 要求,完成規定學分。

  《綱要》提到,綜合實踐活動是從(cong) 學生的真實生活和發展需要出發,從(cong) 生活情境中發現問題,轉化為(wei) 活動主題,通過探究、服務、製作、體(ti) 驗等方式,培養(yang) 學生綜合素質的跨學科實踐性課程。綜合實踐活動是國家義(yi) 務教育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與(yu) 學科課程並列設置,是基礎教育課程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該課程由地方統籌管理和指導,具體(ti) 內(nei) 容以學校開發為(wei) 主,自小學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全麵實施。

  《綱要》明確了綜合實踐活動的基本理念:課程目標以培養(yang) 學生綜合素質為(wei) 導向,課程開發麵向學生的個(ge) 體(ti) 生活和社會(hui) 生活,課程實施注重學生主動實踐和開放生成,課程評價(jia) 主張多元評價(jia) 和綜合考察。

  《綱要》明確,課程的總目標是學生能從(cong) 個(ge) 體(ti) 生活、社會(hui) 生活及與(yu) 大自然的接觸中獲得豐(feng) 富的實踐經驗,形成並逐步提升對自然、社會(hui) 和自我之內(nei) 在聯係的整體(ti) 認識,具有價(jia) 值體(ti) 認、責任擔當、問題解決(jue) 、創意物化等方麵的意識和能力。《綱要》還明確了課程的小學、初中、高中階段具體(ti) 目標。

  《綱要》規定,學校和教師要根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目標,並基於(yu) 學生發展的實際需求,設計活動主題和具體(ti) 內(nei) 容,並選擇相應的活動方式。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內(nei) 容選擇與(yu) 組織應遵循如下原則:自主性,實踐性,開放性,整合性,連續性。

  《綱要》規定,綜合實踐活動的主要方式及其關(guan) 鍵要素為(wei) :考察探究,社會(hui) 服務,設計製作,職業(ye) 體(ti) 驗。此外,還有黨(dang) 團隊教育活動、博物館參觀等。綜合實踐活動方式的劃分是相對的。在活動設計時可以有所側(ce) 重,以某種方式為(wei) 主,兼顧其他方式;也可以整合方式實施,使不同活動要素彼此滲透、融合貫通。要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對於(yu) 各類活動的支持作用,有效促進問題解決(jue) 、交流協作、成果展示與(yu) 分享等。

  《綱要》要求,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小學1-2年級,平均每周不少於(yu) 1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於(yu) 2課時;高中執行課程方案相關(guan) 要求,完成規定學分。學校要成立綜合實踐活動課程領導小組,結合實際情況設置專(zhuan) 門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心或教研組,或由教科室、教務處、學生處等職能部門,承擔起學校課程實施規劃、組織、協調與(yu) 管理等方麵的責任,負責製定並落實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方案。要建立專(zhuan) 兼職相結合、相對穩定的指導教師隊伍。學校教職工要全員參與(yu) ,分工合作。

  《綱要》提到,綜合實踐活動以小組合作方式為(wei) 主,也可以個(ge) 人單獨進行。小組合作範圍可以從(cong) 班級內(nei) 部,逐步走向跨班級、跨年級、跨學校和跨區域等。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各種組織方式。要引導學生根據興(xing) 趣、能力、特長、活動需要,明確分工,做到人盡其責,合理高效。既要讓學生有獨立思考的時間和空間,又要充分發揮合作學習(xi) 的優(you) 勢,重視培養(yang) 學生的自主參與(yu) 意識與(yu) 合作溝通能力。鼓勵學生利用信息技術手段突破時空界限,進行廣泛的交流與(yu) 密切合作。

  《綱要》要求,在綜合實踐活動實施過程中,要處理好學生自主實踐與(yu) 教師有效指導的關(guan) 係。教師既不能“教”綜合實踐活動,也不能推卸指導的責任,而應當成為(wei) 學生活動的組織者、參與(yu) 者和促進者。教師的指導應貫穿於(yu) 綜合實踐活動實施的全過程。

  《綱要》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調研,了解綜合實踐活動指導教師專(zhuan) 業(ye) 發展的需求,搭建多樣化的交流平台,強化培訓和教研,推動教師的持續發展。要支持體(ti) 係建設與(yu) 保障,包括網絡資源開發,硬件配套與(yu) 利用,經費保障,安全保障等方麵。還要建立健全指導教師考核激勵機製,加強對課程實施情況的督查,開展優(you) 秀成果交流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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