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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涼山童工拷問的到底是什麽?

發稿時間:2017-09-26 14:18:40   來源:鳳凰網   作者:黃少卿

  近日,在深圳打工的一批彝族孩子在媒體(ti) 報道後被執法部門遣送回了四川大涼山老家。此事出現後,引起了社會(hui) 的強烈反應。隨著報道的深入,人們(men) 發現,大涼山地區農(nong) 村的生活條件和生活水平居然還如此之低,低得讓人無法想象。其實,在這個(ge) 地區,未成年孩子外出打工早已成為(wei) 一種風尚。兩(liang) 年前就有大量照片被放到網上,展示的正是一批來自大涼山的小煤礦童工,每天在黑暗肮髒的通道裏爬行拖煤10個(ge) 小時,隻為(wei) 賺區區20多塊錢。


  此次童工事件出來後,一些奉行極端自由主義(yi) 觀點的人認為(wei) ,禁止童工的立法和執法是不合理的、盲目的,不讓他們(men) 打童工是對他們(men) “所能擁有的”改善自己生活的“最好機會(hui) ”的剝奪。他們(men) 引用這些童工中一個(ge) 小女孩的話來證明童工的收入不低,待遇不差,並舉(ju) 例有多少名人其實就是童工出身。他們(men) 進而呼籲要廢除禁止童工的法律,把“工作的權利”還給孩子。

  按照這個(ge) 邏輯,大涼山童工事件拷問的就隻是“不合理的立法和執法”、就是媒體(ti) 沒事找事的報道行為(wei) ,而廢除禁止童工的相關(guan) 法律,讓童工們(men) 重新回到工廠、礦山以便“自食其力”,就是唯一合理的政策選擇。全社會(hui) 則隻能耐心等待經濟發展來自然消滅童工現象。

  然而,這樣一種對童工現象的溫情脈脈的描述,乃至隱含的認可與(yu) 讚許,不過是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的一種現代翻版,它既不符合曆史事實,也在理論上找不到任何依據。

  首先,無論曆史上,還是在當下,童工的處境並不美好。兒(er) 童參與(yu) 勞動古已有之,但是童工製度(被企業(ye) 正式雇用參與(yu) 流水線生產(chan) )卻是源自英國工業(ye) 革命。馬克思撰寫(xie) 《資本論》時,正是英國曆史上童工的高峰期,采礦、紡織及其他製造業(ye) 都雇用了大量童工,每天工作十二、三個(ge) 小時甚至更多。對於(yu) 童工的工作環境,馬克思的描述是,如果但丁還在,他一定會(hui) 發現他所想象的地獄也趕不上這種情景。盡管當今世界的工廠條件比兩(liang) 百年前的英國已經大為(wei) 改善,然而各種報道和研究都指出,童工不得不超長時間幹和成年人一樣的重體(ti) 力活,或利用身體(ti) 一個(ge) 部位(如眼睛)專(zhuan) 注於(yu) 做一件事,極不利於(yu) 身心健康發育,甚至落下各種疾病,更別說還大量存在類似中國黑磚窯和小煤礦這種極端危害身體(ti) ,乃至危及生命的情形。

  其次,未成年人進入勞動力市場的決(jue) 策,無論是由其個(ge) 人還是父母作出,都很難說是“理性”的。有人反複強調,不可能有人比孩子自己更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不可能有人比孩子父母更為(wei) 自己的孩子著想。問題在於(yu) ,主觀上個(ge) 人希望“趨利避害”,不等於(yu) 客觀上一定能達至。即便是成年人,受製於(yu) 所掌握的信息和計算能力,也隻能擁有“有限理性”,更何況未成年人心智未開、處世不深,掌握信息更有限,計算能力也更弱,甚至連什麽(me) 符合自己的利益可能都缺乏認知能力。另外,父母對孩子的利他天性不假,但是父母與(yu) 孩子的利益畢竟不是一致的,特別是在非常貧困的處境下,也會(hui) 做出不利於(yu) 孩子的決(jue) 策,譬如讓孩子當童工,以便將孩子一生中的一部分收入讓渡給自己(即“negative bequest”)。

  在這種情形下,全社會(hui) 通過政治過程進行立法,確立維護未成年人利益的一些客觀準則,要求全社會(hui) 共同遵守,就是一個(ge) 交易成本更小、能夠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利益的次優(you) 安排。譬如,禁止童工並非是對未成年人“自我救濟權利”的剝奪,相反,這是對他們(men) 身體(ti) 發育權利、營養(yang) 權利和受教育權利的伸張,更是對未成年人成年後平等地參與(yu) 市場權利的保障。從(cong) 而能夠更加公正、全麵、有效地維護每個(ge) 孩子的切身利益。

  第三,即便法律允許童工,在加總層麵上,童工對貧困家庭的收入效應也是不確定的。原因很簡單,因為(wei) 未成年人加入勞動力市場,改變的是勞動力供給曲線,在需求曲線不發生變化的情形下,一方麵會(hui) 帶來工資水平的下降,另一方麵也會(hui) 把一部分不願意接受低工資的成人擠出勞動力市場。家庭部門的總收入是上升還是下降?這取決(jue) 於(yu) 工資水平的下降和就業(ye) 水平的增長兩(liang) 者此消彼長的相對幅度。隻有在對低端勞動力的需求彈性相對較大的國家,允許童工才能導致貧困家庭的總收入增加,而在低端勞動力需求日益缺乏彈性的國家,譬如中國,恰恰是把童工帶出市場,而不是推向市場,才會(hui) 提高貧困家庭的總收入。

  第四,消除童工現象根本上需要依靠經濟發展,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就社會(hui) 整體(ti) 而言,帶來經濟發展的是更好的教育水平,而童工本身恰恰阻礙經濟發展。正如經濟學家馬歇爾所言,一切資本中最有價(jia) 值的是對人本身的投資。在談到童工問題時,他憂心忡忡地指出,孩子們(men) 全麵才能的開發越少,他們(men) 就越意識不到才能的重要性,並且進行才能開發的可能性就越小。對兒(er) 童基礎教育的投資所帶來的高社會(hui) 回報率早已被許多研究所反複證明。從(cong) 跨國經驗的比較上看,二戰剛結束時,東(dong) 亞(ya) 國家的童工參與(yu) 率與(yu) 其它地區相比並不低,但是東(dong) 亞(ya) 國家普遍重視基礎教育,因此有更好的經濟發展,到2000年時,不但童工絕對數大幅減少,童工參與(yu) 率也迅速降下來;而同時期基礎教育較差的非洲,高童工參與(yu) 率帶來的隻是經濟停滯而已。

  道理其實很簡單,如果未成年人過早地參與(yu) 到正規的雇傭(yong) 勞動,而沒有機會(hui) 接受基本教育,獲得基本技能,隨著技術的進步,將很快無法勝任工廠生產(chan) 線的更高要求,從(cong) 而隻能長時間停留在簡單的附加值工作崗位上。對一個(ge) 國家而言,勞動者素質普遍如此,隻會(hui) 導致投資的匱乏,乃至資本的外流,從(cong) 而使經濟發展雪上加霜。為(wei) 什麽(me) 工業(ye) 化進行的越早的國家,更早采納了強製性基礎教育製度?與(yu) 其說是出於(yu) 仁慈,毋寧說是工業(ye) 界的內(nei) 在要求。因此,即便不考慮倫(lun) 理上的可接受性,而僅(jin) 從(cong) 改善經濟效率,加快一個(ge) 國家經濟發展的角度來考慮,禁止童工、並且讓未成年人接受強製性教育,也是最合意的政策取向。

  當然,明確了禁止童工是更好的選擇,並不等於(yu) 立了法就能夠立即消除童工現象。大量經濟學文獻分析表明,童工現象背後的原因是非常複雜的,除了物質貧困之外,還有機會(hui) 貧乏、信貸市場不完備、勞動力市場不完備、父母特征,宏觀經濟上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經濟增長緩慢,以及性別歧視等社會(hui) 原因。這就要求政策製定者,一方麵針對特定的童工現象,分析清楚背後的具體(ti) 原因,以便“對症下藥”;另一方麵,正如長期研究童工的著名印度裔經濟學家巴蘇所言,在極端貧困條件下,如果隻是強製禁止童工,而沒有政府和社會(hui) 的救濟措施跟進,對孩子隨之而來的很可能是更嚴(yan) 重的饑餓和身體(ti) 傷(shang) 害,因此政府有責任提供配套的福利措施。

  從(cong) 社會(hui) 契約論的視角來看,在現代社會(hui) ,人們(men) 讓渡權利組建政府,並自願承擔納稅義(yi) 務,一個(ge) 重要原因是:人的一生充滿各種風險,包括出生在窮人家的風險,我們(men) 需要政府來為(wei) 此提供保險服務。而政府對貧困家庭提供生活補助,對其子女提供強製性教育等福利措施,就是兌(dui) 現向每個(ge) 公民承諾的保險服務,從(cong) 而保證實現社會(hui) 的公平正義(yi) 。對此,羅爾斯在《正義(yi) 論》中已經給出了精辟論述。

  有了上述討論,當我們(men) 再回到大涼山的童工問題,情形似乎更加明晰了:它拷問的不是政府禁止童工的立法是“惡法”,而是政府是否充分履行了應該承擔的更多責任!

  譬如,中國已經經曆了長達30多年的經濟發展,成為(wei) 了人均收入中等偏上國家,為(wei) 什麽(me) 大涼山地區還如此貧困,顯然,地區收入分配不公是一個(ge) 重要原因。為(wei) 了緩解貧困家庭因為(wei) 極端貧困而讓孩子輟學打工,中央政府是否提供了更有效的貧困資助計劃?再如,大涼山地區的孩子普遍外出打工而逃避強製性教育,這是否反映了教育投資的私人回報率偏低?已有研究表明,中國基礎教育的社會(hui) 回報率非常高,而私人回報率卻相對要低很多,為(wei) 什麽(me) 教育投資收益難以內(nei) 部化,這是否與(yu) 一個(ge) 地區創業(ye) 環境不佳有關(guan) ?而創業(ye) 環境是否又涉及到地方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廉潔程度?最後,也許我們(men) 還需要追問,戶籍製度對居民流動的束縛、缺乏最低要求的資金資源來做小生意,中國不完善的勞動力市場和信貸市場,又應該為(wei) 童工現象擔負多大的責任?

  所有這一切,也許最終都指向一點,那就是在未來,政府能否加快政治經濟改革?!我們(men) 國家能否建立更加健全的法治、更加有效的市場、更加高效廉潔的政府、更加公平公正的社會(hui) 保障?!為(wei) 了大涼山的孩子,請不要逃避拷問!

  (本文首發於(yu) “鳳凰網”《鳳凰評論》2014年1月4日第8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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