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混改在國企改革中的重要突破口作用
發稿時間:2017-10-19 13:51:55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劉泉紅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yu) 價(jia) 格研究所
混合所有製改革對於(yu) 國有企業(ye) 改革而言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果,它關(guan) 乎企業(ye) 的激勵約束機製和治理結構的完善,關(guan) 乎企業(ye) 戰略投資者的選擇,關(guan) 乎企業(ye) 運營效率的提升,關(guan) 乎企業(ye) 辦社會(hui) 職能的剝離,亦關(guan) 乎國有資產(chan) 管理體(ti) 製的改革。由此可見,混合所有製改革是推進國有企業(ye) 改革的關(guan) 鍵舉(ju) 措和重要突破口。
發展全新意義(yi) 上的混合所有製經濟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強調,“國有資本、集體(ti) 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同時提出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製經濟發展成為(wei) 混合所有製經濟。這為(wei) 各種所有製經濟成分公平競爭(zheng) 和合作,建立符合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ye) 製度奠定了體(ti) 製基礎,有利於(yu) 各種所有製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進一步鞏固和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混合所有製這種富有效率和活力的資本組織形式,必將成為(wei) 我國新一輪國有企業(ye) 改革的有效載體(ti) 和長久動力。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於(yu) 混合所有製改革多次作出了重要部署。2016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強調指出,“混合所有製改革是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ye) 、提高效率的要求,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jun) 工等領域邁出實質性步伐”。這對於(yu) 國有企業(ye) 混合所有製改革的定位和主要領域有了更為(wei) 深入的詮釋。身處電信行業(ye) 的中國聯通混改試點方案實施後,無疑會(hui) 對下一步的國企混改起到較大的示範帶動作用。大力發展全新意義(yi) 上的混合所有製經濟,對於(yu) 促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jue) 定性作用,充分激發一切積極因素推動社會(hui) 財富創造,全麵深化國有企業(ye) 改革,都有著非常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yi) 。
提升國有企業(ye) 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競爭(zheng) 力
以混合所有製經濟為(wei) 載體(ti) 來實現國有經濟布局的戰略性調整,對於(yu) 提升我國經濟運行效率具有深遠意義(yi) 。更為(wei) 重要的是,非公有製經濟的產(chan) 權界定十分清晰,因而其所有者也會(hui) 更為(wei) 關(guan) 注公司的運營,致力於(yu) 公司的長遠發展。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實行混合所有製無疑將有利於(yu) 提升國有企業(ye) 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競爭(zheng) 力,大幅提高企業(ye) 運行效率。
另一方麵,賦予非公經濟在國企改革中控股的權利,將給我國民營經濟發展帶來更多機會(hui) ,有利於(yu) 各種所有製資本取長補短,進一步發揮民營企業(ye) 對市場敏感和靈活性強的優(you) 勢,有效放大國有資本的控製力,充分發揮影響力,進一步增強混合所有製企業(ye) 活力。通過深化國有企業(ye) 混合所有製改革,推進國企實現與(yu) 民企的優(you) 勢互補和競爭(zheng) 發展,有利於(yu) 通過資源再配置釋放效率紅利,提升全社會(hui) 的資源配置效率,從(cong) 而為(wei) 我國經濟在中高速區間平穩增長創造必要條件。
同時,有著多元投資主體(ti) 參股甚至非公經濟控股的混合所有製企業(ye) 畢竟不同於(yu) 原來的國有獨資企業(ye) ,需要全新的國有資產(chan) 監管方式和監管機製,進一步明晰監管邊界。也就是說,國有企業(ye) 的混合所有製改革必然倒逼我國國有資產(chan) 監管方式也包括監管機構自身的改革,真正實現從(cong) “管人管事管資產(chan) ”“既當婆婆又當老板”到“以管資本為(wei) 主”的轉變,以更好地適應國有企業(ye) 混合所有製改革的大趨勢,促進混改後企業(ye) 各方麵參與(yu) 公司治理力量的有效製衡。
多管齊下加快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
要及時總結第一批、第二批混改試點的新亮點,爭(zheng) 取形成可複製推廣的成功經驗,在國有企業(ye) 和地方層麵加大kaiyun电子平台和試點成果以及案例宣傳(chuan) 推介的力度,消除對於(yu) 國企混改存在的認識誤區,增強部分地方和國有企業(ye) 領導的擔當意識,調動民營企業(ye) 參與(yu) 國企混改的積極性,形成更為(wei) 強大的改革動力。同時,在操作層麵上,各項改革需要互動配套,不能單兵突進,要注重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協調配合,打好“組合拳”,使多方麵的改革舉(ju) 措協同發力。
要適時細化國有企業(ye) 改革的關(guan) 鍵政策,製定配套的實施細則,打通改革推進的“最後一公裏”。如混改中的增量稅負處理、土地處置和變更登記、國有企業(ye) 分類的具體(ti) 操作辦法、職工勞動關(guan) 係調整、原在企業(ye) 管理的離退休人員交接等。此外,還要完善改革後的退出機製,以消除民營企業(ye) 進入之初的顧慮。
國有企業(ye) 混合所有製改革後,已經不再是單一股權的純粹國有企業(ye) ,國有資產(chan) 監管機構必須從(cong) 管企業(ye) 轉向管資產(chan) ,要以監管模式的轉變提升國有資本的市場活力。各主管部門也要有效破除政府幹預企業(ye) 經營決(jue) 策的行為(wei) ,最大幅度減少涉及企業(ye) 的行政審批事項,使混合所有製企業(ye) 去行政化,去部門利益化。
可以預見,隨著國有企業(ye) 混合所有製改革相關(guan) 政策舉(ju) 措的全麵落實,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和產(chan) 權保護製度將會(hui) 更為(wei) 健全,國有資本、集體(ti) 資本、非公有資本等融合發展的混合所有製經濟將會(hui) 邁上更為(wei) 廣闊的舞台,為(wei) 增進國民福祉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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