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征管係統有望2018年建立
發稿時間:2016-03-23 00:00:00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我國正在加快稅收信息係統建設,有望在2018年實現征管數據向稅務總局集中,建成個(ge) 人稅收征管係統,並實現該征管係統與(yu) 個(ge) 人收入和財產(chan) 信息係統互聯互通。同時,為(wei) 了順應自然人納稅人數量多、管理難的趨勢,我國將從(cong) 法律框架、製度設計、征管方式、技術支撐、資源配置等方麵構建以高收入者為(wei) 重點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ti) 係。
接受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表示,之所以需要建立針對個(ge) 人的稅收管理體(ti) 係,主要是為(wei) 了順應隨著我國稅製改革的推進,直接稅比重逐步提高的現實狀況。
長久以來,我國一直實行的是以間接稅為(wei) 主體(ti) 的稅收製度。直接稅占全部稅收的比重過低,缺乏對個(ge) 人收入、財富進行全方位調節的重要稅種;而間接稅占比過高,遠超過世界其他國家。《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指出要完善稅收製度,並強調深化稅收製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ti) 係,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
相關(guan) 專(zhuan) 家指出,與(yu) 直接稅比重提高相伴隨的,必然會(hui) 產(chan) 生更多的自然人納稅人。與(yu) 企業(ye) 納稅人相比,自然人納稅人數量多、管理難的特點不容忽視,因此,建立針對自然人的稅收管理體(ti) 係是我國稅收征管發展的必由之路。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施正文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直接稅就是要以自然人,也就是個(ge) 人作為(wei) 納稅人。具體(ti) 在我國,直接稅最主要的稅種包括個(ge) 人所得稅以及房地產(chan) 稅。
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wei)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個(ge) 人所得稅改革的方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按照全國人大立法規劃和國務院的要求,今年將把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人所得稅法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而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預算工作委員會(hui) 副主任劉修文也於(yu) 全國兩(liang) 會(hui) 期間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將房地產(chan) 稅法列為(wei) 預備項目。
專(zhuan) 家表示,直接稅改革的基礎和前提是個(ge) 人信息體(ti) 係的建設能否取得突破。《經濟參考報》記者從(cong) 權威渠道獲悉,如果一切順利,我國有望今年全麵完成“金稅三期”工程建設任務,形成覆蓋所有稅種及稅收工作各環節、運行安全穩定、國內(nei) 領先的信息係統,並於(yu) 2018年實現征管數據向稅務總局集中。
專(zhuan) 家表示,建立個(ge) 人信息體(ti) 係,一方麵需要把個(ge) 人的基本信息納入,另一方麵需要把個(ge) 人的收入和財產(chan) 等經濟信息納入。“要建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製度,一個(ge) 納稅人有一個(ge) 唯一的、終身不變的納稅人識別號。這個(ge) 納稅人識別號以前主要是麵向企業(ye) ,下一步重點就是個(ge) 人,這在正在修訂的《稅收征管法》中也有體(ti) 現。”施正文介紹說:“首先需要稅務部門內(nei) 部信息統一起來,其次需要稅務部門和其他部門,比如不動產(chan) 登記部門、海關(guan) 、金融監管機構、公安、民政等相關(guan) 政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很多信息涉及個(ge) 人隱私、企業(ye) 商業(ye) 秘密,必須立法保障,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交易相對人等第三方機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履行提供信息的義(yi) 務。”
此外,記者了解到,在具體(ti) 的稅收管理上,正在建立的針對個(ge) 人的稅收征管體(ti) 係將更多關(guan) 注高收入人群。我國將從(cong) 法律框架、製度設計、征管方式、技術支撐、資源配置等方麵構建以高收入者為(wei) 重點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ti) 係。稅務總局、省級稅務局集中開展對高收入納稅人的稅收風險分析,將分析結果推送相關(guan) 稅務機關(guan) 做好應對,不斷提高自然人稅收征管水平。
專(zhuan) 家分析,之所以要構建以高收入人群為(wei) 重點的稅收管理體(ti) 係,主要基於(yu) 以下兩(liang) 點考慮:一是直接稅應該具有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的正向調節功能;二是相對而言高收入人群更有避稅動機,稅源管理風險較高。
施正文告訴記者,以個(ge) 人所得稅為(wei) 例,理想的情況是個(ge) 稅具有調節功能,讓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從(cong) 而縮小貧富差距。“然而目前的實際情況是,我國個(ge) 人所得稅絕大多數來自工薪階層。工薪階層個(ge) 稅通過單位代扣代繳,征管比較容易,而很多高收入人群的收入來自資本所得、轉讓不動產(chan) 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收入比較分散、隱蔽,征管難度大。”施正文表示:“因此我們(men) 需要重點管理高收入人群的稅源,這也符合我們(men) 增加直接稅比重的目的,即發揮稅收的正向調節作用,實現國家治理的現代化。”
此外,他還表示,稅收征管現代化的一個(ge) 重要方麵是注重風險管理和稅源專(zhuan) 業(ye) 化管理。不同類型納稅人的稅收風險不同,逃避稅情況不同。“低收入人群逃避稅動機不高,而高收入人群收入高,相應稅收流失也較多。由於(yu) 征管資源是有限的,所以應該有重點地開展對高收入納稅人的稅收風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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