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服務規範征意見:配備網絡 保護老人隱私
發稿時間:2017-10-17 13:53:26 來源: 中國新聞網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國家標準《養(yang) 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要求養(yang) 老機構提供通信服務,通過電話、網絡等不同通信手段,協助老年人聯係相關(guan) 第三方。服務人員應使用禮貌用語,對老年人及來訪者信息保密。生活照料應配備能提供相應服務的環境和設施設備,環境安全,注意保護老年人隱私。
《征求意見稿》要求養(yang) 老機構宜與(yu) 有資質的外包服務機構簽訂協議,並建立監督退出機製。養(yang) 老機構應根據老年人需求,建立老年人評估機製,依據評估結果,提供相應的服務,製定個(ge) 人服務計劃。養(yang) 老機構應與(yu) 老年人簽訂服務協議,老年人應確定委托人,並與(yu) 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
《征求意見稿》要求養(yang) 老機構應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工作人員應做好服務記錄,記錄應及時、準確、完整,字跡清晰。養(yang) 老機構應製定投訴處理相關(guan) 製度和流程,並公開投訴電話和負責人電話。接到投訴時,應向投訴人深入了解相關(guan) 事項細節,並由機構相關(guan) 部門按照政策規範給予答複,10個(ge) 工作日內(nei) 向投訴人反饋相關(guan) 處理情況或處理意見。
《征求意見稿》要求養(yang) 老機構活動場所應布置合理,清潔整齊。冬季供暖溫度應不低於(yu) 18℃、降溫不高於(yu) 28℃。養(yang) 老機構應設有垃圾專(zhuan) 門存放區域,並分類管理。醫療垃圾應使用專(zhuan) 用容器或包裝袋,並設有標識。公共區域和活動場所應配置座椅、健身設備、照明設施。
《征求意見稿》要求養(yang) 老機構所有提供服務的人員應按照法律法規及行業(ye) 要求持證上崗,並掌握相應的知識和技能。各類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應建立專(zhuan) 業(ye) 技術檔案,定期參加繼續教育。服務人員應使用禮貌用語,耐心解答問題,對老年人及來訪者信息保密。
關(guan) 於(yu) 生活照料服務,《征求意見稿》提出,工作人員應進行職業(ye) 技能培訓,並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服務過程中應配備能夠提供相應服務的環境和設施設備,環境安全,注意保護老年人隱私。
對於(yu) 通信服務,《征求意見稿》提出,服務內(nei) 容包括但不限於(yu) :為(wei) 老年人提供通信便利的服務。要求養(yang) 老機構應配備通信設備,包括但不限於(yu) :電話、網絡。宜通過電話、網絡等不同的通信手段,協助老年人聯係相關(guan) 第三方。如老年人通信交往困難,養(yang) 老機構應指定專(zhuan) 人進行協助,並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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