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垂改試點省份環境執法更聚焦“查企”
發稿時間:2017-09-28 11:22:33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記者 高偉(wei)
9月27日,環境保護部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記者了解到,當前全國環保垂改工作穩步推進,改革試點進展明顯。
2016年9月1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製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部署啟動環保垂改工作。
截至目前,河北、重慶、江蘇、山東(dong) 、湖北、青海、上海、福建等試點省(市)均已完成方案製定工作,環保垂直管理製度已經落地見效。其中,河北、重慶已經基本完成體(ti) 製調整工作,江蘇、山東(dong) 正在推動改革實施,湖北、青海、上海、福建正在備案過程中,陝西、江西、天津、廣東(dong) 等省份垂改實施方案正在省級審批過程中。綜合來看,垂改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
環境保護部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說,按照《指導意見》要求,改革將以地方為(wei) 主的市(地)環保局的領導班子成員任免體(ti) 製調整為(wei) 以省級環保廳(局)為(wei) 主的雙重管理;同步將縣(區)環保局調整為(wei) 市(地)環保局直接管理,領導班子成員由市(地)環保局任免。
此外,試點省份探索形成了環境監察體(ti) 係改革基本方式,即省廳成立若幹內(nei) 設處室,同時跨市縣或逐市派駐環境監察機構,成為(wei) 常駐不走的“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組”。
值得一提的是,在垂改過程中,試點省份將現有市(地)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上收,由省環保廳直接管理,獨立客觀地開展駐地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價(jia) 工作。上述負責人表示:“改革後各試點省份環境執法職責更加聚焦於(yu) ‘查企’,市級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縣級環境執法力量,實行交叉執法、聯合執法。”
根據《指導意見》要求,後續將繼續按照成熟一個(ge) 、備案一個(ge) 、啟動一個(ge) 的原則,推動其他省份環保垂改工作,力爭(zheng) 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國省以下環境保護管理體(ti) 製調整工作,並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健全機製。
環保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主任葉民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整個(ge) 垂改工作正在推進當中。下一步,按照中央部署的時間安排,地方環保垂直改革將在明年全部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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